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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個好看的笑容:“不缺。”**接到周晉倬的電話,程衍剛從婚宴上回來,身上還帶著點酒氣。

“什麼事這麼忙啊?”

“老神仙說你紅鸞心動了,怎麼樣,是不是遇到好看的小姐姐了?”程衍想掛電話了:“無聊,沒有。”

“哎哎哎,先別掛電話,你爸來信了,說給我留了酒在你那裡,我等下就上飛機了,記得找出來啊!”

“喂,你又逃下……”程衍話還沒說完,那頭掛電話比他還要快。

說起酒,程司確實每年都會釀酒,就埋在家裡的院子裡,早先年栽下的柿子樹已經長得又高又大,程衍將身上沾滿酒氣的外套隨便丟在走廊上,去後面的儲物房找了把鋤頭。

程司的酒確實是一絕,市裡那棟樓可能有一半都是賣酒得來的。

程衍循著記憶挖開最後的藏酒地,除了三大壇酒外,還有一個小匣子。

匣子裡,是他八歲生那年照的照片,程司不知道用了什麼法子,居然連齊靈安都在,齊靈安早在他十八歲的時候,就去投胎了。

那時候鄧煦還拉著程司喝了一夜的酒,家裡的酒窖就是那天空了大半。

程衍有些懷念地摸摸相片,然後才將酒罈子盡數挖出來。

而就在此時,一隻閃著靈光的紙鶴悠悠噠噠地飄過來,落在柿子樹的樹冠上:“小衍,見字如面,有沒有想爸爸呀……”

“老套!”然而揮著鋤頭的俊朗青年,邊卻綻放出了一個好看的笑容。

“聽老周說你紅鸞心動啦,兒媳婦漂亮不?”程衍:……周晉倬,你的酒沒了:)。

第127章急支紅漿(一)深夜,天邊掛著一輪近乎妖冶的圓月,月光清稜稜的,像是孤高不可一世的貴族一樣,即便它落到了陰暗的溝渠裡,也不沾染一絲髒汙。

譚昭想,這世上應該絕沒有像原主這麼“幸運”的人了,而此時此刻這份“幸運”莫名其妙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原主名叫沈還英,孤兒,母胎單身,今年二十歲,就讀於b市大學歷史系,業餘在藍調酒吧當調酒師,為了合這個職業,他留著齊肩的頭髮,簡單地紮在腦後,當他調酒時,有一種莫名的律動

憑藉著出的調酒手藝,沈還英只要週末幹個兼職,就能賺夠學費和生活費,甚至還能有個閒錢養條狗。

而這份“幸運”,就要從開始養狗說起了。

現代人嘛,沒見過狼,狼狗不分什麼的,也實在怪不到沈還英自己身上。有一天沈還英下班回家,路上在衚衕口遇到了一條重傷的狗,他想好歹也是一條狗命,就準備上前將狗帶去寵物醫院。

誰知道等他一接近,這狗突然竄了起來,逮著他的虎口就咬了下去,沈還英當即掙扎,他可是靠手藝吃飯的,慌亂間不知打到狗哪裡,狗突然鬆了口,然後迅速就跑沒影了,沈還英捂著傷口,連夜跑去醫院打了……破傷風針和狂犬疫苗。

繼承回憶看到“狗”尾巴的譚昭:……這特麼分明是狼啊!

不過好像被狼咬了打狂犬疫苗也沒什麼不對,沈還英定時定點跑醫院打了三針疫苗,傷口也沒什麼大礙了,就回藍調上班了。

藍調是個很有情調的酒吧,大多數來的顧客也不將情擺在檯面上,大概是老闆的後臺足夠硬,反正沈還英是沒怎麼收到過職業騷擾的。

怎麼說呢,沈還英這麼受歡,一靠手藝,二絕對有美顏增幅,一八八的美人帥哥給你調酒,誰不喜歡?這就跟人吃飯看吃播下飯是一個道理。

但……墨菲定律永遠發揮著它獨特的作用,沈還英下班路上被一個客人尾隨,咬了脖子。

在被咬的一剎那,沈還英就表現出了難以言喻的痛苦,甚至連咬他的人都從喉嚨口發出一聲低沉的痛呼聲後,一把推開沈還英,逃也似的離開了。

沈還英痛苦難當,一個人蹲在無人的巷子裡,意識越來越模糊,越來越模糊,直到……等來了譚昭。

[統子,咬原主的到底是什麼東西?]系統:哎嘿,你猜?

尖牙,嗜血,不會是傳說中的血鬼吧?

天可憐見,譚昭真的只是隨便一猜,畢竟他雖然見多識廣,但真的沒有見過血鬼,然而系統詭異的沉默,似乎昭示著什麼。

[不是吧,我就說鋼鐵城市裡哪裡來的狼啊,合著那其實是狼人?]系統:……宿主,請不要想著走捷徑,請自行探索。

行叭,譚昭忍著體內血的翻江倒海,找出原主的手機給寢室長李為發了個短信,說今晚不回去了,在收到對方的肯定回覆後,他就近找了個酒店入住。

在進入封閉空間後,譚昭終於忍不住倒在了地上,他讓系統測了一下他的體溫,已經超過五十度了。

系統:宿主,你腦子可能要燒壞了。

[你給我閉嘴。]譚昭艱難地爬進浴缸,直接開冷水檔物理降溫,等他有點神志後,才開始調動靈魂裡的靈力試圖修補身體,然後不出意料……三股力量打起來了。

直到凌晨時分,譚昭體內的力量才完全被融合,他累得直接趴在浴缸裡睡了過去。

而譚昭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融合的剎那,位於東歐某教堂底下的棺材板劇烈地動了起來,旁邊守衛的血鬼立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