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一物降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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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小站,魂飛魄散。----突然冒出一句詩意的話,這人腦子好像壞了。”方格狐疑地看了一眼小夥子的背影,他走得並不快,彷彿很疲憊,但不一,小夥子就從大門口消失了。
在小夥子轉頭的一瞬間,方格有一個奇怪的覺,他發現小夥子的目光裡充滿了恐懼和悲傷,目光裡有一種與這個年齡不相稱的絕望與對生命的漠視,就像他剛剛捱打,他似乎沒有任何
覺,好像那些人不是在打他而是在打一隻死狗一樣。
那些人下手都很重,但他好像卻一點事情都沒有,甚至在吃飯的時候連大口氣都沒有,好像他天生就是捱打的,被人打習慣了一樣。
但在他轉頭的一瞬間,從他還有些悲傷的目光裡,方格還是看到了單純,這是一個還很單純甚至是十分單純的人。
同時,在他的目光裡還有一絲很難察覺的凌厲,這凌厲的目光馬上讓方格到了一隻虎,一隻淪落平陽被犬欺的老虎。
“方哥,你沒事吧?”大奔撓撓頭憨厚地笑著說。
“哦,沒事,對了,你趕緊回去吧,警察一就來了,這事因我而起,我來負責,回頭要是阿戴知道了,我來跟阿戴說,你放心。”方格對大奔說。
“嗯,我沒事,收拾他們幾隻土鱉還不跟玩似的,成天把自己打扮成黑社,媽的,沒王法了還。”大奔笑了起來,出一嘴雪白的牙齒。
黑社平時看起來牛,但他們打架時有三怕,一怕民工,二兵哥,三怕青頭。
民工最老實,好像可以隨便欺負,但你不能惹急眼了,惹急眼了,他能綁著炸藥上政府和公安局門口去鬧事,這樣的事情誰敢做?你黑社敢嗎?不敢。
兵哥看著也老實,但只要你惹了他,只要有人下命令,有人負責,無論你是誰都不好使,別說你是黑社,就是黑社的保護傘,無論多大的官,只要有人下命令,他們照樣敢抓起來打。平時打架更是不在話下。當兵的訓練宗旨就是把人訓練成工具,他們單個人的時候是人,但一群人的時候,就是一支槍,只要有人扣扳機,殺誰,他們連都不一下。黑社在他們眼裡全都是不長進的小混混和球而已。
還有青頭,就是愣頭青,少年,有錢莫欺少年窮,如果你忽略一個愣頭青的能量,總有一天你犯下大錯,他們衝動、脆弱、單純、沒有經驗,他們有的是勇氣和不服氣的神,就這個,就足以在關鍵時候要你的命,現在成規模的黑社都有產業,做得越大的黑社越是低調,欺負和恐嚇一下別人可以,但真碰到不要命的,幾個愣頭青,就能毀掉你一個黑社集團。
“黑社?!呵呵,那你也要注意,你現在是關鍵時候。”方格笑笑說。
“行,方哥,那我先走了,你回頭去我們部隊喝酒哈,我還好好跟你喝幾杯。”大奔說著邁開大步轉身走了。
看著大奔的背影,方格笑了一下,他喜歡當兵的,但不喜歡警察。
通常,那些你不喜歡的人在生活中總是陰魂不散。就在方格剛坐下來跟餐廳經說話的時候,就聽有人說:“警察來了!”方格一扭頭就楞了。
他看到一個濃眉大眼虎頭虎腦的警察,竟然是宋立人。
“老方,怎麼是你啊?”宋立人一見方格馬上熱情地和方格握手。
宋立人是方格的朋友,確切地說是方格的朋友律師鬱剛的朋友,一起喝酒次數多了,自然也就成了朋友。方格討厭警察,但不怎麼討厭宋立人,宋立人和方格一樣大,對人禮貌周全,但也喜歡裝,有點裝老成,比如,他給方格打電話的時候第一句話就是:“我老宋啊!”叫方格也總是叫“老方”讓方格哭笑不得。
關鍵是宋立人的格里有那麼點單純的東西,一個警察,還能保持點單純的品質,就很不容易了。
“哦,宋鋪頭,怎麼是你?你不是刑警嘛?怎麼管治安起來了?”方格詫異地問。
“哦,我們宋隊長已經調到我們分局巡警中隊做隊長了。”宋立人旁邊還站著一個警察,補充道。
“恭喜啊,升官了,你是來處剛才這裡打架的事情?”方格笑笑說。
“是啊,怎麼回事?”宋立人轉頭問餐廳經。
“剛才好像是海青幫的人!”餐廳經介紹了一下情況,然後說。
“海青幫的?老方,他們打你了?”宋立人問。
“還好,就是把我的褲襠溼了。”方格看了一眼自己的褲襠尷尬地說。
“哈哈,這些孫子,總有一天老子要收拾他們。”宋立人看了一眼方格的褲襠哈哈大笑著說,這就是方格喜歡宋立人的地方,比較單純。
“老方,晚上找鬱剛他們一起出來喝酒?”宋立人讓旁邊的警察做筆錄,自己對方格說。
“我晚上有事,可能不行,等,我跟餐廳經算完帳賠完錢再跟你說。”方格招手讓餐廳經過來算打壞的桌子錢。
“賠錢?賠什麼錢!讓受害者賠錢?你們還不混了?要賠錢回頭我找到海青幫,讓他們賠給你們。”宋立人眼睛一瞪,看著餐廳經說。
“行行行,不讓他賠,您趕緊處完就行,我們這裡還要做生意。”餐廳經趕緊陪笑著說。
方格正要掏錢包,聽到餐廳經這麼說,手馬上在褲兜裡沒拿出來,然後嘆了口氣,這就是他不喜歡警察的地方,不管大警察小警察,太霸道。
4點的時候,方格終於看到了漢唐風情街上的念奴嬌酒樓。
漢唐風情街是前兩年動工興建的,街上的建築全部都是古古香的建築,多數是仿製宋代的建築風格,因為宋代的建築最華麗技術最成
。
這條街上最著名的地方是一個叫“畫舫”的酒樓,這個畫舫在濱城非常神秘,據說裡面的消費高得嚇人,平時裡面的人似乎也不多,不像別的酒店一樣熱鬧。
方格和朋友在裡面吃過一次普通標準的飯,飯菜倒是緻
好吃的,可幾乎花掉了方格一個月的工資獎金加稿費,以後方格就再也沒來過。
“飯菜比金條還貴,再也不來了。”方格十分心痛,雖然方格很喜歡這個地方的氛圍,往裡面一坐,個人就覺相當有氣質。
但氣質有時候實在太昂貴了,以後還是找個便宜的地方擺氣質吧,我這化人一個,腹有詩書氣自華,便宜的地方一樣能擺出氣質,方格當時是這麼安自己的。
當方格看到念奴嬌酒樓的時候,方格倒了一口涼氣,這念奴嬌酒樓從外表上裝修風格跟不遠處的那個畫舫酒樓非常接近,但看著更豪華,飛簷上金燦燦的,居然好像都是鑲嵌的黃金。
“我靠,什麼時候這條街上又冒出這麼個地方,還行,反正是別人請客,又不用自己花錢,吃吧,使勁。”方格其實只是不太回家,他已經吃飽了,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來這裡幹什麼,他知道自己肯定不喜歡這裡。
就在方格抬頭觀望念奴嬌酒樓的時候,突然一陣紅的勁風擦著方格的衣角刮過,差點把方格驚得翻個跟頭,方格轉頭一看,程若雲開著她那輛紅
寶馬幾乎是挨著方格衝了過去,然後嘎然一聲停在了念奴嬌的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