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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歲的人了,照樣往太后榻上鑽,還叫楚弦去給太后唱小曲兒。

太后沒有半點兒彌留之態。

神非常好,頭髮漸漸地變得烏青,皮膚重新變得緊緻,打扮起來就像是三十出頭的少婦。

謝茂不和她談生死的話題,她也從不承認自己快要死了。

在太平二十二年的天,太后替皇帝辦了一件震動天下的大事。

她懿旨宣判了一個析產奪子的案子。

案中原告是陳琦陳閣老家的長孫媳婦吳氏,吳氏嫁入陳家之後,八年生了一女一子。然而,她丈夫陳瀚情暴戾,又十分熱衷飲酒玩樂,喝醉了就拿鞭子丫鬟僕役,逮誰誰。吳氏長女陳玉娘只得六歲大,到上院找親孃拿繡花樣子時,被親爹陳瀚一腳踹進了荷花池裡,救上來就沒了氣。

吳氏出身書香世家,與女太傅黎簪雲是閨中密友,心見識皆不一般。出了這事兒之後,丈夫毫無後悔悲痛之意,依然酗酒打奴,以此為樂,吳氏決意和離。

——和離的前提是,她要把兒子陳琅一併帶走。

這年月除了不知道親爹是誰的雜種,任何知道血脈所在、姓甚名誰的孩子,都得跟著父族生活。

哪怕公主喪夫和離了,她的孩子也是駙馬家的孩子,想要帶走?沒有皇帝聖旨,本不可能。哪怕是極其受寵的公主,悄不著聲把孩子養在身邊也罷了,大張旗鼓跟夫家奪子?如此挑戰綱常,本不可能。

吳氏拿著訴狀去京兆府衙門告狀,狀子還沒遞上去就被趕了出來。……以告夫還想跟夫家搶兒子,你咋不上天呢?吳氏有成竹,京兆府衙門不接案子,她掉頭就去拍了聽事司衙門的大門。

按說聽事司是監察百官的衙門,並不管夫義絕和離析產等事,然而,聽事司的管轄範圍其實又很難界定。任何和官身牽扯得上的案子,聽事司都可以管。

吳氏是陳閣老的孫媳婦,這就是首輔家事,就和聽事司扯得上邊了。

再者,吳氏也是有備而來,她才被京兆府衙門趕出來,身上就摸出一張狀告京兆府衙門討好當朝首輔、欺下民的狀子——我告京兆府衙門,監察百官的聽事司衙門總該管了吧?

聽事司中女子當家,又多的是沒有家累的女光,膽子飆起來什麼都敢幹。

何況,吳氏還帶著黎簪雲親寫的拜帖。

案子到了聽事司手裡,負責主審此案的,是龍幼株的心腹文雙月。

這案子卻不是那麼好審的。

首先陳閣老家就不幹了,你們聽事司簡直有病吧?這種瘋婆娘寫的混賬狀子也敢接?拿出去評評理,這世上豈有婦人跟丈夫搶兒子的道理?從來只有婦人被休出門,仁善些的夫家準她帶走嫁妝就不錯了,還想把人家的兒子帶走?

陳家本不肯應訊,聽事司想要讓陳瀚去過堂,陳家就一句話,咱們大少爺不在家。

文雙月那也是個狠角。陳琦是閣老,是首輔,聽事司惹不起,莫非你陳家滿門都是首輔?

她與裴家懷有舊怨,裴家又是陳家一黨門生,連帶著對陳家她也沒什麼敬服之心。換了個閣老門第,文雙月說不得還要客氣兩分,陳家嘛……

陳瀚憋了兩又溜出門往酒樓尋歡作樂,被文雙月帶人埋伏個正著,直接拖去了聽事司衙門。

當天就判了陳瀚與吳氏和離,其子陳琅隨母大歸,改名吳琅。

陳家當然不肯善罷甘休,官司打到御前,皇帝還沒來得及看摺子,太后就發了懿旨了。

聽事司判陳瀚與吳氏和離,太后認為不妥當。

為父殺女是不慈,女喪不足三就招上門簡直令人髮指,這樣的男人不配和離。她老人家認為應該讓吳氏休了陳瀚,不止陳琅隨母居,陳瀚名下所有財產也都歸吳氏所有——是為休夫。

整個京城都蒙圈了。

消息傳出京城,整個天下都蒙圈了。

——太后這是要翻天啊。

※謝茂簡直哭笑不得。

吳氏背後是黎簪雲,黎簪雲指點吳氏去找的門路是龍幼株。

不管黎簪雲還是龍幼株,都是太后走得比較親近的女臣。

這事兒剛起風時,謝茂還以為是他近年任用女臣起了效果,後來陳家上摺子要告御狀,他這邊才接了摺子,長信宮那邊太后的懿旨就送過來要求用印下發了——這要不是太后挖的坑,傻子都不信。

他立嗣女當然有全盤的打算,只是如今保保還小,他算著自己還有十多年,很多事情不必太著急。

哪曉得他不著急,太后卻著急了。

這事兒鬧的……謝茂看著底下送上來雪花似的彈劾摺子,無奈地肩膀。

這麼多反對的聲音。有言辭烈指責太后後宮干政違反綱常的,也有退而求其次,彈劾龍幼株不司本職、伸手太長的,更有痛斥吳氏不守婦道要求將吳氏賜死的……

捅馬蜂窩了。

作者有話要說:①黃帝內經第203章振衣飛石(203)皇帝登基二十年,單從皇帝同意廷推入閣的大臣名單來看,誰都明白皇帝是個乾綱獨斷的脾

閣臣中唯一情古板剛烈的已故吳閣老,三朝重臣,才幹資歷都到了,眼看著陳閣老身患風痺之症應該病退,皇帝卻死死壓著不許陳閣老退,就是不樂意讓吳閣老出任首輔。

皇帝的態度非常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