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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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能門開了,主人重歸故里,在門前佇望,孤身一人或結伴還鄉。屋中的一切都沒有變,但陌生,但又悉。輕輕拈一下鏡面上的塵灰,自己的面容也是又悉又陌生。
“這兒?”
“對,就這兒。”也可能是破裂,分道揚鑣。男人走了,或者女人走了。門關上。四壁和門窗之間,男人或者女人,獨自留在那兒。
什麼都可能,但只是一種。
女跳水者轉體兩週翻騰三週半,降落,降落,降落,屋頂呀陽光呀窗口呀那背景像一張卡片從上方被走。又換上一張:湛藍的水面撞開花。又換上一張:女跳水者像一隻漁鷹扎向水底,身後攪起豐富的氣泡。女跳水者從池底浮升、浮升、浮升,這一回卡片從下面被走。再換上一張:女跳水者爬上岸,向觀眾鞠躬,轉身走過一道玻璃門,走過一道道玻璃門,很多從未見過(而且從此以後再不會見到)的面孔轉向她、“注視她,她穿過人群走進攝像機追拍不到的地方。很可能,她將就此永遠在我的世界裡消失。從理論上講,她存在於別處。從理論上講,還會有一些星球上有空氣,有氧和氫,有水,有生命。從理論上講,宇宙中應該有一些黑。從理論上講,在我出生之前這個世界已經存在億萬年,在我死亡之後這個世界還要存在億萬年。從實際講,理論是邏輯體不過是邏輯體。
子總在過去,成為一張張作廢的卡片。失戀,是一團煙雨,心靈的一道陌生又悉的佈景。
如果那山巒一樣的房屋也是一道巨大的佈景,那些窗口實際是一道佈景上的一塊塊油彩,情況又有什麼不同?是,或者不是,有什麼不同呢對邏輯體來說?那佈景上的油彩抑或那樓壁上的窗口,對凝望來說以及對猜想來說有什麼不同呢?對它們的猜想並不為過,並不見得比以往更愚蠢。
雨停了,走出房間,走到樓下,走出樓門。
樓群之中,月降臨。
樓很高,看不見月亮在哪兒,從高樓的影子判斷月亮的存在。又是邏輯。從一面面樓牆上那光輝的寧靜、均勻與遼闊判斷,從影子的角度之一致上判斷,月在東天。
因而舞臺設計者掌握一些技術(最先進的科學技術),在人的視覺上造成(模仿)同樣的效果,惟妙惟肖。舞臺設計者並不出面,導演、美工、燈光師和音響師(上帝,造物主)並不出面。邏輯出面。
人都藏在哪兒?從理論上講有千百萬人,正共度這雨後涼的月夜。樹叢中有蟲鳴,不只一處,此起彼落。偶爾的人語。間斷的頑童的笑鬧,笑聲朗朗…人都在哪兒?在哪兒,在幹什麼?嬰兒啼哭。遠處建築工地上的哨子。什麼地方一聲急剎車,司機必是嚇了一跳,有人嚷,嚷了好一會兒,漸漸安靜下來。時隱時現地有一把薩克斯吹著,有一條沙啞的嗓子唱著,唱著遠方或者唱著從前…為什麼不相信這是錄音師的作為呢?為什麼這一切肯定不是導演、美工、燈光師和音響師的作為呢?
因為沒有一排排椅子,沒有帷幕,不見舞臺。因為,伸出手就可以摸到路邊的丁香和月季的枝葉,手指上獲得涼涼的被稱為夜的東西所傳達的概念。邏輯出面:這不是戲劇,這是真實的子。邏輯出面:不是夜,那還是白天的雨。邏輯繼續出面:那封信或者那個電話,是真的。
是真的。因而是真的有千百萬人正共度這雨後涼的月夜。
但真的,是指什麼?
“真的”二字,說的是什麼?
一大片厚厚的烏雲湧來,遮住了月亮。有一種觀點,說“你到月亮的時候,月亮就不存在”這似乎不合邏輯。那是。為你看見過它,人類早已發現了月亮,因而當它隱藏進烏雲之時,邏輯告訴你它依然存在。它在烏雲後面一如剛才,一如它平素的明朗、安詳、盈虧反覆在離我們363000至406000公里的地方走著它從古到今的路。但是如果我們沒有發現它呢?如果人類從未發現它呢我們怎麼說?我們就會說它不存在。在人類發現冥王星之前,太陽系只有八顆行星,不存在第九顆。現在如果有人說太陽系有十顆行星,你就會告訴他說“錯了先生,只有九顆,沒有第十顆,”現在,不存在太陽系的第十顆行星,正如1930年以前不存在冥王星。那麼我們通常所說的“不存在”是指什麼?是指“未發現”而已。因而未發現的,即是不存在的(否則,便無“不存在”可言),這道理其實多麼簡單。複雜的問題是:那個藏進烏雲的月亮,真的是一如既往麼?(失戀中的你和熱戀著的你是同一個人麼?)不,記憶中的那個月亮與藏在烏雲中的那個月亮並不是同一個月亮,它已經變化,原來的那個已經死去,新生的這一個未被發現。更為複雜的問題是:什麼是發現?僅僅是看到?是聽說?是邏輯和猜想?那麼什麼是幻景呢?
再伸手到高處,摸摸夜合歡的葉子吧,摸摸它的樹幹,摸摸它的枝杈。葉子合攏著,枝幹都是堅實的。那是真的。最能證明真實的是觸覺(現代人有能力製造亂真的假象,立體音響。立體電影,還有全息攝影等等。全息攝影是真正的幻景,你能夠穿過一堵牆,穿過一棵樹或一個人;比如說你能夠看到一張真真確確近在咫尺但你不能摸到它,如果你撲向它你就會穿過它像個傻瓜一樣撲倒在冰冷的地上如夢方醒。現代的科學技術能夠做到這一點。)無它法,唯一能夠證明那不是佈景不是幻景的,是觸覺。也許就是人們渴望接觸,渴望親吻、肌膚相依、撫摸、和渴望做愛的原因吧?渴望證明:那不是幻景,那是真的。
對面七層樓上的一個窗口,因而也能被證明是真的嗎?
那窗口通宵通宵地亮著燈,一直這樣,夜夜如此。夜裡,醒了,就看見它亮著。零點、零點四十三、一點一刻、一點五十四,醒來就看見它亮著。三點,月光已經轉移,那窗口還亮著。在幹嘛?夜夜如此,通宵達旦,不大像是做愛。
做愛,這個詞很好。那意思是:並非一定為了繁殖。
最能證明真實的是觸覺,是起伏和陷落的肌膚,是有彈有溫度甚至某一處有著疤痕的肌膚,是肌膚下滑動的骨尖兒,是呼,一刻不停如暴風般吹拂的呼,是茂密潑灑、柔軟或拔的髮,是熱熱的淚水是跟著睫的眨動而滴落而破碎的淚珠,是身體全部地袒、賜予、貼緊、顫抖…那才能表明另一個靈魂的確鑿,呼喚和訴說的確鑿,不是佈景不是幻景。不因為別的因為其它都可以模仿。
天光大亮忽然七點。那窗口和其它窗口一樣,在明媚的朝陽裡不聲。燈光不知什麼時候熄滅的。
看來,昨夜裡有一個人死了。早晨,樓群中的小路上停著一輛蒙了黑紗的汽車。從一個樓門裡出來七八個人左臂都戴著黑紗,樓門前站著四五個人左臂都戴著黑紗,那汽車裡還坐著幾個人左臂也都戴了黑紗。就是說,有一個男人死了。有個小夥子左臂戴著黑紗,黑紗上綴了一個小紅布球。所以肯定,那樓裡的一個老年男人死了。
昨夜,有很多人死了。現在也一樣,有很多人正在死去。過一會兒也一樣,有很多人將要死去。
兩個左臂戴著黑紗的人把一隻花圈送上汽車,花圈的一條緞帶上寫著:金水先生千古。這個叫金水的男人,從出生,到戀愛,到失戀,到結婚,到快樂和到哭泣,到死,都在別處。直到他死了我才知道他,知道他曾經存在。我也許見過他,在市場上,在公共汽車上,在路上,在街頭,在劇場裡或者在舞臺上,我也許見過他。我見過很多人,其中可能有他。我見過的人裡,有些已經死了,有些還活著但不知活得怎樣活在何方。
我很想現在去看看這位死者,這位名叫金水的人。但這是不合邏輯不合情理的,那些左臂上戴了黑紗的人會問我:“你是誰?你是他的什麼人?和他有什麼關係?”我說:“因為我也是一個人,我曾出生、戀愛、失戀、快樂和哭泣,有一天也會死。”但那樣的話他們會把我當成一個瘋子把我趕走,或者喊警察來把我送去瘋人院。
我問自己:我敢不敢被人當成一個瘋子?我回答自己:不。我見過瘋人院,見過瘋人院裡的瘋子,一群男人坐在太陽底下一動不動一聲不響看著自己的手指或看著很遠很遠的天空,一個女人旁若無人脫得一絲不掛一刻不停地跟自己說話…
我走出樓群時才想起我為什麼要離開家——我想去找到那座跳臺,對,昨天舉行過跳水比賽的那座游泳場裡的那座跳臺。我不是要去找那個女跳水者(當然如果她還在那兒我願意順便看看她),我是要找那跳臺背景中的那座大屋頂的樓房,找最上一層正中間的那個窗口,我要找到當時攝影機所在的那個位置,從那個角度看看那座樓房和那個窗口的方位。我想確定一下那背景不是佈景不是幻景而是真實地存在,我想到那座樓裡去看看,可能的話也許我就敲敲最上一層正中間的那個門,證實在我認為其中必有一個故事的時候,裡面果真有一個故事。我不把自己當瘋子就行了。我不把這想法對別人說,而我自己又不把自己當瘋子。我只是想證實我多年來的一種猜想,解除我多年來的一種疑慮。
這樣的話我就應該先去電視臺是吧?先去問問,昨天舉行跳水比賽的那座游泳館在哪兒?是哪個城市。
出了樓群,路面漸漸降低,因而可以看出很遠去。上班的人浩浩蕩蕩行匆匆。昨夜他們都在哪兒呢,現在都鑽出來了?那把薩克斯是誰吹的那沙啞的歌喉是誰(“遠方呵…在從前…”)?
在車站上我問一個老頭:“去電視臺,怎麼坐車?”老頭說:“電視臺在哪兒?”我搖搖頭說不知道。另一個等車的人告訴我:“電視臺嗎?在太平橋。不能坐這趟車,你得到前邊去坐3路,換7路再換9路。”那個老頭拿出地圖給我看(他做得對,這城市太大了而且新月異,出門應該帶上地圖),食指在圖面上走:“看,這兒,3路,這兒,這兒7路、9路呢…”那食指看上去十分真實,皺紋一圈圈纏繞在上面,內側被煙燻得焦黃“9,看這不是9路?”那食指繼續擦著圖面走,投下無可質疑的影子“看,看,看,哦太平橋!”指尖在某一平方釐米的圖面上戳點,嘩嘩地把紙戳得直響“就這兒,到那兒再打聽吧。”
“謝謝,謝謝您。”
“謝什麼?甭謝。”老頭又點上一支菸。
我站在那兒半天沒動。太平橋,是我出生的地方。那兒的一條小巷裡有一家不大但是很老的醫院,我記得它有高高的拱門,青磚牆上爬滿枝藤,院子裡有幾棵老槐樹,三層的小樓,樓道里昏昏暗暗永遠開著燈,樓梯是木製的,很窄很陡,踏上去發出嗵嗵的響聲。將近三十年前我就落生在那兒。曾指著老槐樹下的一個窗口對我說“看,就是這兒,就這裡面,你就是在這間屋子裡出生的。”
“您怎麼知道?”
“我怎麼知道?那時我就站在這棵樹下等著你,聽著,聽你是不是來了。”
“然後呢?”
“然後你就來了,哇地一聲,你就來了。”
“從哪兒來的?”笑笑:“你不知道嗎?”我搖搖頭。
“那,誰還能知道?”
“怎麼還不去呀,小夥子?”那老頭說,幸福地著煙。
“謝謝您啦。”
“快去吧錯不了,這地圖才買的。”電視臺的一箇中年婦女說,昨天沒有轉播體育比賽。
“跳水,”我說“跳臺跳水。”她問:“你到底想知道什麼?”
“那場比賽是在哪兒進行的。就是說,是哪個城市的哪個游泳場?”
“你要知道這個幹嘛?公安局的嗎?”
“不不。嗯…是這樣,噢對了,我從那場實況轉播的畫面上認出了一個人,我的一個老朋友,失散多年的老朋友。”
“那,你找到那個游泳場就能找到他嗎?比賽不是已經結束了嗎?”說得有理。我稍微想了一下。
“哦,是這樣,我見他和一個女跳水者在一起,那個女跳水者想必應該知道他現在在哪兒。”
“什麼,女跳水者?你是說一個女運動員是嗎?”
“對,對對,女運動員,我想…”
“我看你不如到體委去打聽,游泳場的人也未必知道她們都住在哪兒呀?”這話更有道理。但是我想知道的只是那個游泳場在哪兒,在哪個城市,從某個角度是不是真的可以看到那座大屋頂的樓房,和它的最上面的一排窗口。也許就再跑一趟體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