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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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憑良心說,不管是蜻蜓點水或是霸王硬上,她都…嘿嘿!很喜歡!每一回只要碰觸到他那雙溫暖的瓣,都會帶給她一種暈眩的異樣受,總令她不由自主地少了兩拍心跳。
另外,只要他不能回來吃晚飯,他就一定會先打電話回來向她報備,若是超過十點還不能回家,他也會再打一次,要是整晚不能回來,他就會馬上化身成為一隻聒噪的老母雞,在電話裡羅羅嗦嗦地代個沒完沒了,什麼睡覺前有哪些門窗要鎖好啦!又有哪些地方要檢查啦!還有,要是有人來敲門絕對不能開,連應聲都不能應,最好是趕緊打電話通知他一聲,然後直接躲到被窩裡去裝作什麼也不知道啦等等。
她又不是三歲小孩,這些她早就知道了,哪用得著他來嘮叨呀!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糊,但很獨立的菜菜卻依然認為生活並沒有多大的改變,頂多只是換到一個比較舒適的環境,而且生活也變得輕鬆了而已。至於乖乖聽從老公上百條…不!上千條命令,免得他叨絮個沒完,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還有整理家務、準備三餐,這更是常做慣的事,只要記得每天早晚一定要幫他準備一壺比黃連還苦的黑咖啡就行了,最多再加一樣出門時多轉轉兩隻眼睛,看看能不能多幫老公瞄到幾個通緝犯,然後趕緊密告老公來場闢兵捉強盜等等。
一個六尺四寸、166磅的男人,一個可以讓她在雙腳結冰時把腳放到他肚子上解凍的男人,一個在她作噩夢時會給予她溫柔撫的男人,一個賦予她絕對安全的沙豬男人,一個逐漸融化噎在她口的寂寞的男人。
然而,他們雙方都很有默契的以她現在的狀況不宜做太烈的“運動”為由,而暫時迴避親呢的行為。
幾乎是從結婚的第一天開始,他們就以這種彷彿已結婚多年的形態展開他們的平凡夫生話,沒有新婚的興奮喜悅、卻也沒有陌生的隔開,甚至在某些事上還有一致的默契。
大概是因為史蒂夫在剛結婚的那一段子裡,幾乎時時刻刻都在吼他的笨蛋子,吼她過去做的、現在做的,還有未來所能做的每一件蠢事,吼得她忘了陌生、忘了尷尬、忘了彆扭。等到他逐漸習慣了她的行為思想,而她也學乖了,開始儘量按照他的吩咐去做之後,他就不再那麼時常吼她了,可那時,他們彼此都已經習慣對方的存在了。
菜菜是這麼認為的。
但她卻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她一向最討厭蠻橫的男人,但是,她卻很自然的就接受了史蒂夫的霸道。而且,過去相當反對那種缺乏情基礎的婚姻的她,竟然會同意婚後再培養情也可以的想法而答應了他的求婚,這種心理矛盾她卻始終未曾去探討過。
至於史蒂夫也差不了多少,雖然他給自己找了許多理由,但曾經準備抱著單身主義過一輩子的男人竟然會在一夜之間就改變了主意,而且以不可思議的快動作結了婚,這種心境變化也頗為令人玩味不已。
也許這一對奉子成婚的夫會結婚的理由並不像他們自己想像的那麼單純吧?或者該說是:這兩人都同樣遲鈍?
二月的紐約依然相當寒冷,總是裹著史蒂夫另外買給她的厚呢大衣上課的菜菜講師,因此而沒有被人發現她的肚子其實己經不小了。直到三月初公園淨含苞待放的鬱金香與櫻花趕走了冬天的寒氣,菜菜終於決定收起大衣,換上短外套了。
依照慣例…當然是史蒂夫的規定慣例,菜菜巡視過所有該檢查的地方之後,才背起包包出門到學校去,負責載送她的計程車司機張建也是個中國人,他相當沉默寡言,總是默默的送她對學校,再默默的接她回來。
“張建,麻煩你先送我到布萊克街的比納林書店,等我買兩本書後再送我到學校”之後,當她從書店出來走向張建的車時,她習慣地打開探照燈開始掃瞄四周。然後,她打開車門正要坐進去時,視線卻突然停在不遠處那家剛有三個人結伴進去的酒吧兩、三秒,隨即跳進車裡關上車門,並迅速掏出手機,當張建發動引擎往學校駛去時,她已經對著手機開始“打小報告”了。
“史蒂夫,猜猜我剛剛看到誰?”
“菜菜!”史蒂夫怒吼。
“我正在接線人的電話,你最好…”
“好嘛?好嘛!我剛剛看到…呃!先說誰好呢?”
“菜菜!”警告的語氣。
“ok!ok!尤濟,1999年七月百老匯依斯特街縱火案;路易斯·維拉,2000年一月阿姆斯特丹大道強暴殺人案,他們現在…”連句謝都沒有史蒂夫就關掉手機了,但她幾乎可以聽得到史蒂夫吼著探員出動的咆哮聲。菜菜聳聳肩收好手機,她知道史蒂夫一向很注重目己的工作,老婆排第二沒什麼好奇怪的。
到達學校之後,她和張建揮揮手說聲“謝謝!”就轉身往經濟系大樓走去。即將到系辦公室時,她突然想到她這個模樣是不是會有人注意到有什麼不一樣呢…手機忽地響了。
“史蒂夫?”這個手機是史蒂夫給她的,也只有他知道號碼,不過,他不是忙著玩官兵遊戲去了嗎?
“菜菜,今天我可能不能回去吃晚飯了,七點的時候有xel職業美式足球比賽轉播。記得幫我錄起來。”菜菜笑了,一聽就知道史蒂夫是一邊抓著方向盤一邊打手機給她的,肯定腳底還猛踩油門讓車子像飛一樣飄去那家酒吧了吧?
“知道了。”
“還有,你不要自己一個人去買嬰兒用品,我會找時間陪你去的。”菜菜不覺瑟縮了一下,再嘆了口氣。
“是,警官。”他管的也未免太多了吧!連出門買東西也要跟?但是比起自己偷溜去買,然後不小心讓他發現後又吼又罵個二三十小時,她還是寧願乖乖等他有空閒時間讓他陪她去。
不過,剛只是“順路”去用美金換兩本書而已,而且花不到十分鐘,這樣應該不算是買東西吧?唔!希望史蒂夫不要突然想到明明該在學校裡的她,為什麼會在鬧區裡看見那兩個通緝榜上的傢伙。
“哦!對了,葛萊美西公園的公寓已經裝修好了…你選蚌時間搬過去吧!在預產期前我們一定要先安頓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