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午後沉悶的氣氛籠罩住這偌大的空間──普通人可不常來這裡,或者該說,普通人還是少來這裡吧!會來這裡的人,不論是自己願意來,還是被著來,都等於是把自己的命運,給那個高高坐在前方的人。
那是個剛滿三十歲的年輕女子,但清秀的容貌顯得很年輕,不過她將頭髮綁了起來,在頭上綁成一個髮髻,出潔白的頸項,兩頰垂落著髮絲,再加上一副金框眼鏡,讓她整體外型顯得成穩重。
她翻閱著桌上的卷宗,一隻手拿著筆不停抄寫著,時而跳到一旁翻閱那本厚重的法典,同時分心聽著臺下的人說的話。
這是法庭,是決定有罪與否的法庭,更是決定生死的法庭;而她負責的,就是決定下面那個人有罪與否,決定要他生,還是要他死!
很多人說,她真是好運,工作穩定、薪水高,可是隻有她自己知道,若非鐵石心腸的人,一定無法穩穩坐著這法官的位置。不然,被告隨便幾句言語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哪還能公正的審判?
“…庭上,我們針對警詢與檢察官訊問的自白證詞提出質疑,被告是在警方與檢方強暴、脅迫之下,才會做出認罪的自白,這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我方要求排除證據…”旁聽席裡議論紛紛,她終於抬起眼睛,眼神有點慵懶,不過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可是專注得很。
“檢方?”一名身著黑領、黑袖,紫對襟鑲邊的檢察官服制的男子站了起來,他的年紀與坐在庭上的女法官相近,都剛滿三十歲,是本案的公訴檢察官。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被告之自白出於強暴、脅迫者,不得做為證據,檢方絕對沒有以強暴、脅迫之方式取得自白,不然,檢方聲請庭上准許當庭勘驗偵訊錄音。”她看向被告一方,被告的律師點頭,她只能無奈同意,“好吧!我們來勘驗錄音!”她很清楚,這只是被告的訴訟手段──這個被告是個慣竊,幾次偷竊被抓,都因為不是什麼大罪,判刑沒多久就放出來;但這一次,看來檢方是不打算輕易放過此人。
況且,這個男人現在在地檢署是出了名的大刀檢察官──嚴士揚檢察官,有誰不知,那個罪犯落到他的手中,只能用一個慘字來形容。
她──沈佩璇──跟他可是大學同年級、同班同學。
她已完成候補與試署階段,成為正式的實任法官,是地方法院出了名的年輕“美女法官”
…
這可不是她在自誇,至少在昨天開庭時,有個老律師還這樣喊她,害她差點連法官的威嚴都無法維持。
而他,因為兵役的關係,晚了她一年才通過試考,目前還是個試署檢察官,但依照他這幾年來的表現,破了幾個重要的大案子,轉成實任絕對不是問題。至少現在要出庭時,地檢署還派他擔任公訴檢察官,顯見他受到器重的程度。
她是很樂見他有這樣的表現啦!但有時還是替他的衝動與火爆個一把冷汗…她太認識他了,她知道他絕對沒有惡意。
書記官將錄音帶準備好,透過播音系統,將被告在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時的錄音播放出來──“監視錄像器都拍到你出現在那裡了,你還說你是恰好經過,你真神啊!你一經過,那裡就發生竊案?”語帶奚落。
“我…我哪裡知道…”
“你不知道?”男人傳出吼聲。
現場所有人都是一驚,只有嚴士揚及沈佩璇老神在在的坐著,兩個人像是早就習慣一樣。
“…”像是嚇呆一樣。
“我再問你最後一次,看清楚了…這張單子上列的十七件竊案是不是你乾的?”
“…”
“你還不肯說是不是?那好,我沒那麼多美國時間繼續跟你耗,我先向法官申請將你聲押,把你關起來,你到牢裡好好想清楚,三天後我再來問你,看你說不說!”
“不要啦!檢察官大人,我說啦…我說啦…”不勘驗錄音帶,光看筆錄還真不知道偵訊現場這麼“采”──筆錄雖然一字不差,但語氣“差很大”!
嚴士揚的大嗓門真是讓人難以承受,被告被嚇得什麼話都說了。
錄音帶一播完,被告律師立刻義憤填膺的站起來,“檢方用這種手段恫嚇我的當事人,甚至還欺騙當事人,讓我的當事人以為會遭到聲押,才會認罪,這樣的自白本沒有證據能力,請求法官裁定排除證據。”沈佩璇看了看被告,再看看檢察官──她的這個老同學真的很會給她找麻煩!竊盜案件是獨任審判,她只能一個人做決定,誰也不能商量。
好你個嚴士揚…
翻開筆錄,“筆錄記載,下午三點五十分之後,偵訊暫停了半小時,這半小時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暫停?”此話一出,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嚴士揚也很狐疑,但沈佩璇不看他,竟然看向被告。
“只聽檢方說,被告這邊可能不滿意;那被告,請你告訴我,那半小時在地檢署發生了什麼事?”被告想了一想,不好意思的說了,“吃下午茶…檢察官大人買了水煎包,大家都肚子餓了,就…暫停了一下。”旁聽席裡竟然傳來笑聲,但不敢太張揚。
嚴士揚聳聳肩,“庭上,人總是會肚子餓的,吃個下午茶並不為過吧!”沈佩璇點點頭,話鋒一轉,“第一,這個自白證據不是重點,就算排除自白,監視器拍到的畫面、現場採集的指紋,都可以做為證據;第二,我不認為這樣的訊問構成強暴脅迫,畢竟被告當時還吃得下東西!”被告律師立刻站起來,“庭上,這份自白如果作為證據,等於是讓我的當事人承認這十七件竊案全部都由他所為…”
“我本來就不會只憑自白來判案,每件竊案都應該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據不足就是無罪,絕對不會讓他統統扛起來。”她很明快的認定,法庭內沒人再說話。
但是她還有話要說──於公,她應該說;於私,基於這多年的情,她更該說。
“嚴檢察官,『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之方法』,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說得很清楚,我想你一定知道。”
“我知道啊!”
“既然如此,為什麼每次訊問被告,都要這樣大小聲?”
“庭上,大小聲不代表就是強暴、脅迫,只能說,我天生嗓門大。”他說得很“懇切”旁聽席又傳來低聲竊笑,甚至連坐在檢察官席的另一位檢察官也抿笑著──畢竟地檢署的人都知道,沈佩璇與嚴士揚可是同窗四年的大學同學,聽這語氣,明顯是在互槓。
“嗓門大也要注意別人的耳朵受不受得了!我審理了幾件案子,都從你手中起訴,每件案子的被告都聲請我排除自白作為證據,每個人都說被你強暴、脅迫,是每個人喔!沒有一個例外喔!”嚴士揚很無奈,坐正在位子上,“庭上,偵訊取得自白,只是讓被告有個配合調查,展現犯後良好態度的機會,坦白說,除此之外,自白沒什麼意義,況且檢方有自信,我們在物證與人證的蒐集上,已經做得很齊全了。”
“既然如此,那為何不做得更完美一點?訊問的時候,聲音放小聲一點不就好了?你可以省麻煩,被告也不會一天到晚質疑你非法訊問。”
“抱歉,庭上,偵訊的時候,火氣一上來,就會比較大聲。”嚴士揚此話一出,沈佩璇也不客氣了,“每次審理你起訴的案件,我還得花時間去裁定這個證據該不該排除、那個自白該不該排除;對!這是我的工作沒錯,但你偵訊時,火氣不要太大、聲音小聲一點,就可以幫我省掉很多麻煩,嚴檢察官,這只是舉手之勞吧!”
“我…”眼見這兩人竟然就要當庭槓上,連被告和他的辯護律師都愣住,另一位檢察官趕緊站起來想要緩頰。
“士揚,別說了。”小聲勸誡,再看向法官席的沈佩璇,“庭上,檢方這邊知道了,以後會多注意的,檢方知道庭上關注的是被告的人權以及檢審和諧,檢方會注意的。”嚴士揚看著她,眼神裡竟然還有著一絲無奈,好像她很不可理喻的模樣,沈佩璇在心裡嘆口氣,她太認識他了。
他為了自己心裡的正義,可以就這樣往前衝,什麼都不顧;而她,從以前到現在,也就只能這樣在後面拉著他,別讓他衝太快。
“今天先到這裡,下次開庭時如果沒有別的程序要進行,我們就辯論終結,到時會宣佈宣判期,退庭。”沈佩璇站起身,所有人都起立送法官離開。
嚴士揚也不例外,他看著沈佩璇離開,心裡既無奈、又好笑。
“士揚,搞什麼鬼,跟法官槓什麼槓?我早就告訴你,檢審和諧是假的,你不怕法官判被告無罪嗎?”另一位檢察官是前輩,開口就是一陣勸告。
“無罪?瞎了眼才會判他無罪!”嚴士揚不相信,“她不會的,她才不是那種人。”
“你又知道了?”誰都知道嚴士揚跟沈佩璇大學同班四年,至今也認識了快十年了,但出了社會,來到這人世間最骯髒的地方──也就是法院,人會變成什麼樣,誰知道?
嚴士揚搖搖頭,看著那早已不見人影的審判長席,心裡不浮起笑──他知道,她不會的;該有罪就是有罪,她不可能亂判!
他也知道,她一直是那條拉著他的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