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卷第十四章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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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照神社不只是打敗幾個所謂的上忍而已。事實上公孫羽順手牽羊,從天照神社密壇中搶到了幾樣寶貝。其中一樣很特別,讓公孫羽這種對財富並不的人都愛不釋手,留戀不已。
這是一顆心形鑽石,之所以特別,在於其澤和體積。
“粉紅之心”——如果沒猜錯的話,這顆璀璨絢爛的巨型粉鑽就是在巴黎博物館失蹤的大名鼎鼎的寶石。這顆寶石於1848年在南非發掘,曾經在俾斯麥、索爾茲伯裡侯爵、赫伯特·亨利·阿斯奎斯等著名政治家手中輾轉。
後來,這顆寶石落到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手中,戴高樂在卸任總統後將其捐給法國國家博物館,一直保存到1988年年6月,在法國國家博物館一場電氣火災中,這顆被轉移的寶石忽然失蹤,從此不知所往。
然而,此刻這顆寶石竟然在本天照神社出現——很顯然,這顆寶石被盜竊後,幾經倒賣,漂洋過海來到了東瀛,成為天照神社的鎮社之寶。
之所以愛不釋手,是因為公孫羽認為這顆寶石最適宜於送給一個人,一個他生命中最可寶貴、最值得珍視的女人。她對他無盡的愛。值得他付出所有。
但這顆寶石如何**個難題。天照神社在丟失寶石之後,以他們的勢力,想攜帶寶石通過安檢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真綾,你有走私出境門路沒有?”公孫羽找到豐臣真綾問。
真綾愕然:“羽君,你…有什麼問題嗎?”公孫羽淡淡一笑默然。
真綾立即明白自己該如何做,頷首道:“我馬上去安排。對了,我們一起行動嗎?目的地是哪裡?”
“不,我一個人單獨行動,目的地是東海。”公孫羽摸摸她的腦袋。
真綾甜甜一笑,擁著他的身,靜靜地傾聽著他那強有力的心跳聲。
中午時分,公孫羽在真綾的帶領下前往豐臣家拜訪。豐臣家住在東京遠郊的一處百年以上的古宅中,這裡的建築很有遠古風格,一些傢俱也有了相當的歷史,昭示著豐臣家源遠長的歷史。
正屋大堂,供奉著幾尊神像,其中便包括豐臣家的驕傲——豐臣秀吉。
豐臣家現任家主豐臣明秀在廂房榻榻米接見了公孫羽。真綾是他唯一的女兒,明秀育有一子一女,他是一個對孩子寵溺到極致的父親。
“請坐。”他板著臉孔、鼓著颳得發青的腮幫盯著公孫羽,悶聲道。
公孫羽鞠躬,和真綾一起跪坐在榻榻米上。隨即豐臣家的女人碎步端著茶點進來,放在矮桌上,偷著瞟了公孫羽一眼,捂嘴笑著退了出去。
“伯父,這是給您和伯母的禮物。”公孫羽將禮物奉上。為了這份禮物,他在真綾的指導下跑了十幾處地方。禮物並不是很珍貴,但頗有心意。大都是一些獨特口味的食品和民族手工製品,包括唐人刺繡。
明秀點了點頭,抬頭讓人收下,隨即請茶。飲茶之後,他緩緩道:“上次真綾去華夏,我就覺得有些不對勁。你們…是在那個時候好的嗎?”
“不,伯父。是在這次我來東京,真綾接待了我。”公孫羽頷首道。
明秀點頭,微微一嘆,道:“我曾經答應過她,讓她自己選擇自己的夫君。在本,這孩子鬧得夠多了,讓我很頭疼。對了,聽說你在華夏有很多女人?”公孫羽面容一滯。顯然,這位豐臣家的家主,信息並不蔽。誠然,以他的權勢如果想要打探一件事情,並不難。
“是,伯父。這一點來說,我對真綾很愧疚。”公孫羽頓首道。
明秀目光灼灼地盯著公孫羽。這位看起來相當文弱的中年男人直到此刻才顯出威楞,竟然一時讓公孫羽心中微微一緊。
“真綾。你確定要跟他去東海,過那種大家庭的生活?”
“是,父上。羽君對我來說,已經是生命的本源。和他在一起,我有種新生的覺,所以,請原諒女兒的擅作主張,也請原諒女兒過去的妄為。”
“知道過去是錯的嗎?”明秀嘴角沁出一抹淡淡笑意。
“是,父上。”真綾低頭道。
“那末,現在想清楚了,你要過那種生活?”明秀又問。
“是,我要過那種生活。我已經想得很清楚,父上。我能過好後面的子,如果不去華夏,我會後悔一輩子,因為這是我對一個男子第一次砰然心跳…”明秀板著臉道:“真綾,你說這話讓我很傷心。在你十三歲那年,不是說我才讓你怦然心動的唯一男人嗎?”真綾笑了,坐到父親身邊,抱著他的胳膊,將螓首放在他的肩膀上,柔聲道:“父上,您永遠是我心中最特別的男人,就連羽君都無法替代…”明秀也不由笑了,拍著真綾的腦袋對公孫羽道:“我們家真綾,就是喜歡甜言語。羽,竟然真綾決定了,你便帶走吧。養了二十年,也是出嫁的時候了!”
“爸爸!”真綾眼楮不由紅了起來。抱著明秀低聲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