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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腦門,滿臉的茫然,“這年頭居然還有人找不到工作?不可能吧。聯邦年年喊著缺人缺人,催著我們生孩子。工作難道不是隨便找個地一問,就有工作了嗎?”兩個憑藉基因站在人類頂層的男人從未有過失業的恐懼。

林學筆差點一口氣沒上來。

他以前理解,有些人就是無論如何都做不到別人輕易做到的事情。

像一米五的人怎麼跳,都跳不到一米八的人隨手摸的高度。他知道自己要學會自我平復心情。可當他身處一米五的位置,當面被兩個能力到達一米八的男人質疑的時候,林學筆只覺得自己又是氣惱,又是自卑。

穿越到這個世界,真是糟糕透了。

但凡他穿越到一個低文明的世界,憑藉他的外貌條件,十多年的學習,白手都能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可偏偏他穿越的是一個高文明世界,還是一個基因就區分了三六九等的世界……

元紀杉不想再和兩人廢話,態度強硬,直截了當道:“如果沒有其他事,那我和我的當事人先告辭了。”

“哎。”裴雲風趕忙攔道:“你們可以走,但他得跟我們走。”說這個他時,裴雲風看向林學筆。

此時此刻,林學筆哪還有什麼心跳加速,小鹿亂撞。

他淡淡看了裴雲風一眼,就別過眼去。

裴雲風對林學筆的表現略微驚詫。

明明弱小得誰都打不過,卻不害怕他和程森立。原以為林學筆慕強,對他有興趣,卻又在幾句話間形同陌路。

想到林學筆基因的特殊,裴雲風眼神暗了暗。

據聯邦法律第211條至287條,聯邦公民享有身體不受侵害的權利,包括生命權,身體權,人生自由權,人格權等。在沒有任何法律相關公文的情況下,你們無權帶走我的當事人。”元紀杉緩了一口氣,繼續道,“同時,聯邦公民作為民事主體享有知情權,又稱信息權,或瞭解權。兩位抓人前,就不該給個解釋嗎?”見兩人並沒有說話,元紀杉補上結束語,“如果兩位沒有,那我們可以走了嗎?”

“誰說我們沒有。”裴雲風抖出自己通過自己的那張強徵申請,元紀杉先是一驚,可在看到上面的內容後,又出信心滿滿的笑容,“這只是申請書,帶人離開,可是要執行令才行。”裴雲風軍部出身,悉謀略,可不代表他能背下法律。在這點上,他再聰明也要輸給天天和法律打道的元紀杉。

眼見這人油鹽不進,裴雲風對程森立道:“你攔著他。”話音剛落,趁在場的人都還沒反應過來時,裴雲風就一把扣住林學筆的,搶了人,拔腿就跑。

“臥槽!無恥!”元紀杉哪想到這人軟的不行,直接來硬的。

可那人速度極快,就在元紀杉被程森立攔截的那片刻,竟然就把林學筆帶沒了。

元紀杉看看那已經消失在遠處的林學筆,又回頭看了眼在車上害怕不已的小灰兔,最終放棄了追過去的做法。

他也不是個糾結的人,跑了一個主謀,不還有個同夥。

元紀杉將矛頭對準程森立,義正言辭道:“我告訴你,要是我聯繫不上當事人,你就別想離開我視線範圍!”話再狠,他也沒敢要挾程森立。畢竟那特殊部隊的證件是真的,反過來被對方指控就不美好了。

被留下來當人質的程森立哪有半點害怕。

他無所謂地撓了撓手臂,不鹹不淡地道:“放心,等把人帶到安全地方,自然會讓你們聯繫。”

“聯繫不夠。你們必須保證我當事人的安全!”元紀杉再次提出要求。

程森立:“……”安不安全他可不敢保證。

他們是把人拉回去取基因,又不是拉回去吃午飯。

瞧見程森立的遲疑,元紀杉眉頭皺起。

作者有話要說:孃家vs婆家。

孃家勝。

婆家使出耍賴大法,先把人搶走。

*裴雲風相信,林學筆是個幹大事的人。

張大貓:幹大事?不不不,他叫林大事才對。

林學筆:……等老子基因優化,覺醒異能,我就擰你的大貓耳!

第18章特殊分院去往研究院的路上,小可愛一直很安靜。

不鬧,不驚,甚至連眼睛都沒有特意往窗外瞄,非常安分。如果裴雲風真的是綁匪,那林學筆一定是最省心的人質。

偏偏林學筆還這般弱小。

弱小得裴雲風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殺死。

裴雲風好奇道:“你不害怕嗎?”換作一般人,忽然被警察抓住,不掙扎也總該緊張一下。

林學筆眼皮輕抬,沒有立即回答。他打量了一番裴雲風,確定對方只是想和他聊天后,才慢慢地拋了一個字,“怕。”裴雲風不信。林學筆的表現就和回家吃頓飯,下樓買杯茶一樣。

本來想等林學筆自己說下去,卻沒想到小可愛一點都不自覺。裴雲風只好當主動的那一方,好奇地問:“你為什麼不逃?”林學筆嫌棄地給了裴狐狸一個委婉的白眼。

到底礙於自己的處境,他只能屈服在現實之下。

微抿嘴,接著嘆了一口氣,林學筆淡淡道:“我只是不做無意義的事情。”知道他的名字,特意阻擋他,有證件,有申請,怎麼看都是有備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