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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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你走了以後,你作了什麼?”
“我不記得了,我只記得我走之前,她對我說,如果我不給錢,她就讓我身敗名裂。”
“我問完了。”
“現在請辨方律師發言。”
“謝謝法官大人。我現在要說的是,我的當事人的確與原告發生過關係,但是這些都是原告故意設下的陷阱。而這之前的那次報導,更是為了打擊我的當事人而所作的一次陷害。”胡律師這些話一說完,法庭裡立即響起一片嗡嗡的議論聲,所有的人都驚呆了,李倩更是厲聲叫著:“你胡說,這是誹謗,你胡說,張姐不是那樣的人。”
“肅靜,肅靜。辨方律師,請注意你的發言,不得帶有人身攻擊和推測。”
“是,法官大人。對於我的說法,我有充分的據,現在請允許我傳我的證人上庭。”
“可以,傳證人上庭。”
“證人木先生,請問你作什麼工作。”
“我在速遞公司當送貨員。”
“那麼請問在案發的前一天,你作了什麼?”
“那天下午我送貨到張小姐家。”
“是什麼東西?”
“我不知道,是‘愛死你’商店發出的,收貨人是張晶張小姐,並且是預定品,貨款已付清。”
“那麼當你送貨到達後,又發生了什麼事?”
“當時我按了好一陣門鈴,然後才聽到有人回答,然後她就出來開門了。”
“她當時穿的什麼衣服?”
“反對,這與本案無關。”趙律師站起來說。
“這將關係到受害人的一些生活習慣,同時將說明她的動機。法官大人。”
“反對無效,證人你回答問題。”
“是,她穿了一件半透明的浴袍,而且有些地方還是溼的,不過她的頭髮卻是乾的,不象才洗澡的樣子。”
“什麼地方是溼的?”
“口和下身。”
“那麼你可以看清楚她的身體了?”
“是的。”
“那麼她沒有穿內衣?”
“對,可以看到頭和下身的陰。”
“她的頭是什麼顏的?”
“反對,這是人身攻擊。”
“反對有效,證人不必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