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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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曾有某出版社的編輯,約我就愛情之題寫一句話。我想了很久,寫了:沒有什麼能夠證明愛情,愛情是孤獨的證明。
這句話很可能引出誤解,以為就像一首舊民謠中所表達的願望,愛情只是為了排遣寂寞。(那首舊民謠這樣說:小小子兒,坐門墩兒,哭著喊著要媳婦兒。要媳婦兒幹嘛呀?點燈說話兒,吹燈就伴兒,早上起來梳小辮兒。)不,孤獨並不是寂寞。無所事事你會到寂寞,那麼理萬機如何呢?你不再寂寞了但你仍可能孤獨。孤獨也不是孤單。門可羅雀你會到孤單,那麼門庭若市怎樣呢?你不再孤單了但你依然可能到孤獨。孤獨更不是空虛和百無聊賴。孤獨的心必是充盈的心,充盈得要溢出來要衝湧出去,便渴望有人呼應他、收留他、理解他。孤獨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生理問題,孤獨是心靈問題,是心靈間的隔膜與歧視甚或心靈間的戰爭與戕害所致。那麼擺脫孤獨的途徑就顯然不能是理萬機或門庭若市之類,必須是心靈間戕害的停止、戰爭的結束、屏障的拆除,是心靈間和平的到來。心靈間的呼喚與呼應、投奔與收留、坦與理解,那便是心靈解放的號音,是和平的盛典是愛的狂歡。那才是孤獨的擺脫,是心靈享有自由的時刻。
但是這談何容易,談何容易!
讓我們記起人類社會是怎樣開始的吧。那是從亞當和夏娃偷吃了果於是知道了善惡之開始的,是從他們各自用樹葉遮擋起生殖器官以示他們懂得了羞恥之時開始的。善惡觀(對與錯、好與壞、偉大與平庸與渺小等等),意味著價值和價值差別的出現。羞恥(榮與辱,揚與貶,歌頌與指責與唾罵等等),則宣告了心靈間戰爭的釀成,這便是人類社會的獨有標記,這便是原罪吧,從那時起,每個人的心靈都要走進千萬種價值的審視、評判、褒貶、乃至誤解中去(槍林彈雨一般),每個人便都不得不遮擋起體和靈魂的羞處,於是走進隔膜與防範,走進了孤獨。但從那時起所有的人就都生出了一個渴望:走出孤獨,迴歸樂園。
那樂園就是,愛情。
8。
尋找愛情,所以不僅僅是尋找對象,而本是尋找樂園,尋找心靈的自由之地。這樣看來,愛情是可以證明的了。自由可以證明愛情。自由或不自由,將證明那是愛情或者不是愛情。
自由的降臨要有一種語言來宣告。文字已經不夠,聲音已經不夠,自由的語言是自由本身。解鈴還需繫鈴人。孤獨是從遮掩開始的,自由就要從放棄遮掩開始。孤獨是從防禦開始的,自由就要從拆除防禦開始。孤獨是從羞恥開始的、自由就要從廢除羞恥開始。孤獨是從衣服開始,從規矩開始,從小心謹慎開始,從距離和秘密開始,那麼自由就要從脫去衣服開始,從破壞規矩開始,從放不羈開始,從消滅距離和洩秘密開始…(我想,相視如仇一定是愛的結束,相敬如賓呢,則可能還不曾有愛。)行為是一種語言。在愛人們那兒,坦體已不僅僅是生理行為的揭幕,更是心靈自由的象徵;熾烈地貼近已不單單是慾的摧動,更是心靈的相互渴望;狂的合已不只是繁殖的手段,而是愛的儀式。愛的儀式不能是自娛,而必得是心靈間的呼喚與應答。愛的儀式,並不發生在一個與世隔絕的孤島,愛的儀式是百年孤獨中的一炬自由之火。在充滿心靈戰爭的人間,唯這兒享有自由與和平。這兒施行與外界不同甚或相反的規則,這兒讚美赤身體,這兒尊敬神魂顛倒,這兒崇尚禮崩樂壞,這兒信奉敞開心扉。這就是愛的儀式。愛的表達。
愛的宣告。愛的傾訴。愛之祈禱或愛之祭祀。
9。
君王與嬪妃、嫖客與娼、愛人與愛人,其行為之方式的相同點想必很多,那是由於身體的限制。但其行為之方式的不同點肯定更多,因為,就便是相同的行動也都溢著不同的表達,那是源自心靈的創造。
譬如哭,是憂傷還是矯情,一望可知。譬如笑,是歡欣還是敷衍,一望可知。譬如西門慶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其境界的大不同一讀可知。這很像是人們用著相同的文字,而說著不同的話語。相同的文字大家都認得,不同的話語甚至不能翻譯。
順便想到:什麼是蕩呢?在不贊成慾的人看來,並沒有蕩的身,只有蕩的心計。只要是愛的表達(譬如查泰萊夫人與其情人),一切禮崩樂壞的作為都是真理,並無蕩可言。而若有愛之外的指向(譬如西門慶),再規範再八股的行動也算氓。
10。
是愛的儀式,愛情有多麼珍重,行為就要多麼珍重。好比,總不能在婚禮上奏哀樂吧,總不能為了收取祭品就屢屢為親孃老子行葬禮吧。儀式,大約有著圖騰的意味,是要虔敬的。改變一種儀式,意味著改變一種信念,毀壞一種儀式就是放棄一種相應的信念。
行為,可以是愛的儀式,當然也可以是不愛的告白。
這就是為什麼,對的態度,是對愛情忠貞與否的一個重要證明。
這就是為什麼,要受到限制,而且是以愛情的名義。
愛情,不是自然事件,不是荒野上媾的季節。愛情是社會事件,在亞當夏娃走出伊甸園之後發生,愛情是在相互隔膜的人群裡爆發的一種理想,並非一種生理的分泌。所以不能代替愛情。所以愛情包含又大於。
11。
再說第一個問題:愛情既然是美好的情,為什麼要專一為什麼不該多向呢?為什麼不該在三個以至一萬個人之間實現這種情呢?好東西難道不應該擴大倒應該縮小到只是一對一?多向的愛情,正可與多向的引相和諧,多向的行為何以不能仍然是愛的儀式呢?那豈不是在更大的範圍裡擺脫孤獨麼?豈不是在更大的範圍裡敞開心扉,實現心靈的自由與和平麼?這難道不是更美好的局面?
不能說這不是一個美好的理想。這差不多與世界大同類似,而且不單是在物質享有上的大同。在我想來,這更具有理想的意味。至少,以象的邏輯而論,沒有誰能說出這樣的局面有什麼不美和不好。若有不美和不好,則必是就具體的不能而言。問題就在這兒,不是不該,而是不能。不是理想的不該,不是邏輯的不通,也不是心的不,而是現實的不能。
為什麼不能?
非常奇妙:不能的原因,恰恰就是愛情的原因。簡而言之:孤獨創造了愛情,這孤獨的背景,恰恰又是多向愛情之不能的原因。倘萬眾相愛可如情侶,孤獨的背景就要消失,於是愛情的原因也將不在。
孤獨的背景即是我們生存的背景;這與悲觀和樂觀無涉,這是閉上眼睛也能受到的事實,所以愛情應當珍重,愛情神聖。
倘有三人之戀,我看應當讚美,應當動,應當頌揚。這與所謂第三者絕無相同,與群婚、濫、納妾、封妃更是天壤之別。唯其可能微乎其微。更別說四。
12。
我知道有一位解放人士,他公開宣稱他愛著很多女人,不是友愛而是包含且大於的愛情,他的宣稱不是清談,他宣稱並且實踐。這實踐很可能值得欽佩。但不幸,此公還有一個信條:誠實。
(這原不需特別指出,愛情嘛,沒有誠實還算什麼?)於是苦惱就來了,他發現他走進了一個二律背反的處境:要保住眾多愛情就保不住誠實,要保住誠實就保不住眾多愛情。因為在他眾多地誠實了之後,眾多的愛人都衝他嚷:要麼你別愛我,要麼你只愛我一個!於是他好辛苦:對a瞞著b,對b瞞著c,對c瞞著ab,對b瞞著ac…於是他好荒唐:本意是尋找自由與和平,結果卻得到了束縛和戰爭,本意要誠實結果卻欺瞞,本意要愛結果他好孤獨。他說他好孤獨,我想他已開始成人。他或者是從動物進化成人了,或者是從神仙下凡成人了,總之他看見了人的處境。這處境是:心與心的自由難得,與的自由易取。這可能是因為,心與心的差別遠遠大於與的差別,生理的人只分男女,心靈的人千差萬別。這處境中自由的出路在哪兒?我想無非兩路:放棄愛情,在欺瞞中去滿足多向的慾,麻醉掉孤獨中的心靈,和,做愛情的信徒,知道他非常有限,因而祈禱因而虔敬,不惡其少惡其不存,唯其存在,心靈才注滿希望。
13。
不過真正的解放人士,可能並不輕視愛,倒是輕視。他們並不把與愛聯繫在一起,不認為有愛之儀式的意義,為什麼吃不是愛的告白呢?也不必是。就是如同吃就是吃,都只是生理的需要與滿足,愛情嘛,是另一回事。這不失為一個聰明的主張。你可以有神聖的專注的愛情,同時也可以有隨意的廣泛的行為,既然愛與互不相等,何妨更明朗些,把二者徹底分割開來對待呢?真的,這不見得不是一個好主意,不再有自身之外的意義,就可以從愛情中解放出來,像吃飯一樣隨處可吃,不再引起其它糾葛了。但是,愛,還包含麼?當然包含,愛人,為什麼不能也在一塊吃頓飯呢?
愛情的重要是敞開心扉不是嗎,何須以敞開體作其宣佈?敞開體不過是行為一項難免的程序,在哪兒吃飯不得先有個碗呢?所以我看,這主張不是輕視了愛,而是輕視了,倘其能夠美滿就真是人類的一次偉大轉折。
但是這樣,恐怕又要失去光彩,被輕視的東西必會變得乏味,唾手可得的東西只能使人舒適不能令人動,這道理相當簡單,就像絕對的自由必會葬送自由的魅力。據說在解放廣泛開展的地方,同時廣泛地出現著冷漠,我信這是真的,這是必然。沒有了心靈的相互渴望,再加上體的沉默(沒有另外的表達),行為肯定就像按時的服藥了。假定這不重要,但是愛呢?愛情失去了什麼沒有?
愛情失去了一種最恰當的語言。這語言隨處濫用,在愛的時候可還能表達什麼呢?還怎麼能表達這不同於吃飯和服藥的愛情呢?正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了。愛情,必要有一種語言來表達,心靈靠它來認同,自由靠它來拓展,和平靠它來實現,沒有它怎麼行?而且它,必得是不同尋常的、為愛情所專用的。這樣的語言總是要有的,不是就得是其它。不管具體是什麼,也一樣要受到限制,不可濫用,濫用的結果不是自由而是葬送自由。
既然這樣,作為愛的語言或者儀式,就沒有什麼別的東西能夠優於。因為,行為的方式,天生酷似愛。其呼喚和應答,其渴求和允許,其拆除防禦和解除武裝,其放棄裝飾和坦真實,其互相敞開與貼近,其相互依靠與收留,其隨心所及輕蔑規矩,其攜力創造並共同享有,其極樂中忘記你我霎那間彷彿沒有了差別,其一同赴死的覺但又一起從死中回來,曾經分離但現在我們團聚,我們還要分離但我們還會重逢…這些形式都與愛同構。說到底,之中原就埋著愛的種子,上帝把人分開成兩半,原是為了讓他們體會孤獨並崇尚愛情吧,上帝把和愛聯繫起來,那是為了,給愛一種語言或一個儀式,給一個引導或一種理想。上帝讓繁衍在這樣的過程裡面發生,不僅是為了讓一個物種能夠延續,更是為了讓宇宙間保存住一個美麗的理想和美麗的行動。
14。
可為什麼,,常常被認為是羞恥的呢?我想了好久好久,現在才有點明白:忌是自由的背景,如同分離是團聚的前提。
這是一個永恆的悖論。
這是一切“有”的質,否則是“無”我們無法談論“無”我們以“有”來談論“無”我們無法談論“死”我們以“生”來談論“死”我們無法談論“愛情”我們以“孤獨”來談論“愛情”一個永恆的悖論,就是一個永恆的距離,一個永恆孤獨的現實。
永恆的距離,才能引導永恆的追尋。永恆孤獨的現實,才能承載永恆愛情的理想。所以在愛的路途上,永恆的不是孤獨也不是團聚,而是祈禱。
祈禱。
一切談論都不免可笑,包括企圖寫一篇以“愛情問題”為題的文章。某一個企圖寫這樣一篇文章的人,必會在其文章的結尾處發現:問題永遠比答案多。除非他承認:愛情的問題即是愛情的答案。
一九九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