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跟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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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常常覺得小阿子的特就是“小”所以理所當然聽不懂你們大人在談論些什麼。
我必須小小吐槽一下,老爸呀!就拿我還記得這件事來說,您的認定顯然是錯的。小阿子雖小,腦袋也小,可不代表什麼事都無法理解喲!
哇!爸爸媽媽在分小阿耶!
這是每一個家庭裡偶爾會出現的畫面…
當父親的與當母親的進行一種叫做“吵架”的運動。
罷開始,大家都決定理智地來把事情談開,因為大小聲對解決事情並無助益,可是隨若不滿的情緒高漲,互相翻出對一些以前忍耐很久的事件相指責之後,演變成事情不必解決,先叫罵完吐出怨氣再說!
每一對夫都是這樣的,吵架是為了抒發長期隱忍的積怨,而非改過或解決問題。
這一點很好理解,每次大吵的原因一定是來自情結重大,可是吵到後來您會發現雙方其實都想趁這一次大吵的機會,讓對方改正一些惡習。例如說原本因為被倒會而吵起來,但是最後反倒僵在“你愛嚼檳榔”、“你太嘮叨”這種事情上,壓忘了倒會的事。
吵架要是叫到有臺階下,一切天下太平、圓滿落幕;倘若吵得過火,無人節制,僵扭住了,往往會丟出一句迫對方屈服的狠話:“離婚!”怕了吧?哼哼…雖然大多時候這一招有用的,但是也偶有凸槌的不幸意外。畢竟有時候提出“離婚”這字眼,只是為了下臺階,終止這場撕破臉的戰爭,在雙方都算保留一點面子的情況下,順利落幕;但是這一招若是太早使出來,那絕對會死個正著。
所謂太早,就是彼此的怒氣怨氣還沒消耗完畢,還沒打算結束這種火爆,正興頭上呢,偏還脫口出挑釁的“離婚”字眼。為了證明“我才不怕你”於是飛快應道“離就離,誰怕誰”
…
然後,怨氣更熾,各自氣苦。煞有其事地進入“類離婚”的步驟中,偷偷期望對方會不會放下身段,當作一切都沒發生…
一對考慮離婚的夫通常只介意兩件事…共有的小阿與共攢的金錢。
我家那麼窮,錢事是別想了,你還得不必分到負債咧。錢沒有,小阿倒是不少。這幾枚蘿蔔頭是這場遍姻到現在為止,惟一的資產與成就。雖然說要養大至成人,需要更多的金錢與心力,還不保證子女長大後成材或孝順,但是夫倆還是把我們爭得像是金銀珠寶似的!
拜託,爭到了之後,養不養得活還有待傷腦筋呢!現在這般的面紅耳赤,不免讓我們懷疑本是之前吵不夠,現在就用這個來吵出續篇過過癮。搞不好把我們“分配”完後,吵盡興了,雙方都來一招“孔融全部讓梨”讓我們去亞細亞當孤兒。
大人吵得強強滾,我們做小阿的也沒閒著。
雖然說大人吵架對我們來說是件很可怕的事,但是就像經濟學裡所說的“邊際效用遞減”理論,第一天看到大人吵架,肯定是縮在角落邊發抖,震撼力十足,比看當紅的刑事劇“天眼”還害怕。可是一旦單元劇吵成連續劇,那就一天比一天不怕了,只好奇著這件事情何時落幕?怎麼落幕?
我們天天旁聽,聽呀聽著,在快睡著時終於聽到令人振奮神的消息…
哇!爸爸媽媽在分小阿耶!
事關我們的權益,我們全豎耳恭聽。
緊張緊張!刺刺!我們無聊而乏味的農村生活終於出現了一道曙光,這曙光將牽引我們走向連續劇般的夢幻人生!喔…這真是太神奇了!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一定會很羨慕的啦!
村子裡還沒有人離婚過喔,而且也沒有小朋友因為父母離婚而離開呢!
想到我們極有可能成為開創先例的第一人,興奮得差點歡呼萬歲。
誰?是誰?父母分配到最後,是誰會成為跟媽媽走掉的那個人?諜對諜的懸疑氣氛悄悄瀰漫在幾小蘿蔔頭之間…
“我!我是老大,當然是帶我走!”老大一副當仁不讓的神氣。打從不小心讓他先鑽出媽媽的肚皮之後,他事事爭先,就沒看他爭個第一名回來過。
老二不屑道:“不可能是你,你是長孫,全家人都不讓你走。”哼哼!這是大受寵的報應啦!哇哈哈哈…“是我啦,女生被帶走,比較不會有人反對。所以媽媽會帶走我。”老三也好滿意自己的別:“我也會跟媽媽走,我也是女生。”
“我也是。”老四也道。
“我也是!”老么目前進化為應聲蟲之列。
“笨蛋!你是男的啦!”老二敲他一個響頭。
老么嗚嗚咽咽哭起來,不知道是痛還是因為自己被歸為男生國。
大家不理他!繼續談論誰有被帶到遠方的優先權。電視嘛都是這樣演的,孤兒寡母會一直哦,然後媽媽辛苦工作,而小阿子也去幫人家洗碗賺錢,大家都過得好辛苦,可是最後一定會苦盡笆來,過著很幸福的生活。
貶不會呢?我們會不會也跟電視一樣呢?
我們興奮得全身發抖,恨不得聽到媽媽欽點我們一齊走。快啊快啊!快說嘛,怎麼又在翻陳年老賬罵不停了?既然要離婚了,講那些已經說過八百遍的事幹嗎啊!
哎喲!媽媽愛念,個固執古板不變通、爸爸菸又嚼檳榔,還愛買永遠不會中獎的愛國獎券費錢等等等,又不是什麼新聞了,上次有吵過了啊,不只,還有上上上次都有講到耶。買張唱片都不會重聽那麼多次,他們每次都吵一樣的,不煩呀?換點別的嘛。
可惜,父母親大人堅持漠視消費者權益,繼續重頭吵起,看起來還可以再吵三天,我們都好無力,幸好他們剛才提到分小氨,有說到小阿子跟誰生活會比較好,雖然他們很快轉移話題,吵別的去了。不過我們可是記在心中哦,那好,我們就自己來討論跟誰比較好。瞧,我們一家子從小就懂得培養民主素養,很了不起吧?
“爸爸好凶,我們才不要跟他住。”一人率先發表爸爸的缺點。
“可是爸爸會給我們零用錢,媽媽都不會,還拿走我們的壓歲錢。”對喔,爸爸給錢都很慷慨喔,而且從來不跟我們拿錢回去。
在這一點,爸爸勝利,得一分!
“可是爸爸不會做家事,以後媽媽不在了,一定是我們做啊,那一定會累死掉啦!”對對!這一點也很重要,媽媽不在了,變成我們要做家事,那就沒有時間玩了耶。太痛苦了,不要!
媽媽一分!
“我們跟媽媽走的話,可以去哦,可能會到臺北耶!”一群小傢伙被卡通荼害甚深,把“”這詞兒看得好漫偉大。
“但是有時候會餓肚子,怎麼辦?”
“那我們就…就表演!像卡通一樣,吹笛子,叫小幫子翻筋斗,就會有很多人給我們錢。”最愛幻想的那一個想著想著心都醉了。
“笨蛋!我們又沒有猴子,你也不會吹笛子,我才會。”老大凸顯自己的優勢。
老二嗤之以鼻:“我三年級以後也會教,到時就會了。你吹得好難聽,客人不會給你錢,只會嚇得跑掉,然後你就會餓死翹翹。
“沒有猴子就沒用!”又一個加人意見。
靈光一閃…“爸爸屬猴耶!”那不是就有猴子了嗎?
耶耶耶!我家有猴子呢!
於是,我們比大人eq高一點,很快達成和解的共識,當大人還在吵時,我們小阿做了以下結論…
1.要,就帶爸爸一起去表演。
2.離婚後,媽媽也要回來做家事。
3.過年時,我們要跟爸爸住。
4.我們想,也不想餓肚子。所以爸媽有時要離婚、有時要結婚。
憊有還有…
嗚沒…沒有一還有”了,因為爸媽已經和好了!
下次一定要記得把握時間呀,我們一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