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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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已經是深夜。
方木輕手輕腳地開門,客廳裡還亮著燈,緊閉的臥室門裡毫無聲息。方木看看鞋架,廖亞凡的鞋子還在。
她應該已經睡了吧。
整整一天,方木都留在分局的物證科,面對一桌子亂七八糟的物證冥思苦想。他試圖去把握兇手站在水囊前的心態,卻始終一無所獲。
從兇手作案手段的縝密和冷靜來看,他無疑是十分自信的。
一般情況下,犯罪人作案後都會盡快逃離現場,而他幾乎是有條不紊地把現場打掃得乾乾淨淨。的確,從當時的情況來看,富民小區幾乎就是無人區,這給他充分的時間和安全的環境來清除一切痕跡。但是,他不可能完全在黑暗中打掃現場,勢必需要一些光線。即使用手電筒,也可能會引起其他原居民的注意,更何況他還在水囊前佇立過。
欣賞自己的“作品”?那他未免太過急切了。這樣詭異的手法,這樣的區域,新聞媒體肯定會大肆渲染。通過電視、廣播或者網絡,在萬眾矚目的情況下回味自己的“壯舉”豈不是更能滿足他?
擦去水囊上的指紋?以兇手的冷靜心態和反偵察能力而言,他在作案時肯定戴了手套。在第一現場,也就是405室內沒有留下任何指紋就可以證實這一點。對於這樣一個人,不會愚蠢到赤手去碰觸那個水囊。要知道,尼龍橡膠布是很好的承痕載體。
確認姜維利的死亡?這種推測更站不住腳。一般人在水下存活的時間不會超過三分鐘。更何況姜維利被裝入水囊前已經處於麻醉狀態,很可能因自主唿導致肺內入體,死亡的時間也會提前。此外,兇手仔細清理現場的時間肯定遠遠超過三分鐘,待他清理完畢,姜維利的死亡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完全沒必要冒著留下足跡的風險去再次確認。
那麼,兇手在姜維利被裝入水囊,已經發生失之後——亦即完成殺人後的一段時間內,為什麼還要面對水囊停留了一段時間呢?
這真是一個讓人捉摸不透的傢伙。
方木把衣服脫掉,隨手扔在椅子上。看看手錶,已經臨近夜午了。坐了一整天,背痠疼無比,他縮在沙發上進行了一番小小的思想鬥爭,決定不洗漱,直接睡覺。
閉上眼睛,方木立刻到太陽在突突地跳動,伴隨著一陣緊似一陣的刺痛。睡覺睡覺。他不停地告誡自己,不要再思考了。
讓神完全放鬆顯然不是方木自己能控制的,不過,身體已經徹底放棄了抵抗。幾分鐘後,方木的軀體已經與鋪合二為一,腦子還在時快時慢地運轉著。他陷入一種意識部分渙散的狀態中,周圍的一切也漸漸遠去…忽然,一些輕微的聲音在房間裡響起。方木下意識地微微睜開眼睛。
隨即,一雙赤足出現在視線裡。一個人影躡手躡腳地穿過客廳,走到餐桌前,拿起方木的衣服湊到眼前,似乎在尋找東西,又像在分辨味道。
方木徹底清醒過來,他半坐起身,問道:“你在幹嗎?”人影發出一聲小小的驚叫,手中的衣服也落在了地板上。
方木打開臺燈。驟然亮起的客廳裡,廖亞凡穿著睡裙,光著兩條長腿,筆直地站在餐桌旁。
她用手遮住額頭,咕噥了幾句,問道:“有煙麼?”方木把檯燈調暗,扭過頭去說:“衣袋裡,右側。”廖亞凡撿起衣服,翻出煙盒,卻不回房間,而是點起一,靠在餐桌邊起來。
方木不知該和她說什麼,只能縮在被窩裡,看著天花板發呆。
了半菸,廖亞凡忽然問道:“你吃飯了麼?”
“吃了。”
“哦。”廖亞凡沉默了幾秒鐘“我給你留晚飯了。”方木這才注意到,餐桌上有兩個蓋好的瓷盤。他有些意外,也有一絲小小的歉疚。
“謝謝了。”他想了想,又補充一句“明天當早飯。”廖亞凡沒作聲,依舊低著頭菸,長長的頭髮垂下來,大半張臉都隱藏在發簾後面。幾分鐘後,她忽然開口說道:“幫我找個工作吧。”
“嗯?”方木大為驚訝“找工作?”
“是。”廖亞凡甩甩頭髮,抬起頭直視著方木“我不想整天在家裡待著。”
“行。”方木乾脆地答應了“想幹什麼?”
“隨便吧。”廖亞凡有些自嘲地笑道“我一沒學歷,二沒技能——幹什麼都行。”方木點點頭,腦子裡已經開始飛快地盤算起自己能聯絡到的社會關係。
“我儘快幫你找。”
“好。”廖亞凡站起身來,光著腳向臥室走去,走到門口,她手扶門框,似乎有些難為情似的說道“那…謝謝了。”廖亞凡的要求讓方木到欣,同時也有一絲隱隱的自責。
這幾個月,方木把她收留在自己家裡。但是,也僅僅是收留。至於這個女孩的人生之路該怎麼走下去,他壓就沒有幫她規劃過。且不說那個他一直試圖迴避的結婚承諾,方木甚至從未把廖亞凡當作一個和他一樣的常人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