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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郭小芬的華麗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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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接觸這個案件開始,我的心中就存在著一個疑問,那就是:陳丹是怎麼來到萊特小鎮24號別墅的?”仁濟醫院小白樓二層的多功能廳裡,林香茗、劉思緲、馬笑中、林鳳沖和呼延雲坐在一起,聽郭小芬開始她的推理。

“這還用說,她當然是…當然是…”馬笑中的嘴像一輛發動機壞掉的車,怎麼打火就是不著。

“當然是什麼?”郭小芬望著他,又將明亮的目光在所有人的臉上掃過“諸位,誰能告訴我,陳丹是怎麼到那棟別墅的?”每個人都一臉茫然。

“我想,到那個別墅去的方式並不是很多。我先排除空降和走地道——大家不要笑,我是很認真的看過24號別墅的地下室,確認沒有地道的。”郭小芬說“如果排除這兩種可能,那麼陳丹到達別墅的方式還剩下兩種,坐車和步行。但是現場勘察的結果,否定了坐車,因為別墅附近既沒發現任何汽車輪胎的痕跡,也沒發現有人將車輪痕跡掃除的跡象。”

“那不簡單了,陳丹是走到別墅去的。”馬笑中說。

“走哪條路?”郭小芬問。

“這…”馬笑中又支吾起來了。

“萊特小鎮雖然停工半年多了,但是圍牆一直高築。除了距離24號別墅很遠的正門,以及貼近24號別墅的一段工地倒塌西牆,本沒有任何入口。以陳丹的容貌,身材,她從正門走進,那些保安、民工,有可能毫無察覺嗎?可是在警方的偵查中,沒有任何人看到這個女孩進入別墅。甚至在懷疑他們被人收買封口,而警方分別偵訊的情況下,結果還是一樣——沒人見過陳丹。”

“那,她就是從那段倒塌的西牆進來的。”馬笑中肯定地說。

“香茗。”郭小芬微笑著說“我需要你的行為科學給予我支持。請你告訴我,像陳丹這樣長期混在酒吧、舞廳裡的‘社會人’,具有什麼樣的格特徵?”林香茗想了想,說:“她們典型的格特徵包括:虛榮、多疑、狡猾、潑辣。”說完他特地對馬笑中點了點頭:“請原諒我這麼說。”馬笑中一臉悲傷地搖了搖頭,人都死了,不必再計較那許多。郭小芬問:“像陳丹這樣平時注意保養、靠體混飯吃的女,梳妝打扮之後,獨自坐公車加上步行,來到遠離學校的陌生工地,沒有走正門,而是穿過狹小的、人跡罕至的衚衕,費了好大力氣,繞了很遠的路,才找到這麼一段倒塌的圍牆,進入一棟坯別墅,可能有多大?”香茗沉思了片刻,搖搖頭:“確實不太符合常理——但是,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郭小芬把手一攤:“好吧,我們姑且認為她出於特殊的原因,的確是大費周折,步行走進24號別墅的。那麼,至少她心裡應該有點警惕吧,那個坯別墅畢竟不是個可以讓人放心約會的地方。那麼,當遇到危險的時候,她為什麼沒有反抗?”劉思緲愣住了:“你怎麼知道她沒有反抗?”郭小芬一個字一個字地說:“地下室的那些碎玻璃,告訴我,陳丹沒有反抗。”

“碎玻璃?”除了呼延雲,所有人都不約而同地輕聲念出了這個詞。大家突然想起,郭小芬曾經在萊特小鎮24號別墅的地下室裡,蹲在地上一寸寸地查看那一地玻璃,手指頭被劃出了口子,也毫不在意,而且當時就宣稱自己“已經鎖定兇手的大致方位”後來當劉思緲認為兇手是賈魁的時候,郭小芬立即否定,並提出,真正的1號兇嫌是誰,線索就在“那一地的玻璃”之中。

“小郭。”林香茗講出了大家的心聲“那一地玻璃說明了什麼?我們都越聽越糊塗了。”郭小芬點點頭:“那一地玻璃是怎麼造成的?現場勘察的結果是,由於地下室的門是鎖著的,有人打碎門上的玻璃,把手伸進裡面,才把門打開。請注意,這裡面的信息是:無論陳丹還是兇手,都是在玻璃碎掉之後才進入地下室的。剛才香茗講了,像陳丹這種很‘社會化’的女人,情潑辣。假如她在別墅遇到兇手的攻擊,一定會掙扎、反抗,但是她沒有——”

“停!”劉思緲不客氣地打斷了她“我還是要問,你怎麼知道她沒有掙扎、反抗?”

“如果她掙扎、反抗了,地板上為什麼沒有應該存在的東西?”

“什麼東西?”劉思緲瞪圓了杏眼。郭小芬著她銳利的目光,從容而沉著地說——“水鑽。”

“水鑽?”劉思緲愣住了。

“對,水鑽。”郭小芬說“那次去陳丹的宿舍時,她的同學孫悅告訴咱們,陳丹外出時穿的是一件白t恤,前面用水鑽綴著angel的字樣,後面是用尼龍拉扣粘的一對小翅膀。”郭小芬從手提包裡拿出一張照片:“這是我找到的一張陳丹和同學的合影,她穿的正是那件白t恤,我把照片電郵給本市所有大型商廈的服裝部,想找到這件t恤,可都沒有銷售。最後我在一家小商品批發市場的攤位上發現了它。攤主跟我說,這t恤看上去蠻花哨,但有一個明顯的缺陷:綴成angel字樣的那些水鑽是用膠粘上去的,非常不結實,稍微的撕扯和都會脫落,所以很少有人買了。試想,假如陳丹穿著這件t恤走進別墅,遭到兇手的攻擊,她掙扎、反抗,甚至是突然遭到攻擊,直接暈倒在地,兇手把她的t恤扒下…這些過程中,水鑽沒有一粒脫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警方在搜查24號別墅找到的所有證物中,就是沒有水鑽。那天晚上,我和你們一起去24號別墅,突然想到,也許是水鑽掉在地下室的碎玻璃中,現場勘察人員沒有識別出來,於是我就仔細地摸索那些碎玻璃,可是依然沒有找到一粒水鑽。”劉思緲不由得點點頭:“孫悅還說,陳丹當成帶的白時裝帶上也綴著一溜水鑽呢…”

“也許是兇手把陳丹騙進別墅,用刀她自己脫下衣服的啊。”馬笑中說。

“這個我想到了,但是娟子被害後,警方在她的手提包裡發現了一樣東西,提示我,即便是兇手有刀,陳丹也不會順從地脫下自己的衣服。”郭小芬說。

“你是說…口紅狀的小型多功能催淚瓦斯電擊器?”劉思緲說。郭小芬問:“思緲,你還記得不記得,你當時說‘當小姐的幾乎人手一支,用來自衛’。”劉思緲點點頭,郭小芬接著說:“不要說陳丹這樣的‘社會人’,即便是普通女,假如歹徒持刀威脅,而她手裡又正好有一把小型多功能催淚瓦斯電擊器,她會不會使用?”

“兇手如果拿的是手槍呢?”

“不會,太冒險了。”郭小芬搖搖頭“我們僅僅是在夜晚溜進別墅,造成的響動都能被潘大海等保安發現,可見別墅的隔音效果並不好。兇手如果拿著手槍,萬一陳丹反抗,開槍,肯定會把其他人招來,這絕對不在兇手的計劃之內。兇手做事極其慎密,從火柴盒可以看出,陳丹只是他系列犯罪中的一個棋子,他當時並沒有想要殺死她。”

“但是兇手打碎了地下室的玻璃啊。”劉思緲說“這個聲響恐怕小不了吧?”

“陳丹被救出的時間是6月19,現場的嘔吐物顯示,她遭到囚之前,最後一頓飯應該是在前一天——6月18的晚上。”郭小芬說“我到市氣象局查詢過了,6月18夜晚,狂風大作,這樣的天氣,在建築工地裡有個別玻璃破碎的聲音,你認為保安會當成一回事嗎?”

“那麼,你的結論是什麼?”林香茗問。

“我的結論是——”郭小芬說“陳丹被兇手帶到地下室時,很可能處於昏狀態。”

“一個昏的人,不可能步行,也沒有乘車,那麼她是怎麼來到萊特小鎮24號別墅的?”林香茗問完,自己倒笑了,這個問題恰恰是郭小芬一開始提出的。郭小芬也笑了:“唯一的合理解釋是,存在著一個‘中轉站’,把陳丹‘中轉’進了24號別墅!”

“我明白了。”劉思緲說“比如兇手開車把陳丹運進‘萊特小鎮’,在和24號別墅有一定距離的地方停下,趁著夜,揹著她走進了24號別墅…”

“這不合邏輯。”郭小芬搖搖頭:“萊特小鎮雖然沒有完工,但是有停車場,如果把車開進坯狀態的別墅區裡面,長期逗留,不是會引起保安和民工的好奇嗎?要知道兇手對陳丹實施的犯罪行為,可是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的。”

“那你說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