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我可以摸摸你的臉嗎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一片死寂的常清宮通道上,雲挽香失魂落魄的緩慢前行,常年未經打掃的道路上鋪滿了灰塵,四周鴉雀無聲,好似這一顆冰冷的心。
白裡透紅的小臉上有著五鮮明的手指印,到現在她都不相信剛才發生的一切。
“下賤!”原來洛兒也會說這兩個字,憶昔十年前,他也是說她連青樓女子也不如,不管是曾經的洛兒還是如今的元玉澤,這張從小看到大的臉不管如何也不會真正接納她,與別的男人親近,他不高興,與他自己親近,他也不高興。
或許這真的不是洛兒吧,不管如何洛兒都不會這麼絕情,哪怕看在曾經她三番五次將他從死神手裡拉出來的面上,也不會這麼對她,完全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萬一那真是洛兒…要怎麼樣才可以看到他的側腦?真的好想確認一番,到時即便死了也不會有遺憾。
忽然卻步,幽幽抬眸,望著兩丈外那倚在木門前的絕男子出神。
清冷的月光下,元玉錦手持刻有文字的竹簡,一隻大手的食指正一行行撫摸著,後腦抵在門框上,漆黑眸子對著天空,嘴角掛著微微笑意,白長袍外一件透明薄紗外套,木簪挽起了少許頂髮錮於頭頂,暖暖的夜風輕柔的拂過,吹得腮邊的瀏海調皮的摩擦著那薄。
所有的煩惱和悲憫都隨著男人臉頰上的淺淺酒窩而消失,雲挽香彷彿也被這無時不刻不透著笑意的溫柔男人而染,也彎起了小嘴,這一刻她發現這個男人就像那佛塔,會令一個人不由自主的進入他的世界。
“你怎麼在外面?”提著竹籃上前好笑的詢問。
“是挽香嗎?”元玉錦聞言慢慢收回竹簡,站直身軀出皓齒,令兩個酒窩更明顯了。
“怎麼?我的聲音這麼難辨認嗎?”攙扶著男人進屋,一開始覺到他有避諱之意,後來還是乖乖的順從。
元玉錦輕笑兩聲,搖頭道:“黃鶯出谷,清脆悅耳,很好辨認!”雲挽香不好意思的抓抓後腦,將竹籃放在木桌上打開,頓時一股菜香撲鼻而來,這本是她的夜飯,為了節省時間,以後每天一頓飯就只能陪著這個男人食用了,端出三碗米飯,送了兩碗到對面,再將筷子為他擺好:“你可別誇我,我是會當真的,來,吃飯,青椒炒絲,青瓜蛋花湯,還有紅燒,怎麼樣?豐盛吧?”這些可是御膳房親自為她做的,大夥都知道她如今是在為太后和皇后辦事,不敢怠慢,其實她是個很隨和的人,就算清淡一點,能吃飽就不會有怨言的,但他們要示好她也不介意。
“很豐盛,挽香姑娘心地善良,人也一定很漂亮對不對?”元玉錦察覺到女孩正陪他一起用餐,心裡一股暖劃過,開始沒話找話。
將少許米飯送入口中,若有所思的蹙眉。
“如此庸脂俗粉,也妄想試圖勾引朕…”自嘲道:“不,有人說我是庸脂俗粉,算不上漂亮吧!”將青椒內的生薑絲撥開,夾起幾塊送入了男人的碗內。
元玉錦微微愣了一下,但很快又溫柔的笑道:“其實一個人的美醜,與表象並無關聯,在玉錦看來挽香很美,一舉一動都溫柔恬靜,大方得體,且又聰明伶俐,是難得一見的奇女子!”好吧,她承認她確實像洛兒所說,只喜歡聽好聽的話,所以咯咯的笑了起來,打趣道:“那我的臉要是長得青面獠牙呢?”
“妖怪麼?”元玉錦右手肘撐在桌子上,大手優雅的握著竹筷,故意出恐懼的表情。
“噗!沒錯,我就是妖怪,專門吃人的妖怪!”
“那挽香也是最美的妖怪!”雲挽香沒好氣的翻白眼,為男人添了一碗湯撇嘴道:“油嘴滑舌,吃飯都堵不住你的嘴!”元玉錦揚眉道:“並非是恭維,玉錦句句實話,其實很多人覺得沒了眼睛就無法看清一個人的好壞,其實不是,曾經覺得對我很好的人,到最後失明瞭才看清這些所謂的好不過是阿諛奉承,後來反而看得更清了!”
“沒有眼睛也可以看清?”看,就是用眼,為何他會這麼說呢?
“當然,用心去看,才會看得更清,用耳朵用心的去聽,很容易分辨話語的真假,比如每來送飯的公公,雖然他每次都很不情願,會說一些不中聽的話,但是我卻聽出他說話時的語氣裡帶著同情,其實他也不是有意要說那些話,所以我就不會去當真!”咬著筷子呆了一會,有道理,就連她現在都看不清人的好壞,這時覺自己還不如一個沒有眼睛的人,人們常說老天爺奪走你一樣東西,同時也會送你一樣,只是這男人會不會好過頭了?人家都罵他了,不管如何,罵了就是罵了,每天晚飯還不送來,他居然也說那些人好,在他眼裡有壞人嗎?
“其實剛才我很難過,但是看到你,不知道怎麼了,居然開心了起來,玉錦,以後我這樣叫你好嗎?”她喜歡這個朋友,特別的喜歡,雖然只見了兩次面。
元玉錦夾菜的手顫了一下,微微點頭:“嗯,這個名字是當初到了這裡後,我自己為自己取的,不會太難聽吧?”
“不會,很好聽,其實咱們有緣分的,本來我們永遠都不會有際,一個宮外,一個冷宮,卻因為機緣巧合相識,我做錦繡生意,你又叫玉錦,算不算緣分?”其實這個錦字對她來說真的記憶深刻,從洛兒只留下一隻錦靴後,這個字就深深刻畫在她的心裡了。
“是啊,緣分,我也從未想過還會有除了柴雨以外的人會來此處!”見他說這話時,眼中散發著落寞,掏出準備好的荷包送到了男人的大手內:“我說過,以後定天天來就不會食言,這個荷包是曾經我做來準備送給弟弟的,現在送給你,它的意義可不小,這是我九歲時,孃親第一次教我刺繡時繡的,也是我的第一件作品!”小小紅荷包上繡著一對鴛鴦,說起來是鴛鴦,倒更像是一對鴨子,一針一線都顯得笨拙,眼不像眼,花不像花,最糟糕的是下面的水紋,孃親說不像水,更像山。
從小一直就戴在身邊,本來準備弟弟成親時拿出來給他做聘禮的,不過他現在有那麼多子,而且又個個身份尊貴,哪裡稀罕這種東西?除了她把它當寶貝,或許在別人眼裡不過是一塊破布罷了。
五指彎曲,最後慢慢攥緊荷包,鳳眼直視向對面,如此專注的眼神,卻抓不到任何的焦距,第一次,他好渴望這一刻可以看到光明,看到女孩的模樣,哪怕只是一眼,最起碼往後可以在腦海裡回想。
所有能看到的記憶全部停留在十歲,與一位天生盲人閒聊過,比起他,自己算幸運之人了,最起碼知道人的整體長相,咧嘴笑道:“我可以摸摸你的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