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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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朧的月中,他看到了有十幾只羊都靜靜地臥著,一邊輕輕地咀嚼著一邊安詳慈和地瞅著他。
他到了一陣說不出的難過和悲涼。
他突然低下頭去,好像一下子就睡著了。
兩顆晶瑩的淚珠從他那青腫的眼角很費勁地慢慢滾落下來。…二十十三時五十分“狗子…兇犯的作案時間,經調查已初步證實是在昨晚,也就是在今
凌晨三點四十分左右。”老王清了清嗓子,便像照本宣科念材料似的講了起來。其實他本子上的東西記得很簡單。他向來都是這樣,拿本子看本子只是個樣子,大段的書面講話稿似的陳述,都只是臨場的應變和發揮。習慣了,就顯得很自然,就會給人一種準備得極為充分的
覺。這在那種崇尚材料、不講內容的彙報場合中,往往極為奏效。今天也一樣,他努力地使自己的發揮能儘快正常起來,儘量慢一些,清楚一些:“現已查明,兇犯為護林員李狗子。復轉軍人。甲級一等殘廢。現年三十二歲,國家正式職工。被害人為本村運輸專業戶四兄弟孔金龍,孔銀龍,孔鈺龍,孔水龍。四人均為農民。年齡分別為三十四、三十、二十七、二十三歲。兇犯所持兇器,為五六式老式步槍。該槍歸護林站所有。屬自衛
武器。
“據初步調查,案發時,被害人金龍、銀龍、鈺龍、水龍,還有另外兩名司機,一名僱工正在家中打麻將。兇犯是從正門進入被害人家中,行兇地點是在院中距離家門二十米處。被害人中有兩名即老二銀龍、老四水龍當場死亡,老三鈺龍死在醫院,老大金龍重傷現尚在醫院搶救。四人所受傷害均系子彈中而造成的。傷害情況附有醫院的傷情報告單。
“兇犯共攜帶子彈十發,現存六發。與出子彈相符。在現場查驗時,我們發現,兇犯行兇時,業已身負重傷。這裡附有醫院的傷情報告單。據初步瞭解,兇犯身上的傷痕,主要是由以四兄弟為首的部分村民所致。具體情況將做進一步調查。
“案情分析:從現場和死者傷者的情況來看,這似乎應是一起屬報復的兇殺案件。案發原因,主要是兇犯在村小賣部買東西時發生糾紛而引起的。據瞭解,兇犯買飲料時,一方要買,一方不給。由此引起口角,繼而謾罵,最後導致鬥毆。在打鬥中,兇犯狗子被拳、腳、石塊、木
、重器、尖刀擊傷多處,當場昏
數次。有幾處傷口為深度刺傷和致命傷,並伴有大量失血。兇犯被打成重傷後,因無人看護,致使其獨自走出現場,爬回護林口,取出步槍和子彈,又連夜爬下山來,進入被害人院中,將被害人一一擊倒。從下午鬥毆到晚上發案,前後總共將近十三個小時。在此期間,並無人過問阻攔其事,也無人向有關部門報案,更無人對兇犯進行看護,任其惡
發展,終於導致了這場可以說是人為的駭人聽聞的兇殺大案。
“據我們分析,從村中到護林點,約有五華里的路程。兇犯從現場回到山上,用了三個小時左右。返回村裡時,則用了將近九個小時。這說明兇犯由於傷情惡化和失血過多,身體狀況越來越虛弱,越來越難以支持。在這種長距離的爬動中,從兇犯肘部,腕部,膝部等部位衣服和皮磨損的情況來看,兇犯的體力消耗殆盡,幾近死亡,已基本喪失了徒手攻擊能力,而且兇犯的目的好像也只有一個,就是要槍殺四兄弟。對別人則不會加以傷害。這個從現場情況看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在這種情況下,別的任何一個人出面,都可以阻止住這場兇殺案的發生。即使是沒人阻攔,只要能及時報告,都可以完全阻止這場兇殺案的發生。奇怪的是,並沒有任何人這樣去做。我們從兇犯爬過的路線發現,兇犯在爬往村內行兇時,曾經敲過三戶人家的院門。從現場的情況分析,兇犯很可能是因為口渴,想要點水喝。據這三戶人家說,他們都沒有聽到兇犯敲門聲。但這種說法很值得懷疑,在半夜裡敲門,尤其是其中有一戶還養著狗,戶主不可能沒有聽到敲門聲。唯有兩種情況是可能的。一是開了門,二是聽到了沒開門。有一點是可信的,這三戶好像確實都沒有讓兇犯喝水。因為兇犯最後在羊圈喝到了水。這就是說,這三戶人家都聽到了敲門聲,而且都沒有讓兇犯喝水,原因只有一個,他們都發現到敲門要水喝的人正是兇犯狗子!既然聽到了,而且發現了敲門要水喝的是狗子,就很有可能發現兇犯揹著槍。但令人不解的是,居然也沒有一家人有過制止,勸阻,或者報案的行動。還有,能發現兇犯揹著槍往四兄弟家爬的人恐怕並不止這三戶。村裡養狗的家戶很多,狗叫聲一定會很響,而且有月亮,昨晚又正是星期六,電視結束得很晚,中央臺是零點七分結束。地方臺是零點三十分結束。全村的人不可能一下子全部睡死。從這些情況看,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從兇犯的被打到兇犯的行兇,幾乎等於是在全村人的眼皮子底下,眼睜睜地看著發生了這起兇殺案。
“這一切情況也僅僅屬於表面上的情況,據我們初步調查,這件兇殺案還有著更為深層的原因。首先,兇犯在這村子裡好像受到了普遍的憎惡和憤恨,非常孤立。尤其是同四兄弟的矛盾很深。四兄弟承包了村裡的水井後,似乎就停止了對兇犯的供水。從護林口上的情況看,兇犯喝不到水至少也快一個多月了。有好多時候,兇犯連一滴水也用不到。喝水以飲料為主。兇犯的衣服和鍋碗瓢盆甚至抹布都好久好久沒用水洗過。兇犯的子和兒子原本也是在山上住著的,但可能是因為無水而被迫下山去了。而且已經斷了電,兇犯買了大量的蠟燭,好像連菜也買不到。家裡除了一些麵粉外,看不到任何近
吃過菜的跡象。而且麵粉也不多了,兇手已經到了水盡糧絕,孤立無援的地步。這種情況,我們不知道兇犯是否給上級反映過。如果反映過,不知道為什麼沒能得到解決,如果知道了而沒解決,那麼這場兇殺案的背景和原因就更為複雜。
“兇犯狗子是一名復轉軍人,二等功臣,甲級殘廢,他是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從兇犯的閱歷和資歷來看,他不會是因為一時衝動控制不住恣意行兇殺人。從所有的現場情況來看,兇犯的行兇作案似乎是在一種長久的思考後進行的。這種行為用那種一般的報復心理很難理解。據我們分析,兇犯之所以同村民,尤其是同四兄弟形成這麼大的矛盾和仇恨,最為主要的原因只可能是一個,那就是兇犯是個護林員。兇犯的職責是看守…”
“好了好了,讓我來講兩句好不好?”張書記輕輕地,但是很果決地打斷了老王的話,用一種很耐心的,不無親切而又不無嚴肅的語氣說道“我們在辦案過程中,能不能少一些分析和估計,多一些事實和證據?我覺得我們是在辦案子,不要總是憑空去猜想。我並不是想說你們什麼,對於你們公安司法部門的工作,我一再地講過,你們一定要堅持獨立辦案,獨立思考,不要受人為的影響和干擾。還有一點,不要先入為主,尤其不要戴著有眼鏡看問題。對任何案件任何問題,哪怕是一些很小的細節問題,都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比如像你講的這些,前半部分,我看就比較令人信服,擺出事實,依據事實,沒有其他的人為的憑空議論。至於分析和結論,讓別人去做。別人聽了後自己就會做出分析和結論。而且心服口服,無話可說。事實勝於雄辯嘛!但對你後邊講的那些,有些我都不敢苟同。比如像你說的,什麼兇犯體力消耗殆盡,幾乎死亡,在這種情況下,並沒有人出面阻止。這種說法就有些自相矛盾麼,兇犯就是兇犯,他是要殺人的!而且還拿著槍!四兄弟不也都是身強力壯的小夥子?為什麼就阻止不了他!不僅阻止不了,而且一個個被槍殺,這又怎麼解釋!還有,你比如像兇犯喝水的問題,同群眾對立的問題,尤其是對回來作案的心理分析,我更不能贊同。如果按照你分析的那樣去看,好像這個案件並不是刑事案件,而是一個社會案件,政治案件!兇犯好像沒有犯罪,而是群眾在犯罪,社會在犯罪!或者是群眾和社會
迫著他去犯罪!這豈不是本末倒置上下顛倒了?兇犯殺人行兇難道會是一種深思
慮的正義行動!是不是有些太荒謬了?是的,他確實是個復轉軍人,殘廢軍人,立過功,受過獎,這都不假,但這些就可以為他的罪行開脫麼?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這是古人都知道的道理。何況功是功,過是過,在法律上功過不能相抵。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鐵的事實,就是這個人槍殺了四個手無寸鐵的村民!不管這個人以前怎樣,他現在也一樣是個兩手沾滿鮮血的兇犯!是個不可饒恕的兇犯!而對兇犯的任何開脫,都只能是對法律的褻瀆!對這一點,我們都必須牢牢記住。尤其是這個案件的涉及面很廣,要涉及到林業系統,民政系統。要涉及到兩個公安部門,要涉及到好幾級政府,還要涉及到這麼多群眾。所以你們一定要慎重再慎重,細心再細心,不該說的絕不說,不該議論的絕不議論,尤其是人為的觀點和分析,更要堅決地杜絕!就是必須要有的,也必須謹慎再謹慎,最好也聽聽上上下下的意見和看法。不管是哪一點,都應該經過認真的研究、瞭解和磋商,才能最後確定下來。當然這些具體的辦案程序,你們比我更清楚。究竟該怎麼辦,怎麼定案,你們研究,我們絕不干涉。你們所長也在,局長也在,我看馬上就可以研究一下,商量一個具體方案。我這裡有一個想法,你們可以參考參考,是不是馬上成立一個專案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當然以你們公安部門為主,同時把縣、鄉以及有關部門的一些同志也加進去。比如像林業系統,政府部門,基層組織,在這裡頭找一些正派可靠的同志,加進專案領導小組。這樣一來,是不是更好些,更妥善些,更全面些?好了好了,這都由你們研究,由你們決定。趙局長你也可以談談自己的看法。”50“我先說兩句吧。”見書記說完了,王副縣長搶先一步說道“我非常贊同張書記的意見。本來我不想再說什麼了,剛才聽了派出所這位同志的案情彙報,就覺得還應該再說兩句。有許多剛才張書記都談過了,我這裡就只談一點,就是對由於打架鬥毆導致罪犯受傷,最後導致罪犯行兇的犯罪動機的看法。一句話,就是罪犯為什麼要殺人:依我看,這不是很複雜的問題,
本就是一種報復麼!打群架在這一帶是常有的事,愚昧,落後,沒有法律意識,這兩年又缺乏教育,所以才導致了這種打群架的現象屢屢發生。而且你是一個外地人,又是同人家一個老頭兒打架,你想想,群眾一
怒,這還不亂起來!打架是四兄弟挑的頭,我還是剛才那句話,打了就打了,雖然他們是受害者,但在這一點是錯誤的,也同樣是犯法的!怎麼可以由著群眾,把一個國家人員打成那樣!這就勢必給案情的惡
發展鋪平了道路。作為兇犯來說,他是一個復轉軍人,殘廢軍人,還立過很多戰功,你想想他如何能忍受得了這種毆打?這種赤
的人身攻擊?打又打不過,告又來不及告,這必然讓他的思想走向極端,產生一個罪惡的念頭,他肯定要報復,而恰好他就有槍!他又是復轉軍人,用槍進行報復,這對他來說很容易也最為可行。就是老百姓說的那樣,一口氣堵著,什麼事情幹不出來!鑽了牛角尖了嘛!雖然是個大案,但作案動機並不複雜,就是報復嘛!我之所以要講這些,也就是想提醒提醒大家,不要把案子
得那麼複雜,人為地找來那麼多不必要的麻煩。正像張書記講的那樣,要以事實為依據,你說不純粹是報復,那你找出證據嘛!得要有證據,不是隻聽聽瞎說就完了,何況這關係到組織的形象,政府的形象!就像剛才那位派出所的同志講的,說什麼兇殺案的背景和原因可能非常複雜,這種說法是不是欠妥?難道是政府同這起兇殺案有著直接的關係不成?當然,你們有你們自己的道理,我並不是有什麼意見,更不是想批評你們,我也沒這個權利。好了,我就說到這兒。對與不對,你們斟酌。至於像張書記提到的專案領導小組,我完全同意,我覺得這很好。完全可以採納。我的話完了,孫局長你說說吧。”
“我看就這樣吧。”公安局長想了好半天,終於這麼說道“也沒什麼好說的了。領導都講過了,那就這樣辦好了。馬上成立一個專案領導小組,具體由哪些人參加,我看一會兒同領導商量後再說。至於別的,我看也沒啥了。”說到這兒,局長瞅瞅所長,又瞅瞅老王,問道“你們還有說的麼?沒了咱就抓緊聽別的吧。”老王見局長瞅他,趕忙就瞅老所長。老所長誰也不瞅,頭也不抬,只顧站在那兒使勁菸。一聲也沒吭,一動也不動。
老王見老所長不瞅他,於是就沒再說什麼,不過他也清楚,他那隻說了一半的案情彙報,到此就算結束了。
二十凌晨兩點三十五分他像嚇了一跳似的醒了。
就好像只合了一下眼睛,一看錶,竟過去了近一個小時!
他驀地又是一驚。怎麼會昏睡了這麼久!他慌忙試著動了動,除了右腳腕和左胳膊好像已經沒了知覺外,其餘的部位好像並不像想象中的那麼壞。他知道時間越長,傷口的惡化程度就會越厲害,以至會危及生命。
必須趕快行動。
仍然很渴。他又掬了兩把水,但馬上意識到確實不能再喝了。他迅速掉轉身子爬了過去。一爬動,才發現每一個動作都更加困難更加費力。還沒爬到路面上,就有好幾次讓他到再也爬不下去了。
剛才有些麻木的疼痛,突然又陣陣襲來,整個身子就像裹在一團鐵蒺藜裡,怎麼動也立刻會讓你疼得渾身打顫。也許是剛喝了一些水,渾身上下充滿了極度的睏乏和疲累。他甚至想就這樣一頭栽下去,永遠永遠地睡過去,睡過去……那將會怎樣?到天亮時,人們發現後,如果他還活著,也許會有人把自己送到醫院去。假如他還有希望,醫院自然會盡力把他治好,但他知道自己的傷勢,不斷往出咯血,說明內臟嚴重受傷。小便裡也全是血,說明腎也有了問題。腸子出來又進去,肯定會大面積
染。這麼多傷口在十幾個小時裡得不到消毒和治療,將會有大量組織壞死。左臂骨折,肋骨看來也很有問題,右腳腕估計是粉碎
骨折。最好的也是最終的結果,他唯一的右腳很可能也保不住。他甚至得在醫院裡呆上一年,甚至更長。等到康復後,等待著他的將是雙柺和輪椅!他將會成為一個真正的殘廢!也將會永久地留在城裡。…而這個小山林,這個給了他恥辱的孔家峁,他則不可能再來了。而這孔家峁的情況又會怎樣呢?很可能會一往如舊。四兄弟依舊是四兄弟,在欺凌了他,汙辱了他,當眾打跑了他,而且真的又打折他一條胳膊一條腿,幾乎致他於死地後,四兄弟的威望將會更高!地位將會更牢固!對這一帶的控制將會更加變本加厲,為所
為!將會更加飛揚跋扈,作威作福!再也不會有什麼人敢同他們抗衡!因為他們是這場鬥爭的最為徹底的勝利者!即使重新調來一個新的正派的護林員,他們也將會以他的下場為例,迫使護林員就範。在經過了這場對他的殘忍的傷害毒打後,他們甚至不可能受到任何懲處。
“告給你,吃虧的肯定是你!總有一天讓你後悔也來不及!”他們就面對面地對他這樣說過。就像集會上那兩個人說的:“只要不出人命。打了可不就白打了,這種事,誰管?”也確是如此,你捱了這麼一頓打,傷成這樣,那又能怎樣?假如你真要去告,你告誰?派出所來調查,他們會把你說得壞得不能再壞。還會有好多人來作證。那麼,最嚴肅處理,很可能也就是拘留,罰款,掏藥費。而這些,對他來說,並不在乎。這也只是想象,像這種情況很可能沒人管理。一個壞傢伙捱了一村人的打,竟還來告狀!被恥笑的最終仍可能是你自己!如果真是這樣,與其這樣忍辱含垢地活著,還不如死了更乾淨!你就本沒臉再活在世上!
…
假如死了呢?很可能這一覺睡下去就會再也醒不過來。傷勢如此重,血如此多.他不可能再活下去。即使能活也活不了多久,他越來越清楚地
到來自身體各方面的危險徵兆。他極可能很快就會死去。假如就這樣默默地死在這裡,人們在天亮後發現時,又將會怎麼?
…
報案…驗屍,公安局立案調查,忙乎上幾天,四兄弟也許會在最後被確定為主要肇事者,但只要四兄弟活著,村子裡就不可能會有一個人替你說話。更不可能會有一個人身而出,主持公道,講出全部真情。絕不可能!你活著尚且如此,死了還能怎樣!他們倒是很可能講出許許多多對你不利的假話來,甚至會把諸多的謠言和誣陷一股腦兒都堆在你身上。而且極可能會有許多人為此作證,你將會被指責為一個大壞蛋,大惡
,大
氓,大無賴,甚至於成為一個詐騙犯,敲詐勒索者,貪汙分子,腐化墮落的敗類…而四兄弟反倒會被說成是無辜者,受害者,正義的捍衛者。至於那些過
行為,很可能會說成是自我防衛,頂多也就是防衛不當,防衛過當,過失殺人,這也就到頂了!可能四兄弟中的一個,會被判刑。無期徒刑?恐怕不會。頂多也就是十年,十五年。但這對他們來說,似乎並無多大的關係。按照他們的說法,只要有錢,就沒有辦不到的事情。就是死刑也能變成死緩,死緩能變成無期,無期能變成有期,有期則可以減刑。十年、十五年的徒刑,三年五年就能出來,甚至會更短!保外就醫,監外執行,這很可能!正如他們所說的,如今當官兒的,兩條好煙就能堵住他的嘴!幾張百元鈔就會連公章也給了你!
“共產黨的官兒便宜得很!”這就是他們成天掛在嘴上的口頭禪!這麼一來,你打也是白打,死也是白死!除了給人們飯後茶餘增加一些談資外,再不會有任何影響和價值。
至於子和他的親友,他們更有辦法對付。他們有的是錢,錢可以成全一切,也可以埋葬一切!
“吃虧的只能是你!”
“總有一天讓你後悔也來不及!”
“死了也是白死…”不!絕不!他絕不能就這樣白白死去!假如真是這樣默默地死在這裡,那才是真正的莫大的恥辱和悲哀,永遠也無法洗刷的恥辱和悲哀!
在這個問題上,他沒有任何別的選擇!
只有讓他們也去死!只有這樣,才能洗清自己身上的恥辱,也只有這樣,才能洗清他們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