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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站是沈平格送他去的,儘管他上車是孤身一人,車窗裡也只有一個影子,但書包不是乾癟的了,沈平格給他買了好多糖和巧克力,怕他餓了犯低血糖,還跟他說:“下次來不要再帶避/孕/套/了。”他有些無奈:“做哥哥的,每次還得讓你買避/孕/套,多沒面子。”儘管那條深淵還在他們面前,但連燕選擇了忽視,只要此刻熱烈的喜歡,他答應了沈平格,把剩下的套子扔進了車站的垃圾桶裡,並且開始期盼著下次做/愛。
這次去北京,說來不過一天,儘管他們把二十四個小時都拆解開來,利用每秒接吻,但時間仍是很短。在車上,連燕才敢看上次沈平格給他發的那條很長的消息。
沈平格一直都似乎是冷靜的模樣,那條信息卻慌張,問他為什麼,問他怎麼了,又理的分析他愛他的理由,但在那條很長的信息後面,卻還是說,如果你覺得不想繼續,也要來見他,當面和他說答案。
所以沈平格答應他來,只是當他來給出答案的嗎?可他又閉口不提,他們都假裝無事發生。
這些字看起來都疼,連燕卻又反覆看了好多遍,一直到手機還剩一半的電,才放下了手機。
回到了老地方,天氣是陰天。沈逸明沒有發現他的離開——他也沒理由發現。整地待在公司裡,忙得像……連燕想到那個幼稚的比喻,像陀螺,哪兒還有空理會他是不是私會去了。
轉來轉去,沒個休息,連燕常常擔心他的身體狀況,他好像白頭髮比以前多了,在銀白的燈光底下特別明顯。他們之間仍進行著馬拉松般持久的僵持,即便心軟,卻也沒法兒給沈逸明一個鬆懈下來的理由。
週三的時候,沈逸明回來了趟,問他:“腳好了沒?”好得差不多了。那次去完北京,連燕用冰袋敷了敷,也算是勉強消腫了,現在基本看不出來有傷口了。他不知道對沈平格隱瞞這件事是否算正常,但傷口既然痊癒,這一切也就不再重要了。
轉眼十一月到了,聽聞北京十一月多大風,乾燥又疼,他們這兒倒是風沒那麼大,可降溫很快,連燕理直氣壯穿沈平格的衣服,可他骨架又小,穿起來難免滑稽,圍上黑的圍巾,纏一圈圈,有點像米其林輪胎。
這又有什麼呢,是沈平格的,這一點就比其他都要重要了。
作者有話說:下章是點了…預警一下吧,在存稿,所以這章字數不多…
第109章快到沈平格生了,連燕不知道該準備什麼,上次準備了小房子,那這次呢?情書乾巴巴又不值錢,況且寫過好多了!錢他是有的一些的,可上帝沒告訴他該給愛人什麼是最佳選擇。
離十一月十號近了,連燕路過奢侈品店的時候,忽的看到了裡面的戒指。由戒指聯想到婚禮,再聯想到白的西裝,他壯著膽子進去看了。可能是穿著校服的原因,或者看起來顯小,沒有人來問他要買什麼款式,把他理所當然晾在一邊,連燕趴在玻璃臺那兒看,這讓他樂得自在。
鉑金指環看起來很漂亮,帶鑽石的他買不起,過於花哨的沈平格大概也不會喜歡。沈平格的手指很好看,骨節分明,修長,連指甲都修剪得乾乾淨淨,戴上指環肯定漂亮——指環也並不一定非得戴在手指上,繫個黑繩,掛在脖頸那兒也會很好看。
在十一月的第一天,連燕花了他這輩子花過最多的錢,花了一千多塊買了個鉑金指環。儘管這個錢花得衝動而草率,而且他只是憑著記憶選了指環的尺寸,想著,如果大了就讓沈平格戴在大拇指吧,總歸得戴著!
那個指環怎麼就可以那麼貴,小小的,揣在兜裡怕掉了,拿在手心裡又怕從指縫裡掉出去,在送給沈平格之前,連燕只得先把這個指環拴了小繩子,掛在脖子上——這是他給十九歲的沈平格的。
曆也查看過了,十一月十號那天是星期五,沈平格下午沒有課,他可以上午坐火車去,下午如果太陽很好,他們或許在樹影裡接吻,他將戒指給沈平格,儘管這看起來滑稽得像求婚——兩個男人在夏尾巴里的婚禮。然後晚上去開房,每次找他都是開房這檔子事,他像個不折不扣的胚子。
下了晚自習已經是九點,買完指環是九點半,天黑得厲害,別墅裡也黑漆漆的,沒點菸火氣兒,沈逸明今晚大概也不回來,連燕興奮勁兒仍沒過去,把繩兒從懷裡掏出來,指環還帶著體溫的熱度,他靠在沙發墊上,控制不住地想笑,可惜他也不能發出笑聲,摸摸臉都燙了。
突然聽著了音樂聲,在空靜的別墅裡格外明顯,連燕茫然了下,才反應過來這是他最近剛換的手機鈴聲,是那次沈平格給他唱過的《紅》。
還沒唱到那句“最絕傷口”,連燕便接了起來,著急忙慌地,連來電人是誰都沒看清,接了之後聽著了氣聲,接著沈逸明的聲音從那頭傳過來。
“喂,小燕啊……”連燕愣了下,沈逸明聲音含含糊糊,跟含了糖塊一樣。
他無法說話,只是“嗯”了聲。
“等會兒、呃,等會兒我回家,你給我煮個醒酒湯,再去藥店……嗝……給我買個藥什麼的,”沈逸明明顯喝醉了,說話尾音都快聽不清了,“我等、等會兒就回去了,今晚回去……不呆在公司了,太累人了,整死了,那麼多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