一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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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座城市的各個社區是以天空的形狀命名的。確切地說,是以被摩天大廈的輪廓分割出來的天空形狀命名的。由此你可以知道這是座什麼樣的城市,這不是個好地方。g-56和我一塊兒到這裡的時候,嚴肅地說:“從現在起,我可不敢跟你分開走了。”來到這兒之前,我先去了另外兩座城市。而去那兩座城市是因為我犯了錯誤。g-56一直和我在一起,這決不是巧合。當然她也一樣犯過錯誤。要說清這件事真得費一點工夫。
簡單地說,我們就是在無數的錯誤中成長的。一個人不可能不犯錯,重要的是他所犯錯誤的質。像g-56,她的錯誤沒有我這麼嚴重。因為第一,她只有十六歲,算是未成年人;第二,她僅僅是在一次酒後衝突中失手死了一個人,然後用她青期還沒有完成變聲的嗓子說:“他媽的!翹了。”據她自己說,當時喝了酒,不鬥志昂揚,有一種戰天鬥地的大無畏神,心想:“翹了就翹了,誰怕誰?”何況那人還是個雜種。這都是她說的。
不過,該雜種似乎不是那種說翹就翹的傢伙,這一點也是我們後來才發覺的。當時,g-56興高采烈,把敲過人腦袋的酒瓶裡剩下的酒往雜種先生身上倒。過了一會兒,她發現周圍的氣氛莊嚴肅穆,於是酒醒了一半。酒吧老闆和一個招待分別挽住了她的兩條胳膊,她立刻熱淚盈眶地說:“老大爺,放我走吧。我沒爸沒媽,還有個小弟弟靠我養活呢。”由此可見g-56不是個好孩子,她在危難時刻能毫不遲疑地撒謊。
說她不是好孩子,決不是冤枉她。g-56的病還不僅是撒謊。我們剛剛來到這裡時,聽說這兒的社區是以天空的形狀命名的,而且有很多社區還沒有名字。我就把我們初次落足的那一區命名為“一線天”;可g-56說它應該叫做“kissme,kissme”我拿不準她是不是在誘惑我。據我所知,她犯的第二個錯誤就是誘惑警察,這比第一個錯誤更嚴重,因為她使一位好警察悲慘而可恥地墮落了。這件事說起來我都替她害臊,還是先不說的好。
一到這兒,給社區取了名字之後,我就發現自己變成了老虎,確切地說是虎麵人身的怪物。g-56倒恢復了本來面目。她很高興地喊道:“我又有線條了!”她還安我,噁心巴拉地說“沒關係,你還有一顆金子般的心呢。”然後就繼續扭著欣賞自己的曲線。
她這麼歡欣鼓舞是有道理的。因為在來到這兒之前,在前一座城市,我們的外表更糟,我們是兩條4尺長、直徑3釐米的紅大蚯蚓。當時她(它)吐著泥泡,翻滾著,用複雜的身體語言對我傾訴:“我的線條都沒有了!這麼醜,還不如死了呢。”g-56憶苦思甜之後,對我說:“當老虎總比當蚯蚓好吧?人不能老不知足啊。”這就是女人的缺陷。我認為她忽略了我們的處境當中最重要的東西:我和她仍是囚犯,我們是在一座陌生的城市裡;還有,我不知道為什麼會被送到這裡。
這些問題還沒有解決,就出現了新的問題:有一群微型的不明飛行物體高速向我們襲來,發出啾啾的聲音,碰撞在後邊的牆上。不用開會研究我就知道,這是由某種長管形武器發出來的殺傷金屬顆粒,說白了就是子彈。不知為什麼,變成老虎之後我的心理似乎也不太正常了。我從牆上摳下一粒子彈,然後仰起腦袋張大了嘴,發出不十分像人的嚎叫。
g-56在百忙之中說:“後槽牙都出來啦。”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開始暴走。穿過兩條巷子,我把她放進一個垃圾筒裡,蓋上了蓋兒。這時,襲擊我們的人追過來了。
那座城市非常悶熱,在我的印象中,從來沒有見過太陽。霧氣把陽光都遮住了,可能是由於溫室效應,導致氣溫升高。聽說在非洲,如果一頭大象死了,它的屍體在幾小時內就會腐爛分解。這兒可能沒有非洲熱,但那天被我殺死的幾個人的屍體卻分解得更快,一會兒就不見了。
g-56聽不到聲音,就推開垃圾筒蓋兒爬了出來。她慢慢走近,小聲說:“喲,都死啦?你比我還行。”然後她指著一具還沒完全分解的屍體說:“那是什麼?”我從屍體的衣服上扯下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你可以拿一支槍。”我和g-56互相看了看,又望望巷子的盡頭,心裡到有點兒發冷。這個字條是誰寫的?
屍體雖然分解了,槍卻還在。我撿了一把,打算用來防身。g-56有些害怕,沒敢拿槍。
從這時開始,g-56才覺得這座城市也許沒有前面的兩座城市好,起碼不是很安全。我跟她說:“等著瞧吧,這才只是開頭。”喔,我忘了說,這座城市在地圖上是找不到的,即便在虛擬世界的地圖上也找不到。我以前沒有聽說過它,它也不像是關押無期犯人的虛擬監獄。
g-56在酒吧裡殺了人後,首先被送到鈦城臨時監獄,在那裡等待最終審訊。按她自己的說法,她是正當防衛,頂多是防衛過當。那麼她不應該擔心審訊結果,但是後來卻發生了令人費解的事情。一天晚上,g-56誘惑了臨時監獄裡的一名警察。
關於這件事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是:g-56趁著該警察到牢房例行巡視的時候,對著他做出了一些有傷風化的舉動,並且輔助以很多甜言語,諸如“嗨!這位英俊的小雷子,看看我,我多麼寂寞呀”云云。於是該雷子被她誘惑而墮落,終於不能自拔,企圖幫助她越獄。這一行為導致兩人同時被抓,g-56罪加一等。法庭明顯地傾向於這種說法。
另一種說法則複雜一些:那位警察當時真的去巡視了,g-56也確實企圖誘惑之。而她那青後期的沙啞嗓音的確沒有足夠的引力,該警察對此嗤之以鼻。g-56於是聲淚俱下。總之,她說出了一番聳人聽聞的話,令小警察目瞪口呆。g-56本來就有編謊的天才,真摯的訴說使警察難辨真假。小警察覺自己有幫助她的責任,就立刻向上面反映了情況。不知怎麼的,他被判定犯了瀆職罪,與g-56一起被判徒刑。
不論按照哪一種說法,g-56和小警察的命運都沒什麼變化,但我個人相信後一種。因為必須承認,被g-56連累或者說誘惑的警察就是我。
在臨時監獄裡,g-56對我說的那番話是這樣的:“你不是他們派來殺我的吧?”
“你不是就好。”
“那你能救救我嗎?”
“你這個膽小鬼!”
“大哥,救救我吧!啊?我才十六歲呀。”
“不救拉倒,快滾!滾吧!”
“大哥!回來,對不起,我太動了!”g-56有一種用自己的歇斯底里把別人的頭腦搞亂的才能,我被她搞亂以後,她就說出了那個秘密。
“我殺的不是一般人,他家裡不會讓我活到審訊的時候!他們很快就要來殺我了。監獄裡都有他們的人,你行行好,幫我個忙。不,不是讓你放我走!就跟他們說一聲,提前審訊,好不好?”我將信將疑,而且,我的腦子已經有點亂了。於是就問她:“你殺了誰?”g-56遲疑一會兒,瞧了瞧四周,低聲對我說了幾個字。
我說:“不會吧?她一向是很公正的。你不要疑神疑鬼。”g-56說:“她會殺我的!我沒有求你放我走,只讓你幫我請求早點審訊,這又有什麼壞處呢?”我想了想,這事沒什麼壞處。問題是我不可能直接去求法官:“早幾天審訊吧,啊?這對大家都好。”所以,我先向獄長說了這件事,希望他能幫忙。可是事情的進展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那天我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躺在g-56牢房門口的地上,身邊圍了三個警察。這三位同事神情惡狠狠的,有一個還用電捅了我一下。我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被關進了鐵柵欄裡面。
後面的事情進行得飛快,簡直不容我思索。審訊非常順利,g-56殺人,誘警,企圖越獄;我被誘而墮落,幫助她逃跑。這都是證據確鑿的罪行。於是,我們一起被送到了這次旅途中的第一座城市。說起來它還算是最好的,因為它至少是真正的監獄,三萬名犯人在裡面從事製造業,以期淨化靈魂。
不久,我們成為第二座城市的居民,那是一座虛擬監獄。我和g-56作為蚯蚓在裡面生活了近兩個月。我覺得這太過分了,一個人無論犯下多麼重大的罪行,也不該受這種懲罰。g-56就是在那裡發出了“啊!我的線條,我的美貌”的悲嘆。
然後,我們就到了這兒。
作為一個獄警,我對現實的和虛擬的監獄都很悉,但我沒有聽說過最後這座城市。按照邏輯,它只能是一座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