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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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好的。最後一天要花光錢、走斷腿,換到一輩子的回憶。
天還沒亮就搭第一班公車上陽明山,在晨曦中的擎天崗吃早餐,然後下山,搭車到城市另一端的動物園,手牽手地和所有他們認識的動物打了招呼,也說了再見;簡便的午餐就在路易學校附近有名的約會勝地某湖畔解決。接著走敦化南路,散步到路易打工的pub喝最後一次酒、玩最後一次吉他;早早在吃到飽的pizza店盡情享用過晚餐後,他們才開始一天以來——或許也是他們認識以來——唯一的一次奢侈——買了門票,上到新光摩天大樓頂樓的觀景臺。
一天裡面重溫認識以來所有共同踏過的景點,是冉方晴堅持的;而現在蹲在觀景臺的大玻璃窗旁慘叫的人也是她。
“我有一種明天一起就會殘廢的可怕預。”她嚴肅地告訴身旁的路易。高瘦的男孩一副沒事的樣子,一整天的“健行”下來,他的體力顯然比平不愛吃飯又四體不動的她好太多了。
路易只是笑笑,早聽慣了她這一類天馬行空的話語。他一把拉起冉方晴摟住,讓她把重量放在他身上,眼睛還能構著窗臺的高度,欣賞外頭的臺北夜景。
“多看幾眼吧,我們想了好久的。”他傍著她耳邊輕聲說著。
可不是嗎?還只是朋友的時候就聊過“金玉盟”和“西雅圖夜未眠”真的成了情侶後,窮哈哈的兩人還是常常幻想在高空被夜景環繞著談情說愛是件多麼漫的事。
“以前總捨不得花這個錢。”冉方晴幽幽說道。
“真的上來、看到了夜景,你卻要走了。”
“我們說好不哭的。”路易壓抑的聲音裡有著不尋常的沙啞。
“我不會哭的。”她的聲調刻意放鬆,微偏過頭。
“路易,我要向你招認一件事。”
“什麼事?”
“你在機場抓到我問路…其實不是意外。”她想起往事,滿臉的笑意。
“那時候我已經在你身邊晃來晃去好久了,心裡還在想要怎麼去和這個帥哥搭訕。”
“沒想到這個帥哥馬上就自投羅網了。”他笑著幫她接下去。
“我也要向你招認。”
“你也有?”冉方晴一副“那我們不就扯平”的興奮樣。
“其實這個帥哥早就發現有個清純可愛的小女生一直在附近打轉,為了不想讓她失望而回,就順水推舟把她抓來問路嘍!”冉方暗和路易對看了一眼,一起笑了出來。他們都清楚記得那一次漫長的“問路”過程,從機場問到臺北,由陌生人問成朋友。
相識的地方有最刻骨銘心的甜美回憶,這也是他們決定不在機場分手的原因;他們寧願那裡永遠都只是“路易和方晴認識的地方”沒有難過的分離來汙染這個印象。
路易悄悄抬手看了一眼腕錶,離他上巴士時間只剩幾十分鐘了。
“記得你對我的承諾嗎?”他輕撫著懷中人兒柔順的烏絲,心想這或許是這輩子最後一次了。
“絕對不可以比現在還瘦,知道嗎?”冉方晴僵住一下下,她知道說再見的時刻到了。
“你也要保重自己。”她在路易懷裡轉過身,仰起小臉正對他。
“現在就好好把我看夠,回去之後不可以太想我。”他依言照做,細讀的眼光恨不得把她的影像直接熨貼在瞳孔上。
“要乖,要專心做事,不要整天擔心我吃飯了沒,但是不可以把我全部忘掉。”她還在殷殷叮嚀著。
怎麼可能?你怎麼可能遺忘鐫刻在靈魂上的印記?即使只是淡忘都不可能。
“你也要乖,要好好畫圖,要聽家明的話。可以的話…就把我忘了吧。”他吻上她眼底那抹受傷,帶著深深的歉意。
“如果有一天我回來了,一定是來補償我們得不到的一切。”他輕輕地低喃著誓言。
“我不要別的,我只要你。”說好不哭,她清澄的瞳眸裡仍是上了水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