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我的終極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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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人有個優點,喜歡美女,所以不會讓別人擔心我長大會娶個長得驚心動魄的妖孽。同樣有個缺點就是我從來不討美女喜歡。到底是她們不喜歡我還是隻是我覺而已或者甚至是幻覺,反正總的來說我比較失敗。所以美女對我來說都是跟手機一樣,常換。
在初中時候追過美女。全世界最sexy的地方是游泳池,其次是學校,非常坦白。我跟那女人戀了一個多鐘頭,橫跨兩堂課。一個鐘頭後就分手。開始我突然覺得她的鼻子好漂亮,夠我吻一輩子,對她的鼻子崇拜至極,於是端詳她的鼻子。她看見了,又覺得我的眼睛超級漂亮,就凝視我的眼睛。於是戀愛發生到高。還差一步就可以說你嫁我吧。可是我突然覺得特累,累得眼皮發抖,害得她看得鼻子直。我於心不忍,又不知如何終止遊戲,只等她一聲令下說你閉眼吧,明兒再看。可是等來等去那孩子也跟我一樣嘴中羞澀,不敢說話。所以就一直僵持著,後來是老師最,幫我們解圍,說上課不認真,出去罰站。我就再也不敢找她。
經常這樣。
我是一戀愛白痴。
覺我是一個十分弱智的男人。
敢情我是患了失戀症的病人。跟失眠症一樣痛苦。睡覺是盲目的,戀愛也是盲目的。失戀跟失眠一個道理,能睡著覺是因為完全沉浸在睡眠裡了,如果從睡眠裡跳出來研究睡眠,睡眠肯定失敗,睡覺是對睡眠的戀愛。
總是去計劃一場戀愛,戀愛註定失敗的。那些熱戀中的男女愛的基本忘記戀愛是啥東西了,這叫成功。
我膽兒小,放不開,戀愛得經常變味走樣。
我想起我曾經的戀愛,不知道是悲劇或喜劇,我不是編劇,分不太清。
有時侯喜戲劇來看,有時侯當悲劇。
美在我心目中的概念很複雜,要求很多。但往往是如果符合一項要求,我就把那人當美女了。
最基本的要求是,長髮,高,眼睛會放電。
學校貼出了優秀學生的照片,我去看。
照片帖在學校櫥窗裡,爆象徵婚啟示。
我象皇帝挑妃子一樣看著照片,時時用手捂住嘴預防口水出來。
後來突然在一張照片停下來,看了良久,眼睛都看得紅腫,估計是因妒忌而得的紅眼病。我慌忙捂著嘴往宿舍跑,一支眼藥水狂點。到了第二天,還在那看那美女,就這樣連續看了一個星期。終於有一天,突然在有一天上課不假思索地大膽舉手:“老師,那個那個那個帖在櫥窗裡的美女叫什麼名字?”老師聽得莫名其妙,但似乎饒有興致,敢情他也是對美女很興趣:“哪個美女?”
“就是那個長髮,又高,眼睛還會放電的姐姐。”老師覺得被騙,大發雷霆:“咱們破學校哪有這樣的美女!還不快做作業!”下課我賄賂了老師一大筆,就是幫他把全班的作業全改完,然後拉著他的手到那櫥窗裡,對他說:“你看那你看那,就是這位姐姐。”他看了那姐姐一眼,眼睛發亮,亮得直刺我的眼。我看見他興致那麼高就問,你認識?
“我…不認識!”後來有一天我被拉出去被他吼的時候發現那個漂亮的姐姐就在他身邊,那老師對那姐姐說盡了好話,然後就當著她的面數落我,數落得讓那姐姐基本認為我不是什麼好鳥,讓我死了心。
我就去酒吧喝悶酒。吐了。繼續喝。
有一個姑娘來到我身邊,對我說:“上課了,你不怕遲到?”
“我怕。”
“那還不趕快?”我沒力氣答,乾脆倒地。後來我就醒來發現在宿舍的裡。
同學告訴我是一位美女送你回來的啊,還是本校的同學。你不用追那個照片了,這人已經夠你愛的了。
我抓起他的衣領,你告訴我,她在哪?
他抓起我褲子,說,你把我放下!
我放下。
他說,這還不容易,我待會兒指給你看。
我說哎。
同學的手指正對著一個長髮又高眼睛又會放電的孩子。說,就是她。
我吃驚地發現她就是那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