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一百五十萬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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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揚林非極力反對,但是麥小余欣然同意。
他是騙子,專業的騙子,主張低調吃。
該他賺的錢一分少不了,還要什麼自行車?
不僅如此,考慮到換取錄音的150萬不能走公賬,麥小余提出用美元結算,25萬美元,現金換。
於是,集英會社終於受到麥小余的“善解人意”合同順利簽訂!
稿費每頁稅後一萬五千元,麥小余每月稿一卷,將來如果發行單行本,版稅再作討論。合作期間,如果產生分歧,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訂後不到二十分鐘,又來了兩個本人,什麼也不說,直接將隨身攜帶的手提箱給中村。
箱子裡是二十五萬美元。
伍國棟帶著蒙圈的陸睿恆,和兩個本人去銀行,錢入賬後返回酒店。
麥小余一個眼神,伍國棟點頭,麥小余從手機裡取出sd卡給中村,中村去衛生間驗貨…
整個過程神神秘秘,搞得跟那種易似的,看得陸睿恆暗暗咋舌。
離開酒店,他忍不住問道:“伍哥,他們搞什麼呢,你也不問問?”
“幹嘛要問?”
“看著不像正經路數…別是出賣國家機密吧。”
“這個玩笑不好笑。”
“我認真的。伍哥,你認識他多久,瞭解他嗎?”
“我還是提督的時候,就認識他了。”這句話勾起伍國棟的思緒,語氣傷。
陸睿恆心中好奇:“他也是當年九門的人?誰啊?”
“麥子。”
“麥子?沒聽過。”
“他老子你肯定聽過,在你們律師界很出名。”
“誰啊?”
“麥英雄。”
“麥英雄?麥大律!”陸睿恆眼睛直了,“沒聽說麥大律有兒子啊。”
“所以,今兒的事兒你不要亂說,更不要跟人說你見過麥子,尤其是麥大律。”
…
此時,麥小余和揚林非已經重新回到音樂茶座,各自點了一杯咖啡。
《花樣男子》的合同還沒談呢。
揚林非有些張不開口,別說一萬五每頁的稿費,就是六千每頁,他也承擔不起。
華漫起步晚,市場不成,受漫衝擊太大,作者稿費普遍偏低。加上經濟、物價方面因素,國內最頂尖的漫畫大神,也不過四、五百稿費,還不如本漫畫新人。
“合同呢?”麥小余放下咖啡,問道。
揚林非尷尬笑笑:“那個,稿費方面…”
“五百有問題嗎?”
“沒,沒問題!”狂喜過後,揚林非冷靜下來,“會不會有點低?”剛才在房間,中村還問及《花樣男子》,表示願意簽下這本少女向漫畫,稿費一萬一,摺合華夏幣1375元。
“你幫了我的忙,而且你有個好女兒。”《火影忍者》合同簽訂,用了一兩個小時;而《花樣男子》僅用了十幾分鍾。
合同簽訂,拿著麥小余的身份證複印件,揚林非還覺得不可思議。
這就簽了?
也太…兒戲了吧。
為什麼呢?
只因為冪冪喜歡他的漫畫?
他不會打冪冪的注意吧?
不會,冪冪今年才十五,他…我的天啊!
麥小余的真實身份證上,出生一欄赫然印著:1979年。
差七歲…是事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