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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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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還在說她小?!

她又悶哼一聲。

“不然你上來這裡幹什麼?”

“很久沒回來了,上來看看。這裡好像都沒怎麼變。”定眼望著她。

“你也沒變,小頭--不,是長大了。”

“是你變老了。”她挖苦他一句。

“頭禿了沒有?啤酒肚凸出來沒有?”他輕聲笑出來,搖搖頭。

頭,你還是老樣子。”

“什麼叫老樣子?”她可不樂意,皺著鼻。她是不會再像向葵那樣,仰頭崇敬的向著太陽。

“你喔…”他邊笑邊搖頭,隨手亂她的頭髮。

還當她是當年那個小頭。

***--***--***--***她叫範江夏,今年二十八--去年也是二十八,所以,他們都叫她二十八。

真的,她才二十八,沒有以虛報實,也沒有以多報少,更沒有以少報多。像她告訴他們的,二十八,虛二十八。

雖然她對他們的說辭,每次都不一樣。對這個說屬馬,對那個就變丁卯年出生,對另一個又跳到七十多年次,忽大又忽小,但說到底,她二十七或二十八,三十或五十,跟其他人又有什麼干係?

不是她真的喜歡瞞年齡,或怕人家知道她“貝庚”而是她幾歲、是不是老大不小了、有沒有男朋友、怎麼還不結婚,都是她自己的事,關他家事。可是這個社會全患了先天歇斯底里偷窺症候群,兼帶後天文化白丁症,沒聽過私密這概念,不懂得隱私兩個字怎麼寫,所以,她就變成永遠只有二十八了。

房東旺伯夫婦倆算是好的了,雖然有時囉嗦得很帶勁,還算令人可以忍受。至於這公寓其他的人,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各過各的,誰也不理誰--正好,她受不了那種假惺惺的溫情。

會住進這破公寓,說起來,還真被旺嬸給坑了。

來看房子那一天,她有點心不在焉,旺嬸邊爬樓梯邊介紹,她本沒在聽。

這個破公寓,格局很變態,她從沒見過有人把房子建成倒凹型的,客廳照不到太陽,兩邊房間卻早晚東西曬,早早被曬醒,晚晚被熱得睡不著。

只要是當房東的都一樣,說的都是那些--房子有多好、設備有多全、租金有多划算,反正就是那一堆有的沒的。她聽得是意興闌珊,腳底已經在撤退,不巧那時打四樓走下來一個英俊的美男子,還帶魅的對她笑了一笑。

旺嬸千年老妖婆一個,地球上的種種的勾當哪有不明白的,察言觀到,馬上揚聲,說:“徐先生要出去啊!”然後轉向她說:“你看我們這公寓舊,大家都像徐先生那樣,斯文有禮貌,人又長得英俊。”故意語焉不詳製造錯誤印象。

她的長腿已經邁出去了,那剎那鬼心竅,也不管這破公寓是不是能住人,馬上決定租了。

她這輩子從來沒做過那麼冒險的決定,看到漂亮的男人就昏了頭。總是畏畏縮縮、猶豫不決的,這會真的是豁出去了。

反正,她就是倒楣,倒楣的二十八歲,還碰到倒楣的打擊--總之,她在林見深可能宣佈訂婚或結婚什麼的之前,搬到這棟破公寓。

當然,旺伯跟旺嬸聽了會不高興,但這公寓真是破。旺嬸說的天花亂墜,冬暖夏涼、廚具俱全的;結果,理臺阻不通、水管漏水、上個房客電話費沒繳被斷線、電燈像鬼火、瓦斯爐上了一層油垢、排油煙機像一堆破銅爛鐵、浴廁鏡子則裂成一塊一塊,一照像科學怪人…

後來又才知道,那個俊男只是來找四樓桃花的,本不住在這裡。

實在,她真是昏頭了。想也知道,有錢又英俊有魅力的男人怎麼會淪落到這種破地方?要找有錢的、英俊的、有條件的男人,這種破公寓絕對無望。會蹲在這種破公寓的,全都是些不合時宜的火星人。

絕對沒詆譭。這棟破公寓住的,都是一些怪胎--當然除了她之外。她大概是這棟破公寓裡頭,唯一一個正常的地球人,其他的全是火星來的。

比如二樓的,第n度的下崗人員,葯罐子一具,幾乎整天足不出戶--至少她沒看見她出去過;樓上那棵妖桃,成天在開花,一天到晚神出鬼沒;至於五樓的那個黴女,第n度被拋棄,簡直是一枚白堊紀時代的活化石。

一開始真是不習慣。過去那麼多年,她住在離地十多層的地方。住在高處久了,會對距離產生一種錯覺,往遠望去,伏在眼目下低低矮矮的房子,看起來似乎很近,實則遙遙在遠方。而今這視覺效應完全相反,從破公寓的三樓望出去,看起來遙遙在遠方的,下了樓走不到幾十步路就攤在那裡任人鑽。

愛情,大概也歸於這種錯覺效應;她與林見深,同樣的也或許類屬這種視覺的錯差效應。

這世界因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愛情就發生了。而愛情最人、也最腐蝕人的地方,在於充滿挫折後,你仍然相信它的地久天長。

她以為這世界以她為中心在旋轉,但只要是人類都知道,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個陳腔濫調的故事背後,都有一種自以為是的漫與悲壯。她的也不脫這窠臼。

說穿了,她只是在殘酷的愛情競爭中,落敗的退化的標本。

失去藩主的人。

然後,那個藩主帶著他的新寵回來,在飯店熱鬧宴客、喝他們幕府將軍專門為他們準備的接風酒的那一天,她尋常在廚房裡,炒了一盤碎蛋,就著稀飯呼嚕吃著。海島這幾年真是熱,稀飯不冷不熱,她卻吃了一身汗,額頭、頸子、膛汗水冒的--幾年走走晃晃下來,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種青梅竹馬,但沒有比較佔優勢。年齡的差,在他追著女生或被女生追著,帶著女生滿街跑的時候,她還在看卡通、吃著糖,他一直以為她還停在的階段。

他老以為她長不大,可大學一畢業,畢業典禮一結束,他x的,她就覺得她開始老了,像萎縮的漸的腐朽,所有的意氣風發全死光。

她無法阻止她“益老衰”的事實,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歲,讓“生時麗如晴空,死時美若夕陽”--多悽美!她要她的人生永遠青美麗而長生不老。

所以更讓他發笑。

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後二十七,再詩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襲來了。

然後,她第一次這麼謹慎看待“平凡”兩個字,因為它恰是她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話--的寫照。

其實失戀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見的病毒侵犯,無葯醫,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點、穿得暖一點、睡得飽一點、開水暍得多一點,然後出出汗,把濾過病毒全排掉,慢慢就會好了。

可愛情這東西,像細胞,而且是癌細胞,殺不死、又會再生。儘管只是一小塊的殘餘,也會不斷分裂,然後重聚結合成一個新腫塊。

所以,雖然所謂戀愛,不過是人類為潛在的慾望找的冠冕堂皇的藉口,還是教人看不開。他這麼一回來,她體內那些被消滅殆盡的細胞殘餘,又開始分裂再生,蠢蠢動起來。

好似某種神靈,重新走上神壇,要她仰頭頂禮膜拜。

信仰太虔誠的人,人們以為是中宗教的毒;會被神所騙,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沒什麼知識的人。事實相反,對宗教最虔誠、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騙的,恰是那些書念得最多,所謂的高級知識分子。不為其它,就因為書念得太多了,懷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反而深信不疑。

就像對愛情的信仰,愈虔誠的,愈是那些對情愛不以為然的,一次又一次,執不悟。

都是毒。

他離開時,她才十六歲,十多年後他回來時,她都已經二十八了。

像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到頭來守到薛平貴帶一個代戰公主回來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貴回來,她本已認不出他,認不出自己苦苦守了十八年的夫君,還當他是調戲良家婦女的登徒子。

十八年,本為守而守,守一個虛無縹緲。而她在那邊守活寡,他在那邊第二;千守萬守、死守活守,到頭來,見面卻已對面不相識。

被了。

不再在寒大冷天,穿一件短t恤,上頭印著一個大大的英文字在他跟前傻氣的晃來晃去,只為要他注意到她的存在。

都兩千多少年了?她二十八,沒有固定的工作、沒有固定的情人--亙白一點,是連情人都沒有。留了一個國中女生頭,發線旁分,啟以為看起來年輕,抓住青的尾巴,旁人看了--天曉得是怎麼樣!她也不想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