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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byebye!(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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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極品雅詞隨便說說(一)我本身是個很隨便的人,因為太過隨便,曾經傷害到很多人的情,漸漸連自己都習慣了,那些朋友,那些曾靠近自己的人,最後怪我太放任個人的心情。

最早腦子裡想起這樣一段故事,草率地隨手寫了,隨手就貼上來,之前沒有好好思考很多東西。那么這樣一個故事是不是值得一看,我心裡並沒有把握,但是我真的很想知道,有沒有人喜歡看一些接近人本身的東西,有沒有像我一樣,在一次次失去中,開始反省一段人生。

如果有人關注,我會寫下去;如果沒人關注,我想自己也會寫下去。半途而廢的文章像是一個傷口,想起來心裡就會難過,就像以前被自己強著忘記的那篇《淡滿樓之天堂》我曾經有個筆名叫極品雅詞,最近我總是覺得瞌睡,隨手起了現在這個名字。

(二)早先幾年,我對朋友說,人生不過一百年,快樂不過二十年。那時候自己是囂張的,當說起快樂這個詞,渾身澎湃著抓緊時間把那些佔了人生五分之一的快樂揮霍掉的衝動。

而一轉眼,我開始寫北京byebye這段文字的時候,突然發現縱然是極致的一種快樂,如果自己不懂得珍惜,真的是不知不覺那些快樂只能靠自己回憶了。

二十年快樂,八十年平常。

如果當年說那些話的時候,我是客觀地在講述人生,那證明人生中有一大段的時間是不快樂的。這段明顯很長,但不快樂的子,自己可以像當初肆意揮霍快樂那樣,把趨於平淡的時光飛快揮霍掉嗎?

憂傷不是可以與人分享的東西,能說出來的就不是憂傷了。有時候我試圖告訴朋友自己內心的恐慌,可往往張開嘴半天,最後卻說出一些不相干的話,把那種難過的情緒憋回了肚裡。

我很謝上天給了我一張很笨的嘴,卻給了我銳的手指可以在鍵盤上敲出,自己內心深處哪怕是一絲一毫的動。有一天我發現了寫字帶給自己的快,於是從那時候起,每隔一段子,我就想打出一些東西。

來起點貼文之前,有些朋友替我擔心,讓我很動,他們怕我在這裡找不到快樂,這我知道。友誼總是最溫暖的一種情,大家彼此熱心關注,希望對方過得更好。但我還是來了,我心裡明白他們的擔心有些誤會。

起點對我來說是個陌生的城市,我一腳踏進來,對最初的一切都到新奇。

我知道這些新奇終有一天會消失,就像已經從我身邊消失掉的太多太多過去。我想擁有中間這段快樂的過程。

來給北京一文捧場的朋友,大多是以前在別的地方先認識我。我很謝他們,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裡有悉的人,這個城市就不會像沙漠一樣,最後到自己不是離開,就是飢渴而死。

而一段時間過去之後,所有的陌生就一點一點不存在了,沒錯,這中間的過程是快樂。

瞌睡的極品雅詞,二oo六年四月三十,下午七點二十九分。

第一卷第一章就這樣愛上他了嗎?

【白】記得聽人說過,人生的不同階段,同一個人對同一件事物,會有不同的愛憎。從前我喜歡過白,喜歡白的雲,白的花,白的裙子,連貼身的內衣都是白的。

陳默問我為什么,我回答:「白代表純潔、乾淨、一塵不染。我喜歡這些覺,你呢?」陳默笑笑:「喜歡白的人通常格軟弱,遇事沒有決斷力,屬於愛幻想很少作出實際行動的人。」他的目光悠悠地飄到我白的連衣裙上,慢慢補充了一句:「實際上白最容易被髒,難道你不覺得?」這是別人第一次在我面前這樣詮釋白,陳默一隻腳抬起,斜坐在摩托車上懶洋洋地菸,我望著遠處陌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默默無言。

陳默好像隨口說說,並不怎么記得說過什么,一支菸之後,我們沒再繼續討論顏,我坐在他身後座位上,手搭住他的,任他漫無目的的行駛向另一個地方。

他明明有車,卻偏愛用摩托載我,說想要覺我身體的溫暖。

【此情可待】那時候我剛和陳默往,正試著和他戀愛,空閒的時候大都和他泡在一起,郊遊,咖啡,坐在電腦前看最新的電影。

晚飯後照例去喝咖啡,一小杯一小杯的叫,聽老闆娘特意放給我們的曲子。

嚴格地說是特意放給陳默的,大都是我不悉的外國歌曲,還有些是純樂器演奏。

如果沒有別的客人點曲,老闆娘每見我們過去,都換上此類的音樂。

之前我對這些統統不懂,跟陳默去多了,漸漸能聽懂一些曲目,比如《回家》比如《此情可待》記得第一次跟陳默去那間咖啡店的時候,老闆娘問了一句:「聽什么?」陳默說隨便,老闆娘放的就是此情可待,音樂出來,笑了笑:「都是老歌,你也不問問身邊的小女孩喜不喜歡。」陳默說:「聽多了就會喜歡。」老闆娘是陳默很老的朋友,跟陳默一起去她那裡,覺不像是做客人,我們隨意拿東西,如果消費很少,走的時候甚至帳單都可以不結,陳默和她親切到直接叫她的名字。

悉後我就叫姐。第一次聽到我叫她姐,老闆娘竟然有些惑,繼而衝陳默笑:「聽劉瑞叫我姐覺怪怪的,不過跟你一起來,叫聲姐也是應該的。」我問她:「不跟陳默一起還不是該叫姐姐?」老闆娘笑個不停:「你知道我為什么喜歡陳默這傢伙?跟他在一起常常讓我有種年輕的覺。你這樣年紀的女孩都叫我姐姐,我還能老到哪去?」我說:「你並不老啊,看上去只比我大兩三歲吧?」她沒有回答我,轉過臉誇陳默:「你真會教,看這女孩嘴多甜。」不知道是喜歡咖啡,還是漸漸喜歡了那些聽不懂的音樂,每天晚上我們都在咖啡屋消磨到很晚。

【後怕】喝完咖啡夜基本上已經深了,從咖啡屋出來,陳默又一次邀請我去他家看電影。心裡很亂,不知道應該去還是不去。其實那時候我們認識並不是太久,可是飛快的就已經很親近,包括夜裡去他家。

和陳默在一起的很多第一次經歷,都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次,除了接吻。我不願回憶第一次被人吻去是什么時候,不想記得他的名字,他的樣子,甚至他是誰我都不想知道。可是和陳默,幾乎每個第一次,我都記得。

那次去陳默家,思想鬥爭了很長時間。他說:「我從來不勉強女孩子,如果你不同意,我保證不碰你一下。只要你到了我家不隨便亂喝東西,肯定不會被我騙上。」隨便跟他上我肯定自己不會。可是聽他的話裡,如果我亂喝了東西,就有被他騙上的可能。

結果我還是去了,只要不是被勉強,我不相信二十歲的我會那么容易被杯水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