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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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了三百六十尺高、十三級的“燃燈舍利佛塔”遠眺燈樹之勝,又在通州之北,寬四十八尺、長一百九十尺的石橋上馳了一回馬,皇帝在通州全城文武官員跪接之下,巡視全城,然後在知州衙門進用午膳。回到張家灣,已是申酉之了。
一回吳家大院,第一句話便問:“那個蕙娘呢?”
“已經打扮停當,靜候宣召。”朱寧喜孜孜地答說。
“此刻就宣。”
“是!”朱寧又問“何時傳膳。”
“此刻就傳。”酒二字都全了。朱寧對這一套是伺候慣的。將御膳設在“寢宮”中,等皇帝剛剛就座,蕙娘亦已到達,由朱寧親自帶領到御前。
皇帝一看便是一愣,蕙娘穿的是灰布衣布裙。戴的是銀釵銀耳環,彷彿有孝服在身。而朝見皇帝是不準穿孝的。
但看到第二眼,不悅之意,一掃而空,臉上立刻浮起喜,那蕙娘二十七八年紀,臉上身上,沒有一寸不是女人——皇帝只有這麼一個籠統的覺,雖然所見的只是素布衣,卻似目五,無法細辨了。
“臣妾吳蕙娘,叩見聖駕!”蕙娘斂手在,盈盈下拜。
“過來!我看看你。”蕙娘不答。站起身來,微微含著笑,去到皇帝身旁,抬眼看了一下,隨即低下頭去。
抬眼一瞥,疾如閃電,而皇帝已發覺她眼中有著說不出的複雜表情。好靈活的一雙眸子!他在心中說,而口中問的是:“為什麼穿得這麼素淨?”
“是遵洪武爺爺的規矩。”
“你也知道太祖高皇帝的規矩,”皇帝笑道“倒說與我聽聽看!”原來洪武三年有令:“庶民男女衣服,不得僭用金繡、錦綺、囗絲、綾羅,止許綢絹素紗。香飾不許用金玉珠翠,止用銀。”到了洪武十四年,重農輕商,又有一令:“農民許衣綢、紗絹布,商賈止衣絹布,農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得衣綢紗。”這一百年前的令,早已廢馳,而蕙娘居然恪遵過時的功令,皇帝不免奇怪。
於是又問:“你可知道,我也有一道敕令?”
“何得不知?”蕙娘背誦著:“正德元年敕令:官員及軍民人等,衣服帳幔,不許用玄、黃、紫三。其朝見人員,四時並用顏衣服,不許純素。”
“既然知道,何以明知故犯?”
“臣妾在想,萬歲爺雖高高在上,總也高不過洪武爺。所以,臣妾斗膽了!”這無異指責皇帝違背祖制,蕙娘說話這樣直率無顧忌,使得他人都為她捏一把汗,可是,皇帝卻不以為忤,笑嘻嘻地說道:“你的話倒也有點道理。”蕙娘雖未得罪,朱寧卻不能不有所表白,因為“朝見人員,四時並用顏衣服”這個規定,近侍人員,不能不知。既然知道,不加勸阻,豈非失職?事實上朱寧是勸過的,無奈蕙娘不允,答說,唯有皇帝叫她換顏衣服她才能換。這話在此刻需要表明。
“回萬歲爺的話,奴才勸過,說有這麼一個規矩,她的意思是要萬歲爺吩咐她才聽。”
“原來如此,”皇帝便問蕙娘:“你喜歡什麼顏?”
“紫。”
“倒是很尊貴的顏。”皇帝又問:“首飾呢?戴支銀釵,未免太委屈了你。”
“臣妾有樣心愛首飾,不敢戴。”
“是什麼?”
“一支羊脂白玉釵。”皇帝點點頭,轉臉問朱寧:“穿紫戴玉,是幾品服飾?”一品至五品用紫。而命婦首飾,三品、四品用金珠翠,只有一品,二品才準用金玉、珠、翠。顯然的蕙娘不是心愛羊脂白玉釵,是心愛一、二品命婦的身分。
朱寧心想:這婦人利害得很!討了便宜,又獅子大開口,不能讓她太過得意。決定壓她一下。
他想說:是四品服飾,話到口邊,驀然省悟,給她四品服飾,她一定不肯戴玉釵,問起來是定製所關,不敢僭越。
這一來把戲拆穿,且不說欺罔之罪,光是在皇帝面前討一場沒趣,便大損“皇庶子”這塊金字招牌,因而很見機地說老實話:“二品命婦的服飾,才是穿紫戴玉。”
“就賞二品命婦的服飾。”恩出格外,蕙娘卻無喜,跪下說道:“萬歲爺天恩,臣妾不敢領。”
“為什麼不敢?”
“臣妾不忍獨受誥封。”此言一出,皇帝不解,看著朱寧問道:“她說什麼?”朱寧心想,這個婦人得寸進尺,還要為吳家大婦討封,未免太過分了。但轉念又想起馬大隆告訴他的一切情形,瞭解她這正是決心辭別故枝,藉此對吳家報答,或者說是補償的表示。不如依了她,倒省卻好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