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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像小孩子一樣裝怪,讓他猜自己是誰。

林默沒忍住笑了出來,是發出聲音的那種笑,秦修遠一下忘了自己在做什麼,他從來沒見過林默這樣笑,說起來認識也都好幾個月了,林默竟然真的沒怎麼開懷過。

秦修遠有一瞬間的失神,林默的眼睛被被自己蒙著,但是除了剛剛輕微的笑聲,秦修遠可以清楚地從他的嘴角受到他的好心情。

這一刻他才真正領悟,有魅力的不是自己的身體,而是林默這個人。

“總裁?”林默被矇住眼睛的一瞬間確實有點懵,不過秦修遠故意搞怪的聲音卻讓他無暇顧及其他,心情突然就好了起來,見秦修遠一直沒反應,大膽地伸手戳戳他的手背。

“啊?啊,”秦修遠回過神來,覺到手背上被林默戳了一下,涼涼的,尷尬地收回手,“我看你在發呆想嚇你來著,哈哈,洗澡,我去洗澡。”說完沒等林默回答就徑直回了臥室。

林默又一次看著他的背影,臥室門關上的聲音響起,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又低頭看了看剛剛戳他的手指,忍不住笑了笑,起身回了房間。

林默覺得自己是有希望的,畢竟現在換回來了,住也住在一起,至少離得近,有優勢,有句話說得好,“近水樓臺先得月”,他應該是可以的,應該吧?

畢竟秦修遠現在會跟他開玩笑,會覺得他做飯好吃,會……還有什麼呢?不管,總之秦修遠對他應該是有一點不一樣的情的。

喜歡一個人,尤其是喜歡一個不喜歡你的人,他的一舉一動,都會成為你繼續喜歡他的藉口,甚至有時候他讓你傷心了,你都可以在心底打好腹稿,為他的一言一行找一個好藉口,然後繼續喜歡他。

張愛玲說:“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林默就是這樣一個人,因為喜歡,所以願意讓自己卑微。

子會一天天過,喜歡會一天天多。

身體換回來的這一個多星期裡,有心事的不止林默,還有秦修遠。

“小夏,”秦修遠晃晃手裡的酒杯,最終還是沒喝,放下酒杯認真地看著面前的人說,“你喜歡我什麼?”

“啊?秦少爺,”池小夏“嘭”的一聲把酒杯放在桌上,“我他媽不喜歡你了要我說多少遍?!”

“以前,以前,”秦修遠見他這個架勢立馬改口,“我說以前。”

“以前那是我眼瞎,”池小夏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嚥下以後瞥著眼上下打量他一下,接著說,“都是因為你這張臉,誰想得到裡頭是個糟包,太二了。”臉嗎?秦修遠一直都知道自己長得還可以,那林默喜歡他也是因為這張臉?臉有什麼用,池小夏都說了,這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能看不能吃,沒用的。

“那我問你,”秦修遠把剛才的就一飲而盡,肆無忌憚地打了個嗝,不顧池小夏嫌棄的眼神,繼續問他,“喜歡一個人,是什麼覺?”

“我怎麼知道?”池小夏看他半醉半醒的樣子有些嫌棄,秦修遠酒量一直不錯,這怎麼回事,伸手拍了他腦袋一下,“我情竇已經好幾年不開了啊!”

“你說我當初……”池小夏一個人在那兒侃侃而談,完全沒注意到對面的人已經趴下了。

“艹,喝這麼點兒都能成這樣,”池小夏嫌棄地在他胳膊上拍了兩下,“起來,回去了。”說著就伸手去拉他,心裡還想著來的時候看到的那個調酒小帥哥。

“林默,林默來,接我了?”秦修遠打著嗝斷斷續續地問,竟然還奇蹟般地自己站了起來。

“林默?”池小夏用醉鬼的指紋解了鎖,從最近通話裡找到了林默的電話,想讓他過來接這個醉鬼。

“喂?”男的?池小夏把手機拿到面前看了看,確實是姓林。

“林默?”試探著問了一句。

“是的,您是?”林默接起電話,以為秦修遠讓自己去接他,卻發現是另一個人的聲音,還是一個男人。

“那就對了,”池小夏低頭看看依舊攤著的人,“來接秦修遠,丫喝醉了。”問完地址道過謝後林默立刻就出了門,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就有點慌。

林默到的時候秦修遠正拉著池小夏的衣襬撒潑,嘴裡一直叨咕著讓林默來接他,池小夏也很無奈,秦修遠從來都是千杯不倒,誰知道他喝醉了是這個樣子,簡直想把他丟出去,可惜搬不動。

所以看到林默往這邊走過來時他彷彿看到了救星。

池小夏沒見過林默,但看他進來一眼就鎖定了秦修遠,立刻就認出來了。

林默進門就看到了秦修遠,他抓著身旁那個男人的衣服,一直在不停地跟他說話,他抬頭看了那個男人一眼,長得很乖巧。

“林默?”池小夏問了一句,見他輕輕點了一下頭,立刻把秦修遠的手扒拉開,“你終於來了,喏,帶走吧。”

“謝謝。”林默架起秦修遠,輕聲向他道謝,轉身就往外走,他很不適應酒吧這種吵鬧的環境,只想快點離開。

池小夏目送他們走出門口,也沒有上去幫忙,嘴角挑起一個調皮的笑,轉身就找那個調酒小哥去了。

來啦(●'??'●)對不起大家,這麼多天沒更新,今份短小。

昨兒實習定下來了,那邊學校不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