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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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之所以為愛情,是因為在千篇一律的窠臼中,屬於每個人自己的故事,自有它獨特、不一樣的篇章,有它自己轟轟烈烈的的方式,蕩氣迴腸的糾纏。因為這份“不一樣”使得愛情成為古老卻永遠不朽的傳說;每個人,在自己獨特的故事裡,成就了不朽的傳奇。
是這樣吧!所以儘管她想遺忘,偏偏記憶那份情百折千回地將她纏繞。
所以忘不了。有些人的戀情會過去,有些人的情卻終其一生糾纏。即使僅是撫觸著那悉又陌生的名字,她就覺得心在顫抖,彷彿與愛情面對,懦弱得不敢承受。
她始終沒有真正面對她的情過。花佑芬批評的也許沒錯,她只是假借純情的名義,製造一種執著。…不,她不要再這樣了!她不要再繼續這場沒有止境的單相思,即使最後的結果會痛會淚…就算一輩子就這麼一次,她也要坦白自己的情,把自己的心情說予他知道。
“阿潘!”花佑芬渾身溼答答的,從?錙萇仙程病p彀訟亂饈督種心笞諾男挪厝肟詿植蛔栽詰匕詵擰;ㄓ臃頤蛔⒁猓黃ü勺謖諮羯∨鏘攏槐呷氯潞白爬邸!巴郟±鬯懶耍『鎂妹揮姓餉椿疃弊テ鷚惶醮竺戇∩硤澹槐唄u磐販ⅲ潘擔骸澳慊溝閉婀庵皇搶礎!魴傭疾簧岬猛眩?br>“反正我也不會游泳,光只是泡水也沒什麼意思。”徐愛潘聳個肩。一到夏天,幾乎每個人理所當然地都喜歡往海邊跑,擠得各處海灘滿滿是人。其實,人擠人有什麼意思?海是好的,但和一大堆人攪混在一塊,就有怎麼好了,換作是她,她寧願找棵濃密的大樹,躺在樹蔭下,吹著午後的風,睡個陰涼的覺。
謝草以前就因此常笑她未老先衰,連個嗜趣都這麼“老態龍鍾。”但她還是覺得,在大樹下睡個陰涼的午覺是很舒服美好的,加上陣陣的蟬聲,美麗的人生大概就是如此了。
“我要上去了,這裡熱死了!”她耐不住,站起來,伸起手臂,擋住斜來的陽光。西時的太陽儘管熱力已歇,但白晃晃的沙灘取了一整下午的火熱,仍然可以將人烤得煩躁。
“你在水裡泡了一整個下午,大概也該夠了吧,該回去了。”為了口袋裡那封信,她昨晚一整晚幾乎都沒閤眼。烤了一整的太陽,已到了她忍受的極限。
“是是是!”花佑芬捉地學小學生老實認錯的口氣,捱了徐愛潘一個白眼,才正經地說:“我去衝個水換衣服,你先在外頭等我。”兩個人往更衣室走去,順道還了遮陽傘。花佑芬逕自進了沖洗間,她在外頭等著。暖風懶懶,差不多是時候了,海水浴場的一也要過盡了。
花佑芬的動作慢,她等著,只覺得過了好久,突然有種說不出的疲怠襲上來。她一生的青,彷彿都耗費在這樣的等待。她想著,腦海其實卻空白一片,怔了。
“讓你久等了!”花佑芬蹦跳著出來,一巴掌拍在她肩上,冷不防地拍醒她。
徐愛潘收回差點走失的心,提了提背袋,瞄了花佑芬一眼。
“走吧。”腳步比說話更坑詔起來。花佑芬走在內側,她靠著走道,和一對情侶似的男女擦身而過。那個男人她似乎在什麼地方見過,有種不確定的印象,但就是想不起來。大概是記憶的誤差吧!這樣想,摸著口袋裡的那封信,她突然害怕起來。她對潘亞瑟的惦念,是否也會產生這種謬誤?憑著記憶回溯一段情或往事時,因著時間的落差,記憶有時卻變得不可靠。她害怕,青梅竹馬變神話;久遠的一段情,靠近了,卻變了樣貌。從面桃花,物是人非。
鮑路上淨是往城裡的小型客車,揚著滿天的塵灰,潑辣地從她們身邊呼嘯而過。走經一家老式的小雜貨店時,徐愛潘忽然叫住走在前頭的花佑芬,說:“等等!”她停站在雜貨店門外那佈滿灰塵鐵鏽的郵筒,從口袋裡出那封信,低頭楞楞地瞧著信封,以一種接近冥想的姿態,起怔忡。昨晚一晚,她思量了好久,幾多掙扎猶豫,終而提筆說十年光。但這當口,她還是沒有勇氣,空望著那信發呆。像那幽暗的雜貨店,從外頭望進去,徒殘一股斑駁陳舊的歲月痕跡,陰暗一片。
“怎麼了?”花佑芬回頭過來,看她在郵筒前發怔的模樣,明白了,說:“這樣不是很好,你還在猶豫什麼?早早作了斷,早死也好早超生。”徐愛潘僅是回她一眼,覺得她在說風涼話。花佑芬煩不過,大步走過去,從她手中出信件,草草瞄了一眼,正打算入郵筒中,揚起的手突然停在半空中,又將信件湊到面前多看了好幾眼,好生意外的表情,挑眉說:“潘亞瑟?×報那個潘亞瑟?”她只知道徐愛潘莫名其妙喜歡了一個男人十年,如此而已,從來也沒聽她提過那人長得長短圓扁或四柱八字什麼的;連對方叫什麼名字,當然也沒聞嗅過。
“你認識?”瞧花佑芬那副表情,似乎對潘亞瑟有所知時,徐愛潘不幾份緊張。
花佑芬搖頭,將信入郵筒中。
“不認識。不過,有次聚會時,聽朋友提起過。”
“哦。”徐愛潘繃緊的神經略略松馳下來。花佑芬擔任編輯多年,認識一堆在報社、各雜誌、出版社工作的朋友。不像她,孤僻成,獨自一個人的時候居多。
自從謝草飄洋過海去當外國人以後,舊遊零散殆盡,她就習慣一個人東晃西蕩,漸漸失去再去認識結新朋友的熱情與能力…或者說,不是不能,而是不肯。她本不要朋友,僅和人維持最低限度的往。當然,花佑芬算是例外。不過,花佑芬也有她自己的故事,不會去幹涉她或好奇侵犯她的隱私過去。她總想,這世界如果有上帝或神的存在,她大概會是一個最差勁的告解者。
“你聽別人談起他什麼?他是不是…呃…那個…他是不是已經…”她吐地又問,心裡還是忐忑不安。
“不清楚,沒人提這些。”花佑芬搖頭。她知道她想問什麼…他結婚了嗎?心有歸屬了嗎?
“哦。”徐愛潘又“哦”了一聲。半是放心,半是失望,期待落空混淆的複雜的滋味。
她背靠著站牌,往馬路那頭望過去。客運車遲遲不來,也沒有個一定的時間表,似乎端看司機老大的心情,高興開來就來。
“唉,阿潘!”花佑芬看看她,突然問:“你對潘亞瑟…到底地怎麼回事?從沒有聽你說過…我是說,你跟他之間,究竟有什麼關係?你當初怎麼會喜歡上他那個人?”
“當初啊…”這一問,又問得徐愛潘發愣。她撇撇嘴,笑得有些苦。往事重提,驚夢一般的有些遙遠。
“他是我高中的學長。那年我高一,他三年級;我在舊的校刊上看見他的文章,驚為天人,還沒見到人就先愛上了。他長得高高瘦瘦,帶著藝術家的氣質,但不是那種悒鬱絕望的,而是接近文士名家的風。某個程度來說,他的氣質是外顯的,神采是動的,給人的印象也是驚心震撼、衝擊式的。當然,我這樣形容,跟我對他先入為主的觀有關。我是先從他的文章認識他的,透過一層增添美的柔焦看他。”
“原來如此!從文采取人,很像你會做的事。”花佑芬恍然大悟似地點點頭。潘亞瑟如果真寫得一手好文章,先別提他什麼帶一身藝術家氣質的,單憑這點“不一樣”就難怪徐愛潘會對他惦念不已。
她總覺得徐愛潘“看人”的標準很奇怪,或者說,與眾不同。她總說,每個人的美醜、長相其實都差不多,只有身具特別或過人的才華,才會發散出與眾不同的魅力,才顯得出自己的不一樣。所以,她看人,或者說挑男人,不管皮相面貌身家地位與財富良善。她看才,看氣質個。其實,總歸一句…她欣賞帶文采的人,與她頻率相通。
頻率…這才是最重要的。相知,是求共鳴;相守,是求白首。相守白首,互有許多妥協,在妥協中求圓滿。但求相知,如果不同頻率的人,就難以共鳴。而相知與相守,她求相知。她如詩人所謂的“在茫茫人海中尋訪唯一知音,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追尋,其實,也不過是追尋一份相知與共鳴。也因此,她的愛,大半成份,可以是神的、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