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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的夜裡,一個人的房間太過安靜。

而他早已經習慣了溫暖的擁抱、手□□纏的黏糊,似乎只有輕柔的呼相伴,才能輕易入眠。

漸漸的,程徹發現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個“理由”。

不再想要解釋,不再想要知道“為什麼”。

只是單純地很想趙清嶺。

那樣的思念,會在孩子們去上學的午後,他一個人在客廳裡發呆的時候,尤其地偷偷蔓延、無孔不入。

會牽動著心口,帶著整個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個時候,程徹則會蜷縮在沙發上,微微笑。

他把那種疼痛當做對自己的一種懲罰。

自己遲鈍、後知後覺的懲罰。

家裡空蕩蕩的時候,一樓的客廳會顯得更外地大。歐式的極簡傢俱裝潢,典型趙清嶺式的含蓄低調優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著腳踩上去時,茸茸的很舒服。

程徹有的時候,在陽光下抱著膝發著呆,會想起第一次進這間房子時的情景。

那個時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趙清嶺騙回來的。

晚餐被灌了點葡萄酒,暈暈乎乎,只隱約想著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後就被人攬著後背推進了玄關。

玄關點亮了燈,撲面而來是木質的香。他當時是真的頭昏,人家幫他脫了鞋襪他都不知道,只記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間的震撼皮,雪白、棉花團一般,踩起來柔軟極了。

像是踩在雲朵裡。

而現在,踩著同樣的地毯,程徹像幽靈一樣飄過客廳。

靠著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三角鋼琴。

趙清嶺會彈鋼琴,且彈得很好。還記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樂會他曾經上過一次臺。程徹當時他在臺下,一直遠遠地看著他,那首曲子他聽得入、又有些微微酸澀。

“叮——”手指戳了一下琴鍵,發出低低的聲音。

程徹的手修長,以至於很多人都說他這種手指適合學琴,可以他小時候的家境,顯然沒有那樣的機會。

他又想起某個場景,那時他們還沒在一起,是曖昧最濃的時期。

【怎麼一直盯著看,要來試試看麼?】趙清嶺把他拉過去,讓他坐在他長凳邊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聲,跳躍了幾個鍵位。

音符簡單、調皮而悅耳。

【來,你自己試試。】程徹還記得那個時候他們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臟跳的很厲害,又羞愧:【……我不會。】【很簡單的。】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so……”趙清嶺的手指跳了一個鍵位,“laso”。

然後再按著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徹還記得,那時窗外的夜幕裡,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閃一閃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就這樣,一個人的很多個午後,程徹漸漸喜歡上了像這樣抱著膝,在沙發上甜又酸楚地發一會兒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趙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點。

趙清嶺親手沏茶,圓圓帶花邊的小餅乾。糟糕的是,他沒拿住,餅乾屑沾到了紅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則馬上笑著說:【沒事沒事。】【你是不是覺得我家很乾淨,連頭髮絲都沒有?嗯,那是因為打掃今天阿姨才來過。】【你明天再看看,就是個狗窩。我懶,不是那種收撿的人。】後來在一起的兩年,他發現男神確實懶懶散散,很可愛。

有時候,程徹又會想起來他們同居的起點——那段子,他剛去趙清嶺的公司上班,趙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騙”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徹受寵若驚,卻實在不敢造次,於是屢屢違心拒絕。

後來有一次,大概因為加班太累,他胃病發作昏倒。只模糊記得第一次醒來在醫院,第二次醒來的時候,人就已經在趙清嶺的上,趙清嶺喂他粥,很強硬又很霸道:“你以後,必須給我留下來!留在我家給我養!”

“我要把你養得好好的,保證不再生病。”他們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趙清嶺追的他。

畢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只不過是來上班、多看他幾眼,結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給追了。常上班下班無數次來找他,拿著電影票請他去看電影,帶他出去吃好吃的,買衣服買鞋。

然後,在電影院裡本不看電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來放在手心裡磨蹭;試鞋子的時候也本意圖不在試鞋,而是屢屢蹲下來捏住他的腳掌:“我幫你穿。”大庭廣眾,程徹就這麼成天被暗中調戲,無處可躲、滿臉通紅。

當然,從那時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這個世界從來不會輕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隨意降臨的幸運。

所以從好運降臨的第一天開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懸在頭上的寶劍掉落,等待有朝一為所獲得的所有難以言述的幸福美好進行清算、統一付出代價。

很諷刺的是。

等了那麼久、暗暗心驚膽戰了那麼久,那把劍都沒有掉下來。

直到漸漸的,他擁有的越越多。

直到再後來,他終於有勇氣徹底把整個人全部毫無保留地出去。

當那些溫馨、理解、安全,堆砌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