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羅倫斯:我就不信這個邪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草原沒有路的說法,是因為草原本就沒有路這個說法,當野馬群野牛群踩出一條寬闊的道路時,你沿著走總能抵達你要去的地方。沒有馬群的指引就請遵循糞便的指引吧,新鮮的糞便就表示你離下牧人家不遠了,好客的牧人們總會給你指引出一條明路,無論那條明路是抵達城鎮的還是抵達的冥河的,至少方向上不會出現錯誤。
不要以為牧民都是熱情好客的,也不要以為牧民熱情款待你的馬/牛/羊酒就是懷有好意,說不得昨天你剛同他們開懷暢飲了馬/牛/羊酒,明天你就會發現一群猥瑣的草賊埋伏在你的必經之路上,呼嘯向你衝來,為的就是你美麗的子,華麗的衣裳,揹包裡的金幣或者你的人頭。人類喜歡獸人奴隸,因為獸人奴隸最善於吃苦耐勞,一個獸人奴隸能幹一到三個健壯奴隸乾的活,而且他們勇敢無畏,是最好的打手之一,物美價廉的典範。獸人同樣喜歡使用人類奴隸,人類雖然鍛造不如矮人,織造不如靈,狡猾猶如狐狸,軟弱如同豬玀。但人類卻是多才多藝的典型代表,或許他們鍛造、織造等等都比不上最頂尖的那一群,但他們勝在價格低廉啥都會兩下,如果沒有更好的選擇,人類將是一個不錯的奴隸選擇對象;而且人類在人數不多或者本身實力不濟的時候,軟弱的如同豬玀,就算讓他們出賣自己的子,成功的案例也是屢見不鮮,當然失敗的案例同樣不少。
就這樣。獸人和人類雙方互相覬覦著對方。互相仇視著對方過了千百年。每當雙方或是因為人口過剩土地不足(人類方)。或是因為糧食不足以過冬(獸人方),或是因為需要轉移國內矛盾的時候(雙方),隨便找一個藉口,就會朝對方發兵,雖然兩個族群間隔著靈族和牛頭人族以及矮人族等等數個族群,但都無法妨礙雙方借道攻打對方。獸人與人類雙方這樣隔空火已經千百年了,無論獸人還是人類,矮人還是靈。對於人類與獸人這樣的紛紛擾擾的打來打去都已經麻木了,要是隔上幾年沒有一方出兵攻打另一方,那才是新聞。不出十年,雙方都要各自出兵一次去攻打對方,借道借得雙方的民眾在那幾條道路上看到獸人與人類的部隊,都不會驚慌失措了。‘反正又到獸人/人類發狂的時候,每十年都能碰到一次兩次的事情,有什麼好介意的。’…這是普遍存在於靈和矮人、牛頭人之間的觀點。
或許這個世界的人類比較講信譽,或許獸人們普遍智商不高?雖然每十年一兩次的互相攻伐已經讓靈族矮人族麻木不已了,但無論人類還是獸人雙方。就沒想過來上一次假道伐魯。彷彿雙方就只是為了互相打對方一下出出氣,打擊打擊一下對方的囂張氣焰一般。不說乘機拿下靈或者矮人多少領土了。甚至連這方面的準備動作都沒有過,更別說實際行動了…。
也正因為這樣,無論是美貌的琳娜還是人類的羅倫斯,在獸人牧民眼裡都是活生生的會自行移動的財富,不趁他們還在自己勢力範圍的時候拿到手,難道還要留給別人不成?搶一個人類對於獸人牧民而言,本就沒有什麼罪惡可言。人類在獸人牧民的眼裡,不過是兩條腿的羊或者會幹活、心靈手巧的奴隸而已,搶了他們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那需要有什麼心理負擔,就算神袛冕下也不會責怪他們拿走奴隸的財富與子的,奴隸的東西都是主人的,包括他們的生命。…基本上獸人在人類那邊也是處於這樣的地位。而獸人牧民們之前熱情的款待羅倫斯他們,為的也是套套他們的底子,或者帶著讓他們吃最後一頓晚餐的意思。
“呸,難怪說獸人與人類不對付呢。這都第幾波了?我們總共才問了幾波牧民?除了少數有眼的,這比例都快一比一了吧?那我們去到那座獸人的邊境城鎮,不是自討苦吃麼?”由於不會放牧的關係,羅倫斯就算幹翻了好幾波的牧民,也只能看著那些牛羊群傻眼。殺吧費了,吃吧吃不完,丟那吧又覺得可惜心疼,帶走吧又帶不走養不好。左也不是右也不是。靈和獨角獸還普遍都是吃素的,就算吃吃的也不多,更多的是帶著補充營養的目的吃。這大群的快有數百隻的牛羊群,羅倫斯傻眼了麻爪了,不知道究竟該怎麼辦了…
最後無奈之下,羅倫斯只好回頭找到一個沒有出手襲擊他的牧民,把這些牛羊統統轉手賣給了他,得到的錢財或許遠遠低於市面上的收購價格,但那是哪個牧民家庭的所有積蓄了,羅倫斯甚至還好心的留下一部分錢財來給哪位牧民應急,以防萬一出現什麼緊急的需要用到錢財的時候。雖然羅倫斯多少也知道一些草原裡的常識,知道牛羊在牧民哪裡同樣屬於等同於金銀的硬通貨,不過算了,就當是為了這位牧民是少數沒有襲擊自己的獎賞吧,反正這些牛羊羅倫斯也吃不完不會養…,這才是主要原因…。
“那麼還要不要去獸人帝國的那座邊境城鎮呢?那裡面可都是獸人,也有不少人類,但你知道的,那些人類更多的都是奴隸…。如果不想從城頭殺到城尾,我看我們還是繞路吧?!”琳娜用纖細的手指遙遙的指著天邊城鎮的影子,扭頭詢問羅倫斯的意見。雖然是詢問,但琳娜幾乎已經猜到了答案。
“繞道吧,城頭殺到城尾什麼的,我沒那份實力,也沒那份殺心。果斷繞道吧,面對看著人類受苦的景象傷心,到時候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什麼不理智的行動來。那就不好了。”羅倫斯順著琳娜的手。遙遙的朝城鎮的方向撇了一眼。雖然看不到任何東西,但羅倫斯相信琳娜的眼睛,那個方向確實有獸人帝國的邊境城鎮。
“那麼以後獸人帝國的城市,我們都繞開麼?這樣雖然不錯了,但這樣一來危險更大吧?獸人部落互相征伐的現象可以很普遍的,沒有城市的庇護,我們的安全可就沒了保障。”靈其實對獸人也有較為深入的研究,比較兩國之間有著一段邊境是互相界的。靈也就對獸人這個種族多放了些心思在上面。靠著長久的壽命和探討,加上一些靈的親眼所見所聞,靈族對獸人的理解已經到了一種不弱於人類的地步。
獸人帝國雖然強橫,他們的獸人步兵、狼騎兵確實勇悍無匹。但獸人帝國內矛盾重重也是不爭的事實。今天或許是為了一塊適合族群放牧的大型草場,明天或許就是為了某一群野馬群,後天可能就是爭奪一條甘美的溪水源地,再然後可能就是互相貶低對方的部落圖騰,…總之有藉口要打一架,沒借口創造個藉口也要打一架,為的就是將自己家的部落給延續下去。生存的壓力無時不刻的盤旋在每一個草原獸人心裡。強大的壓力讓獸人們天生就學會了崇拜強者而鄙薄弱者,一個正常的家庭一天就是一頭健壯的成年犍牛的消耗。再多的牛羊在他們眼裡都不算多,再大的風險也沒有一頓飽餐重要,也許就是因為這樣,獸人才會有著‘鐵血戰士’,‘不死戰士’的稱呼,死亡對於他們真不是什麼需要害怕的事情,獸人戰士們唯一害怕的下一餐沒著落或者死後不能迴歸神國。
不過大概也是因為這樣,獸人裡的法系職業者才會如此稀少吧,諾大幾千萬幾個億人口,龐大的領土資源,誕生的僅僅不到千人的法系職業者,而且裡面還是薩滿居多,德魯伊神職者也有一部分,法師術士是少之又少,幾近可以說是一個沒有。整個獸人族都可以說是法系職業者的荒漠,雖然這裡的元素濃度不比其他地方低,獸人的人口基數也很龐大,獸人天生的天賦有部分也還算貼合法系職業的要求,但這裡的法系職業者千百年來就沒突破四位數到五位數過,可以說是連人類在法系職業者方面數量方面,都能笑傲獸人一族。但歷來就是如此,甚至好奇的傳奇生物們還為此做過一番調查,結論是什麼已經不重要了,裡面的一句話卻傳甚廣:‘獸人族如果能夠不在為食物如此奔波,也許他們就能晉升到白銀種族,現在麼,說他們青銅種族都算誇獎他們了。’也因此,獸人族侵略成建國開始就沒減弱過,對食物的渴求讓他們時時刻刻的覬覦著周邊接壤的每一個國家的國土,可惜,無論是‘自然之子’的國度,還是‘大地之子’的國度,或者‘泰坦血脈’的國度,甚或者‘不死巨魔’的國度,沒一個是好招惹的,能招惹的小國家已經被獸人們滅的乾淨了,整個古剎草原已經沒有別的第二個國家。就算半人馬還是和豬頭人鬧騰的在歡實,也不過是給獸人帝國幫忙削減一下人口,增加一些獸人出兵他國的藉口罷了。
面對這樣全民好戰,人人嗜血而悍不畏死的族群,羅倫斯在充分的認識到這個族群的天後,對他們是避之唯恐不及。那還願意自投羅網到獸人的城市裡去?真要進去,羅倫斯估計自己要麼是有巨龍那樣的龍威,要麼就給有從城頭殺到城尾的實力,不然還是繞道的好。羅倫斯又不是這些被食物急了的獸人,草原裡雖然兇悍的魔獸不少,大群的魔獸群也是成群結隊,但能吃的東西也不少。他沒不是那些大胃王獸人,他就算他現在到了黃金階,他也沒有一餐或者一天吃下一頭牛的能力,十天還差不多,這是在有正常的其他食物的情況下,羅倫斯的正常食量。多了一個比賽佛勒斯和琳娜,也不會變多少,最少也需要五到八天才能正常的消耗完一頭犍牛。所以說,吃的少乾的不算少的人類奴隸,在加上一個心靈手巧的特,才會如此的在獸人帝國受歡;吃素的靈也同樣;同樣大胃口的矮人和牛頭人,是獸人帝國最難賣的奴隸。
“那我們就走慢點。不去見識獸人帝國的帝都-思格強爾了。距離我們最近的。除了靈帝國外,還有那個國家麼?我們去哪裡看看吧。”羅倫斯也無奈了,無論琳娜還是羅倫斯,對地理方面都不是很拿手,也許分辨個東南西北還沒什麼大問題,但你要他們清清楚楚的記得每一個國家的邊境和勢力範圍,甚至每一個國家所處的地方,那就呵呵了。明顯的強人所難啊。獸人帝國臨近靈帝國,琳娜多少還有些這方面的知識,再靠邊的嘛,呵呵。她只知道古剎草原就是獸人帝國,獸人帝國就是古剎草原,獸人帝國於靈帝國接壤,從哪裡接壤到哪裡,與獸人帝國接壤的還有那個帝國…對不起,她不知道,羅倫斯也不知道。
“不是說。人類經常跟你們靈帝國和牛頭人王國、矮人王國借道麼?我們下一個目標就去牛頭人王國好了,牛頭人王國…琳娜你知道在那嘛?!”羅倫斯用力的捏著自己的眉頭。真是苦了,出國在外居然忘記帶個世界地圖,現在真心的,牛頭人王國在那個方向啊?!誰來告訴我!羅倫斯心裡哭得都快血淚了。
“還是不知道?!那你知道矮人王國在那麼?同樣是山脈國度,矮人喜歡住在雪山高山有礦脈的山脈附近,這你總知道了吧?
…
請不要在搖頭了好麼?!雅蠛蝶啊!莉莉,你能不能丟張世界地圖給我啊!?你丈夫我現在好苦…”羅倫斯竭斯底裡的用力抓起地上野草就往天空丟去,習慣了薩歐莉絲在身邊;習慣了什麼事情自己不懂不知道的,薩歐莉絲都會幫自己安排好;習慣了地上找不到方向就乘著薩歐莉絲在天空找方向;現在薩歐莉絲已經飛走了不在了,羅倫斯覺自己似乎就這樣廢了一半,好好的一個人就面對這‘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的古剎草原束手無策了。
“好吧,既然你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那我們就看命吧。去吧,決定就是你了,不屈之刃,你刀刃的方向就是我前行的道路!”可惜走遠了的薩歐莉絲不知道羅倫斯現在的困境,就算知道了羅倫斯現在的困境,短時間內也無法回到羅倫斯的身邊。無奈之下,羅倫斯只好用出了‘絕招’,高高拋棄的不屈之刃在半空中飛快的盤旋起來,帶著呼嘯的風聲把羅倫斯附近的草叢削低了一截,斜斜的到了地面上。
“好吧,不屈之刃已經給了我們指引,我們的前行方向就是那邊了,走吧。無論是對是錯,我們都還是要走的。”羅倫斯一把抓起斜在地面上的不屈之刃,無視了不屈之刃被羅倫斯如此使用後,委屈的嗡鳴聲,淡然的把不屈之刃給收歸了刀鞘,當先就往前行去。
“等等,我記得那邊似乎是深入古剎草原,也就是獸人帝國的路!你是想一路打過去麼?!”琳娜一把拉住了羅倫斯的衣角,神糾結的看著羅倫斯,不是她知道或者想起了什麼,實在是羅倫斯走的方向本就是深入獸人帝國的方向,如果不想出什麼意外的話,琳娜覺自己還是趕緊攔住羅倫斯比較好。
“那麼也就簡單了,後邊是靈帝國的方向,前邊是深入獸人帝國的方向,那我們就選擇左邊還是右邊走好了,你別選擇了,讓比賽佛勒斯來選擇吧,不是不相信你,實在是,你我的地理都不及格啊!”羅倫斯一攤手,雖然他也很想摸摸靈的耳朵或者頭髮,但想想番裡番裡的情節,羅倫斯覺自己還是小心些好。薩歐莉絲的龍息到現在還不是羅倫斯敢於觸碰的東西,而且琳娜的身高跟自己也差不了多少,太了就不好下手了…。
“希律律!”比賽佛勒斯受到羅倫斯的委派,當先直接就朝一個方向撒開了蹄子,不過…
“怎麼還是深入獸人帝國的方向?比賽佛勒斯我們不是說好不要深入獸人帝國的麼?不帶你這樣玩的啊!”羅倫斯一把抱住即將跑遠的比賽佛勒斯,臉上滿是哭笑不得表情,抬頭看著琳娜,又看看滿眼都是無辜的比賽佛勒斯,羅倫斯狠狠的了自己的眉頭。
“那就深入獸人帝國,我就不相信了,我深入了又怎麼了?大不了我見人就躲還不成麼?!我就不要臉了,我在獸人帝國又沒臉,要臉有個用!走!”羅倫斯狠狠的一跺腳,咱就不信了,獸人帝國就是人類的區不成?進入獸人帝國的人類難道只能是奴隸或者奴隸販子不成?爺就不信這個,這輩子我就要走這一遭了!
打定了注意的羅倫斯,不是琳娜能夠拉得動的,或許薩歐莉絲能夠用武力或者柔情來改變羅倫斯的決定,但琳娜明顯不是薩歐莉絲。在羅倫斯的眼裡,琳娜或許某些方面能夠代表薩歐莉絲的意志,但更多方面琳娜她僅能代表她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替代薩歐莉絲來從方方面面的管束住羅倫斯。如果真是那樣,說不定羅倫斯還寧願薩歐莉絲把琳娜帶走的,而不是如同現在這樣半推半就的把琳娜留在自己的身旁。雖然身邊帶一個能讓人賞心悅目的侍女是一件讓人,到十分開心十分有面子的事情,但現在旁邊四野無人,羅倫斯朝誰去炫耀自己的面子,自己的得意去?
羅倫斯信不信不重要,或者是很重要。但既然他們已經往獸人帝國的腹地前行了那麼久的時間,就算再改道去到別的國家,方向對不對先不說,費時間和危險的可能同樣不小。羅倫斯在前行獸人帝國腹地半天時間的時候,就想明白了這個道理。從羅倫斯接觸第一個獸人牧民開始,他的人類身份就註定了他在獸人帝國會遭遇種種困難與危險,無關乎琳娜的美貌或者自己的包,只關乎獸人與人類之間的爭鬥,羅倫斯實力越高,遇到的危險也就越強。如果羅倫斯僅僅只有青銅或者黑鐵的實力的話,那麼他還有一線生機被獸人們變成奴隸。當他的實力超過白銀,甚至遙遙的抵達黃金階段的時候,他的危險就不是來自於奴隸販子,而是來自於獸人中的強者了。別說獸人沒有強者,獸人族裡的法系職業者確實少於別的種族,但獸人的戰士可是在整個世界都赫赫有名的。一個較為中型的部落裡,有點名號的勇士,最少也是初入黃金階段的強者,真正大部落的第一勇士,普遍都有不次於傳奇階的戰力,甚至有更多的可能是,他們就是傳奇強者!羅倫斯這個區區初入黃金階的戰士,對於獸人部落勇士們的威脅,遠遠不如琳娜這個老牌黃金階段的法師。無論是實力還是威懾力,羅倫斯在獸人部落的眼裡,都沒一個黃金階段的法師來的致命。可以說是全民戰士的獸人族對法系職業者就是如此忌憚。但他們對羅倫斯可就沒那麼忌憚了,在獸人帝國裡,戰士的出路要麼是成為部落的勇士,要麼就只能成為法師的僕從,被法師們呼來喝去的當牛馬使喚,而羅倫斯這明顯實力不如琳娜的戰士,在他們眼裡就變成了琳娜的僕從。
而一個戰士僕從的命,對於獸人法師來說,跟一隻牛羊相差的也不是太遠,一隻不成就兩隻好了。而殺死一個人類的勇士,卻會增加獸人勇士的威名,讓他們能把自己賣出個更好的價錢。所以,羅倫斯必須死,大不了到時候賠償這位美麗的靈法師更多的金錢牛羊好了,比殺死人類勇士的威名和利益而言,百十隻牛羊以內的賠償本就算不得虧本。(未完待續。。)ps:我發佈了點調查,大家去投個票看看那樣比較好?
其實不用權宜之計也可以的吧?為此我多賠上了一百多字,撓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