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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是不是哢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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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明耀並不怕丟了她,他知道以林珏的情和脾氣,會將那樣的結局視為失敗和對自己的羞辱,那是她絕對不會容忍的。

林珏有他的名字和工作地方,現在諮詢這麼發達,有這兩條對於找人來說已經足夠,更可況是他付明耀,他知道這麼想未免有些太自負,可是,嗨,好歹工作近十年呢,輪誰都該有點兒成就吧。

他相信她。好吧,大部分相信。付明耀不否認他也搜索了林珏,看到她們姐妹的網站,也逛了逛她的空間,裡面很多內容卻只有一個主題…玩,她去過很多地方、有很多留影,當然,照片裡除了她,還有很多其他男孩兒。是的,在他看來那些確實都是孩子而已。

付明耀一張張翻過去,林珏的男友清一模式:帥氣、活潑、陽光。並不是說他真無聊到去和這些男孩兒比,可他和他們路子不一樣,完全不一樣。

下午,當林珏的電話打到他辦公室時,付明耀忍不住握緊拳頭在空中揮舞了一下。林珏仍然裝腔作勢,刻意用她暗自練了無數遍的輕柔嗓音和他打招呼,然後繞來繞去。

直到最後才磨磨唧唧道出意圖:這次輪到她請吃飯了。讓付明耀意外的是,林珏並沒有約他去某個高級餐廳,而是直接將家庭住址發給他,林珏要親自下廚。想來他昨天的“再見”方式終於讓林珏意識到付明耀並不是她那些通常的約會對象,也許是一種策略,要給他個措手不及。

付明耀嗓子裡輕哼一聲,不以為意,然而當林珏打開家門時,付明耀差點兒沒認出面前的女人。不像昨天晚上泡吧時所化的緻彩妝,她這次選擇素面。不僅如此。

她的長髮也只是用一個大夾子盤起,凌亂且隨意,時不時的還得吹口氣去額前的碎髮。林珏穿著寬鬆的圓領t恤、居家短褲,腳上蹬著一雙印著米老圖案的大拖鞋。

付明耀注意到她也有很好看的頸部曲線,昨天在肩胛上閃閃發亮的蝴蝶紋身貼紙不見了,頭髮上的藍也被洗掉,白皙的皮膚分外惹人注意。總而言之。

即使只是穿著毫無線條可言的短袖短褲,林珏也一樣漂亮誘人。

“嗨,付明耀,”她甜美地打了個招呼:“你來早了。”

“事實上,我來晚了。”說著他強迫自己的目光從她部挪開,林珏裡面穿內衣了麼?

“晚餐馬上就好,給我幾分鐘。”付明耀跟到廚房,發現林珏真的是在賣力做飯。

他的面前一片狼藉,鍋碗瓢盆散落得到處都是。要是林珏真能幾分鐘就搞定晚餐,他肯定能看到自己白頭髮了。

“你不常做飯吧。”林珏遞給他一杯紅酒“為什麼這麼說?”

“我猜的啊…”他抿了一口,盡力不去看她微微擺動的部“也許是因為鍋上的標籤還沒撕掉呢。”林珏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不好意思笑了笑:“我們才搬進來,所以什麼都是新的啦。

廚房從來是林瑾的地盤,我今兒特意借來用用。”付明耀打量了眼公寓,他沒想到一個賣衣服鞋子的網店生意能那麼好。

“你們姐妹買的?”

“當然不是啦。”林珏一邊在爐灶忙碌,一邊搖頭否認:“爸爸、我們各自的媽都給了些。”林珏轉頭稍微瞥了他一眼,繼續道:“當然也刻意留了一部分,剩下我們三個自己掙。”

“她們人呢?”

“林瑾幾乎住在她的餐廳,林玥也把實驗室當家。我剛畢業,工作之前有些空閒時間,所以這倆巴不得讓我負責裝修,她們只用搬進來住呢。”

“工作?”

“嗯。”付明耀意識到林珏不想多說,反而來了興趣。

“什麼工作?”

“我念的是醫科,還有兩天就要開始上班了。”林珏說的輕描淡寫,卻還是讓付明耀愣了愣“醫生?你從來沒提過。”林珏聳聳肩“有什麼好說的,我爸是醫生,我媽是醫生,我自然是了。

這是發生在我身上最沒趣的一件事兒了。”看著他吃驚不小的樣子,她玩心起來,故意板著臉刺他一句:“這也能讓你意外?你子過得可真夠無聊的,我也太容易讓你意想不到了吧。”這時,一個灶眼上的鍋被水汽掀開,泡沫咕咕從鍋沿淌出來。

林珏小聲罵了句,趕緊關了爐灶,戴上手套將鍋移開。付明耀清清嗓子:“你需要幫忙麼?”

“你會下廚?”

“不比你好多少,但是我可以打電話叫外賣。”林珏皺眉,一副很不滿意的樣子:“可是我想為你做晚餐。”是啊,但是為什麼?很明顯這不是林珏通常的約會路子,她究竟在動什麼心思?

“好啦,告訴我這附近的外賣店號碼。”林珏只是猶豫了一下,隨即來到客廳的茶几下,出幾張餐館的外賣單。

兩人打完電話、將廚房的沒的統統倒到垃圾袋收拾乾淨。外賣送來後,他們這才一起坐在餐桌前安靜地享受晚餐。付明耀輕咳一聲,開口打破沉默:“我看了你們的網店,很漂亮。”林珏笑笑。

然後搖搖頭:“我們更多的還是代買,網店是個門面。大家都忙,但不想錯過姐妹一起幹活兒的樂趣。”說起來連她們也覺得神奇,幾個人並不是一起長大,她們的父親林峰結婚快、離婚也很快,三姐妹媽後來各自再婚,都算是有自己的家。

林峰的老婆緣也許太好也許太糟,但他非常喜歡孩子,雖然媽不再是他老婆,可孩子畢竟都姓林,於是建議逢年過節、寒暑假時把幾個孩子湊到他跟前住幾天。讓大家驚喜的是。

她們雖然長得並不相像,但格上卻分外合得來,用心工作、用力玩耍,體力一力一

三個人從小到大無論在哪兒無論做什麼,都會一直保持聯繫。做生意開網點,雖說更多像玩兒,但大家還是分外認真,無論是誰,再忙都會出時間打理一二。

“女人的生意確實好做。”

“實際上,我們賣出去的表、皮帶、錢夾幾乎和包兒一樣多。信不信由你,現在沒男人喜歡女友給他們織衣了。”

“聽上去很順利?”

“還行,畢竟能稱為品牌的自然是好東西,好東西喜歡的人多。”

“所以買的人多?”

“喜歡了自然會想要,不然叫什麼喜歡。”

“包括人?”

“哈…你是說戀愛麼?我運氣不錯,知道其中過程是怎麼回事兒。”

“不錯?你最長的一段戀愛持續多久?半年有麼?”沒有,可那又怎樣。林珏喜歡約會、喜歡初吻,喜歡閒暇時有人陪的覺,之後怎麼樣她沒興趣。

她討厭第一次爭吵,沒興趣見父母,不願意在她洗手間裡留位置給男人放置刮鬍刀,更別說週末兩人窩在沙發上看電影了。很多人覺得這是男女關係的里程碑,林珏卻覺得那表示誰都懶得再去為對方花時間花心思。

她沉思片刻:“那要看你是將戀愛、同居、結婚分為三件事,還是一件事來進行。”付明耀有些譏諷:“顯然你當三件事,而且動作好快。”他再次打量周遭,目光向臥室方向看去。

孤男寡女在家中吃完晚餐,沒有他人打擾,接下來發生什麼不言而喻。

“哈哈…你以為這會兒我會給你暗示,或者直接表示你可以撲倒我。”林珏笑著搖搖頭:“不,我是在說男女約會的初級階段…眼神接觸,無意碰觸,以及初吻。”

“嗨,你是不是錯了,這已經是我們第二次約會,而且,我並不覺得被你引,更沒對你一見鍾情。我甚至可以反過來說。

畢竟昨天主動找我的是你,今天打電話邀請我的也是你,記得嗎?”林珏皺了皺鼻頭,付明耀幾乎笑出聲,在得不到她想要的東西時,這個女人顯然要有趣得多。林珏很快恢復過來“那是因為我沒想讓你愛上我,如果我真使了勁兒,你早就吻過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