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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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是美國紐約的一名資深巡警,為什麼說資深呢?因為,他幹巡警已經至少有二十年了,他執勤的地方就在一處偏僻的臨海公路。
戈登每天干的事情就是開著警車在公路上巡邏,這一帶雖然荒涼,但是,卻是一些情侶最喜歡來的地方。
現在天氣慢慢轉暖了,一些開著車來到海灘邊的情侶越來越多了,戈登的任務就是確保這些情侶不被一些犯罪分子打擾。
實際上,稍微有點犯罪經驗的人都不會選擇在這一帶作案,因為,這條公路有很長一段距離沒有岔路,而公路的兩頭都有警務室,如果有人犯罪,只要把公路兩頭封鎖之後,犯罪分子就翅難飛了。
正因為這種原因,戈登的任務其實很輕鬆,說好聽一點是巡邏,說不好聽點就是每天看一些情侶在沙灘上野戰……今天月亮很圓很亮,視線非常好,一路上,戈登已經看到了至少三對情侶在沙灘上野戰,戈登看得非常仔細,觀察也很細緻,三對情侶之中,有兩對是同戀。
也許是看多了,戈登有時候都有點懷疑自己的取向是不是生了改變,為什麼自己對男人之間的愛情也會興趣?
看著兩個男人在沙灘上擁吻在一起,戈登搖了搖頭,強制把視線移開,朝遠處一輛車看去,那輛車的旁邊,也有一對情侶,從那耀眼的皮膚看,應該不是同戀。
戈登來了興趣,輕輕的加了一點油門,警車緩緩的滑動前進著…
“呯”
“呯”
“呯”
…
突然,緩緩滑行的車身一跳,大地都好像在震動了一下,戈登看得是清清楚楚,那一堆情侶的身體硬生生的跳動了一下,而他們身邊的沙礫也跳動了一下…
沙灘上的一些情侶都停止了烈的活運動,抬起頭來四處觀望。
生了什麼事情?
難道地震了?
戈登連忙踩住了剎車,打開車門下車朝前一看,在那如銀的月光之下,依稀可以看到遠方來了一大群人,至少有上百個之多,走在最前面的似乎手中提著一個巨大的東西,黑乎乎的也看不清楚是什麼。
突然,走在最前面的那個人猛的掄起手中那巨大的圓形物體,狠狠的砸在一輛停靠在沙灘上的一輛汽車上…
“蓬!”的一聲,地動山搖,那輛汽車直接被砸成了一塊鐵餅。
田宏這一路砸來,可是開心至極,卻是害苦了一群血鬼,不得不提前檢查所有田宏可能會要砸的障礙物裡面會不會有人。
血鬼雖然以人類鮮血為食物,但是,卻並不代表他們就會草菅人命,實際上,血鬼非常注意他們的形象,儘量不引起人類的注意,免得引起人類的大面積恐慌…
對於田宏來說可沒有想那麼多,在田宏的世界,拳頭大就是道理,本不存在什麼法律,而道德,對田宏的影響更是微乎其微。
因為好久沒有使用雙錘了,當從新擁有的那一刻,田宏整個人處於一種極度的亢奮狀態,本也不想那麼,只要眼睛裡面看著礙眼的,一律砸了…
這一路砸來,不知道毀了多少輛汽車,血鬼們不光是要為他開路,還要為他善後,該賠錢的賠錢,該用強的用強,實在是不行了,直接變成血鬼。
好在的是,一些車被砸了的主,對賠錢基本沒有什麼意義,如果不是一群血鬼硬拖著賠錢,只怕是揹著兩條腿逃跑了。
當陪了前後,幾乎所有人都是數秒就不見了影子,很多人打破了世界記錄。
看到一個人輪動著缸大一般的巨錘,只是一錘就把一輛汽車砸成鐵餅,不跑的絕對是傻瓜……“有警察,主人!”一直努力做著善後,儘量不招惹田宏的威廉看到那藍白相間的警車後不得不提醒田宏,對於血鬼來說,招惹警察是一件愚蠢的事情,警察並不是一個人,在他的背後,有著一個國家機關作為後盾,無論是血鬼還是殘暴的狼人,在一般的情況下,都是不會主動招惹警察的。
“警察?!”這個時候的田宏整個人處於瘋狂之中,哪裡管得了許多,他現在太需要洩了,從復活後,一直就憋屈憋屈,從一開始的酆都城到地藏王菩薩,再到永恆之城,又到靖國神社,都是讓他吃足了苦頭,這讓他很不很不。
在隋唐時候,除了李淵約束,李元霸可以說是無往而不利,面對十八路反王,更是勢如破竹,士氣如虹,打得是數百萬大軍丟盔棄甲,一路潰敗,一人一馬雙錘,硬是打得各路反王跪伏在地獻上降表,那何等的威風八面…
現在,威廉後悔得吐血,如果他不說,田宏還會沿著沙灘一路砸下去,而現在,田宏居然徑直朝那警車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