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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美女主持的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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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5,高璐跟陳華新分手了。

突然的情變故讓高璐猝不及防,這時候她已經哭無淚,哀莫大於心死,她不知道該向誰去訴說自己積鬱在心中的煩惱。離開親人,高璐一個人在北京飄,舉目無親煢煢孑立。

這時候,一個身材高大的身影站在了高璐的身後。他叫閆舒洋,是一家公司的老闆。3年前高璐讀大二的時候,曾經在他的公司打工,雖然閆舒洋深深地愛著高璐,但他覺得自己配不上她,況且當時高璐還只是個學生,所以閆舒洋把這份愛深深埋在心底,兩人保持著很好的友誼,但只是限於兄妹之間的情。

無論外表和格看起來是多麼堅強的女,內心總是希望有人疼有人憐,有人來安,尤其是在孤立無援的時候。在初料峭的寒風中,閆舒洋靜靜地站在高璐身後,什麼也沒有說,只是默默看著她,他的眼神中帶著愛戀和責備。面對高璐突然的情變故和充滿淚水的臉,閆舒洋只是把寬厚的肩膀遞給了高璐,並輕輕拍了拍高璐的頭說:“嫁給我吧,我會對你好一輩子的!”

“你肯馬上娶我嗎?我現在就要嫁給你,而且是馬上!”高璐仰著臉看著閆舒洋,閆舒洋笑笑說:“不要賭氣做決定,你考慮好了再說!”

“我已經決定了!而且是馬上!”高璐的淚眼中閃著堅定的光芒。

“好吧,我們去辦手續!”閆舒洋快地答應了。

雙方的父母都沒有想到,兩人閃電般地倉促結婚了。當然,這也是陳華新沒有想到的。

不堪騷擾,新婚月充滿麻短信在決定結婚的時候,高璐給陳華新發送了一個短信,告訴陳華新自己要結婚的消息,並請陳華新把屬於自己的東西送到她和閆舒洋的家,陳華新答應了,並把高璐的東西送到了閆舒洋的家門口。

陳華新來送東西的時候,高璐沒有跟陳華新見面,而是讓自己的丈夫出面接待了陳華新。她不想再觸動那些帶血的愛情傷口。但是,她沒有想到,正是陳華新知道了自己的家門,才使這種傷害越來越大。

在2006年3月26高璐和閆舒洋結婚後的新婚月裡,陳華新卻神使鬼差地不停地出現在高璐的生活裡。頭一天晚上高璐和閆舒洋的活動,甚至是夫間的對話,陳華新第二天就會用短信發給高璐,而且,還有一些麻的短信此起彼伏。

這種讓人心驚跳的短信連續不斷出現在高璐的手機上,也讓閆舒洋覺察到了什麼。這樣下去,家庭的安全完全沒有了,閆舒洋憤怒了,他決定去找陳華新“談談”但是,高璐阻止了閆舒洋,她不希望丈夫去處理這件事情,她希望依靠自己的能力來解決自己的情問題。於是,2003年3月底的一個晚上,高璐跟陳華新約好在陳華新的工作室見面。

讓高璐沒有想到的是,當她獨自一人趕到陳華新的工作室,陳華新突然把工作室的門鎖上了,兩人沒談幾句話,暴跳如雷的陳華新就大打出手,把高璐摁在地上重重打了6個耳光!情急之下,高璐用手機給丈夫打了求救電話,剛剛打完電話,惱羞成怒的陳華新一把把手機搶過去,在地上摔得粉碎。

當閆舒洋匆匆趕到陳華新的工作室時,卻發現大門被反鎖著,他只好打電話報警。等警察趕到時,陳華新才到事態的嚴重,他哀求高璐和閆舒洋放過他一次。看到眼前這個自己曾經深愛過的男人,高璐心軟了,她連忙向警察解釋說:“我們這是朋友之間的矛盾,是家庭糾紛,我們自己來處理吧!”警方見狀,也沒有再追究。

但是,陳華新的短信和電話騷擾並未因此而停止,忍無可忍的高璐覺得不能再這樣縱容這個變本加厲的男人了,她決定與陳華新作個了斷,把以前借給陳華新的錢要回來。

但是,高璐在借給陳華新錢的時候,本沒有讓他打過借條,陳華新當然不會認帳。高璐把這些情況告訴了丈夫,閆舒洋決定跟高璐一起去討要這筆錢。他們打電話約見了陳華新,陳華新擔心他們鬧到工作室去,主動提出到閆舒洋家去談。

2006年4月2,陳華新來到閆舒洋和高璐的家。在自己家,閆舒洋麵對這個嚴重影響他們婚姻生活的男人,沒說兩句話便氣憤至極,拿起水果刀把陳華新趕出了家門。在樓下,閆舒洋氣憤地說:“你也看到了,我和高璐已經結婚了,你還來打攪我們,這事怎麼辦你還不知道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陳華新突然哀求著說:“你們放過我吧,那筆錢我一定會還,等緩緩再說好不好?”見此情景,高璐只好拉著丈夫離開了。

非法拘,犯罪之後才明白愛有多痛如果陳華新因此收手,也許就不會引發一起轟動全國的非法拘案了。但是陳華新在高璐和閆舒洋的兩次警告後,依然沒有停止對高璐的短信騷擾。心力瘁的高璐覺得自己已經無能為力對付這個男人了,她必須藉助外力,用以惡治惡的方式來索要屬於自己的錢。

於是,高璐想到了自己的高中同學於強,這個在北京闖天下的丹東小夥子有著一身蠻力,也有一付為朋友兩肋刀的俠肝義膽。高璐一個電話過去,他幾乎連想都沒想,就帶著兩個同樣來自東北的哥們兒來了。

2006年4月21,高璐、閆舒洋和於強以及於強的幾個哥們兒,在朝陽區東大橋路口見到了陳華新,隨即,他們開車強行把陳華新帶到了位於宣武區廣安門外的“聚京緣”酒店。

在“聚京緣”酒店內,高璐終於壯起膽子還給了陳華新3個嘴巴,並著陳華新寫下了兩張欠條,數額分別為17萬元的欠款和3萬元的神賠償。為了保險起見,高璐等人又先後把陳華新轉移到了豐臺區的“潤華賓館”和“北京一拖紅園酒店”繼續拘。在捱了幾頓打後,陳華新終於同意先還一部分錢給高璐。

從4月24中午開始,陳華新就被高璐等人先後帶到了王府井東方新天地和崇文區新世界商城附近的幾家銀行,從陳華新的銀行卡中共取出4。19萬元。4月25下午5點多,高璐讓閆舒洋和同學把陳華新送回了公司。臨走的時候,高璐有點於心不忍,她從索要回來的錢中拿出2000元給了陳華新,善良的高璐說:“給你點錢當生活費吧,我不想趕盡殺絕。”4月24陳華新回到工作室。4月28,陳華新向北京市朝陽刑警支隊報案,稱自己被綁架。不久,高璐、閆舒洋等人因涉嫌非法拘被捕。

2006年11月15,在被關押了165天之後,高璐、閆舒洋非法拘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高璐和丈夫閆舒洋,以及同學於強和於強的兩位朋友共5名被告人在法警的看押下排隊走進法庭,高璐戴著手銬走在最前面。身穿整套休閒服裝的她,馬尾辮翹得高高的,走路也是昂首,絲毫不避諱眾多鏡頭。

核實被告人身份時,高璐首先很有禮貌地打了個招呼:“法官好。”據高璐陳述,她和陳華新從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底是戀人關係,在往過程中,陳華新以父親生病住院、公司搬家等理由不斷向她借錢,數額達17萬元。2006年3月高璐結婚後,陳華新仍然發送騷擾短信,高璐想將欠款要回來卻只能藉助外力,於是給高中同學於強打了電話,於強又找到以前的兩個同事,一起相約拘了陳華新。高璐承認,在拘期間,她出於憤怒打了陳華新三個耳光,然後讓他寫下欠條。

在法庭上,高璐沒有提及她和陳華新的情恩怨,但她的辯護律師向法庭說明了她不想提及從前自己受到的傷害。據律師說,陳華新在得知高璐在2006年3月結婚後,仍然多次發曖昧短信來騷擾她。高璐之所以打他,也是因為陳華新說她主動勾引他。此外,高璐曾到陳華新的公司要過債,當時對方把她關在公司裡,高璐還為此報了警。在法庭上,高璐的律師還向法官出示了高璐獲中國歌舞劇團九級證書和環球小姐決賽亞軍等證書,以證明她的才幹,希望法院能適用緩刑。

在法庭調查階段,高璐和閆舒洋爭著往自己身上攬過,兩人都稱“是我提出的要錢”

“拘地點也是我選的”最後陳述階段,高璐拿起準備好的講稿,先向父母及審判人員等問好,才聲情並茂地讀道:“大家上午好,我叫高璐。經過165天的看守所生活,我終於可以再次與家人見面了。牢獄生活使我學會了原諒,這世界上有的人很可惡,有的人很卑鄙,但我已經不會再去怨恨任何人,因為我發現他們比我還要可憐。我要對父母表示謝,生病的母親和忙碌的父親,不問路途遙遠堅持每月來看望我兩次,我真的很。對於報紙上登出的消息,我很坦然。人類最偉大的是墜落後還能再升起。”

“原諒生活中卑鄙的人,他們比我更可憐。”這句話高璐在法庭上重複了兩遍。因為與案情無關,高璐頂著被法官幾次喊停的壓力,做了她的最後陳述。

2006年11月17,法院開庭兩天後,很快下達了對於高璐的一審判決,以犯非法拘判處高璐和閆舒洋有期徒刑1年6個月,她的同學於強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高璐沒有想到會判得這麼重,但她最後決定放棄上訴的權利,並最終決定申請回原籍遼寧服刑。

在對高璐報以同情的同時,我們無意粉飾高璐的犯罪,她犯了罪自然會有法律作出裁決。作為一個情上的“傷員”她因為非法拘陳華新給自己的傷口撒上了一把鹽。但是,高璐在法庭上重複了兩遍的話,讓我們久久不能忘記。在採訪中高璐質問記者“為什麼受傷害的總是無辜的好人,而卑鄙的人卻在一邊偷笑”時,記者無言以對。

現在,我想起了北島先生的一句名詩,也許是這篇文章最好的結尾: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