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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情大爆發。
一句話,這是個富貴病。
程徹在和趙清嶺重逢、人生開啟夢幻模式之前,人生從來沒機會“矯情”過,一次都沒有。
然而現在終於也“富貴”了,所以也有病了。
已經想來也好笑——曾經的他,每天是懷著多麼卑微的心情在思念著趙清嶺,甚至恨不得上天能拿他十年、二十年來換,只換這輩子能多見他一面、看他一眼。
結果上天一不小心,算錯了,給多了。
無數的小幸福小幸運砸下來,砸得他暈頭轉向,這才在一起三個月,他竟然已經被寵得……
無法無天!剛親親完就敢有小情緒了!
唉。
誰說這個世界,不是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神奇呢?
…
…程徹的小情緒,其實來源於心底一種並不理智的聲音。
那個聲音很吵。
不斷彆扭著、嗷嗷叫囂——著你現在的人生看起來倒是夢幻,卻跟“真正的好結局”一點都不沾邊!
因為,因為啊……
“真正好結局”的故事裡,不應該都是“hailyeverafter”嗎?
王子和灰青年,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從今往後,王子殿下當然是應該永恆地、無條件地愛著灰青年。愛他、保護他、永遠不讓他受到傷害。
誰讓灰青年已經很不容易了。
十年,抱著孤獨寂寞,傻傻地等啊等,終於走了運等到了一個hay第39章身為“城中小國”,對岸共和國實在不大。
走著走著,很快已經從一頭的“邊界線”,走到了另一邊的“邊界線”。
畢竟名字是“對岸”共和國,邊界線上當然有一條清澈見底的淺淺的河。
十點多的陽光明亮,河邊已經有幾家人在遛狗。
狗子歡快地在水裡蹚來蹚去,很可愛,幾家人見到有人,衝這邊笑笑招手,程徹也衝他們笑笑。
忽然袖子沉了沉。
身後,他家男神站在斑駁樹影裡,狗狗一樣的眼神歪著頭,萌萌地看著他。
“徹徹,”他小小聲,“邊境線再親一個好不好?”程徹:“還親?”嘴上,隱隱地還殘留著剛才摩擦的餘溫。才親了那麼久,都有點痛了,他還要?
“嗯,就一個,今天早上最後一個。”並不是最後幾個的問題。
而是剛才旁邊沒人,親多久都沒關係,可現在有人在看啊?
東歐這邊,亞洲遊客非常少。之前在波蘭,黑髮黑眼走在街上就很不怎麼常見了。等來了立陶宛就更是稀有,經常在街上都會被人行注目禮。
對岸養狗的幾家人,也是友好又好奇,還在時不時地往這邊看一眼。……這擱以前,程徹肯定一千一萬個扭頭堅持“不親”。
但,今時畢竟不同往。
都下了決心要突破自我,總得做點什麼——“嗚!”趙清嶺完全沒反應過來,嘴上就微微一軟。
當然,程徹還是很害羞的,所以就只蜻蜓點水地蹭了一下,非常快。
燦爛陽光下,趙清嶺暈乎乎的。既興奮,又悵然若失:“不行!沒覺到,再來一下。”居然耍賴。
程徹哭笑不得:“過分了啊?才說好今早最後一個的。”
“不是,我真沒覺到。沒覺到就不能算,”趙清嶺拽他,一臉的急切無辜,“再一下,一下就好的,徹徹~”
“徹徹,就再親我一下吧。”
“你看,這條邊界線的名字剛好也是“界限街”,我想在‘界限街’親親。”他眼睛亮晶晶。拽著他的衣角,小孩子要糖一樣晃啊晃。
“剛才親那一下是‘這次’的界限街。再親一下,算是補‘以前’的那條界限街。”什麼?
程徹沒明白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我之前不是在美國唸書嘛,中間有一個學期被換去了香港。”趙清嶺說,“住的公寓剛好在九龍和新界界的那條街上。”
“那條街跟這條一樣,名字也叫做‘界限街’。”
“那時候我一個人在香港,所有朋友都不在。每天下樓,在那條界限街上走過來走過去,一秒在九龍,一秒又在新界,就覺很開心——雖然是很無聊的事情,但想要找人說說。”
“可是,找不到該跟誰說。”
“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可是,那個時候就覺得很孤單、有點難過。”
“哈哈,很荒謬吧。我是不是有時候也……”話沒有說完,他就被程徹拽過去。
結結實實地親了。
這次,親得很久、親得超級認真。
親得太陽光曬燙了一側的臉頰。
親得趙清嶺這次可再也沒有辦法找藉口,胡說什麼“沒覺到”。
“以後有機會,我陪你去香港的那條界限街。”
“真的?”
“嗯,到時候陪著你一起,一秒在九龍、一秒在新界,反正香港又不遠,隨時可以去。”他頓了頓,又說,“其實現在,這個世界上也本沒什麼地方是真的有多遠。”
“二十四小時,飛到哪裡都足夠了,以後哪裡我都陪你去。”
“……”趙清嶺愣愣地。
無聲動,眼睛裡面很明亮。
“徹徹,我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