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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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兩個人逛街逛到傍晚,黎姿亞突然問道:“你去過酒吧嗎?”暗辰風一愣,不知道該回答有還是沒有。因為,他自己家裡就有一個酒吧,他自己也有一個專業dj。至於外面的酒吧,傅辰風卻沒有去過。
對他來說,人不對,音樂不對,喝起酒來也不會對。
“對喔,你都想不起來你是誰了,怎麼可能還記得你去過什麼地方呢?”黎姿亞自問自答。
暗辰風一笑。
“我們等一下去嗎?”
“你想去嗎?”
“你去哪裡,我就去哪裡。”
“你還沒有想起來你是誰喔?這種覺一定很不好受。”黎姿亞滿臉同情地看著他。
“不過你放心,我在電視上看過,這種暫時失憶的症狀並不嚴重,你可別太難過。”
“我不會難過,因為我還有你啊!”這話聽起來真是令人動容。特別是從這麼帥氣的男人口中說出來的,簡直教人無法抵抗。
“不然我們去喝酒好了,喝到醉醺醺的,再暈倒一次,搞不好你就可以想起來你是誰了,電視上都這樣演。”真是太天真,也太離譜的邏輯了。
“是你自己愛去吧…”傅辰風笑著說。
“不管,反正走就是了。”***--***--***--***“101”是目前臺北最in的夜店,也是黎姿亞最常去的地方,因為在這裡出沒的,都是有錢人。
要引所謂的有錢人,自然是要音樂一、裝潢一、酒保一、dj一…這種種的一加起來,才能接待所謂一的有錢人。
可是剛走到門口,傅辰風就被裡頭震耳聾的音樂搞得焦躁。
“你確定要進去嗎?”傅辰風遲疑地說。
“什麼?”黎姿亞聽不到,因為她已經被裡面的七彩燈光給引了。她的一雙眼睛一直盯著裡頭瞧啊瞧,想找出她的朋友。
“我是說…”暗辰風還想繼續說下去,黎姿亞就已經走進去了,傅辰風覺得不能放她一個人進去,便跟了上去。
在他們進去不久後,一個接著一個西裝筆的男士們便向黎姿亞湧過來,這就是黎姿亞口中所說的朋友。
暗辰風跟在黎姿亞的身後,卻沒有人招呼他。
一堆西裝筆的野狼。傅辰風心裡暗忖。
“姿亞妹妹,你越來越漂亮了,其中一個男人上前來,就要給她一個擁抱。
這個時候,傅辰風一個箭步上前,擋在兩人中間,並且迅速地伸出手,說:“你好,我是姿亞的男朋友。”男人先是一臉驚訝,隨後就面不悅,但還是假裝禮貌地和傅辰風握了手。
黎姿亞見狀,臉更是垮了下來。
他真以為是她的往對象嗎?他怎麼可以這樣“阻礙”別的男人對她的興趣?
這男人可是“高亞建設公司”的小開耶!她以經吊了他的胃口半年了,眼看下個月就可以“回收”了,竟然就這麼被破壞了?!
她發現她作了一個錯誤的決定,就是帶這個男人到這裡來。
“姿亞,太沒有道理了,你是不把機會給我了嗎?虧我對你這麼認真,這麼痴情…”
“我…”黎姿亞想要開口辯解什麼,可是話馬上被傅辰風接了過去。
“真是不好意思,你可以等下輩子,因為我們決定結婚了。”啥?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