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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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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空間裡,坎燈的光束雖強烈,卻帶不動一室光亮。

舞臺前,每張桌椅都坐滿了人,每位女孩的臉上都有著一份醉,痴痴的望著舞臺上勁歌的樂團,情緒因搖賓而狂熱,因情歌而哀傷。

離舞臺最近的一副桌椅坐著兩名女孩,其中一名短髮的女孩聽歌時,不時與髮長及的女孩咬耳朵。

“有沒有聽到?他的高音真的很高亢人,低音婉轉自若,對不對?”短髮的厲苜一臉崇拜。

“嗯啊!”被拉來當陪客的莊姬點點頭,心魂壓不在出的主唱身上。

閒暇時間就愛跑pub聽band的厲苜最近上了一個樂團,聽說才駐唱半年多,就是pub裡頭人氣no。1,想進場欣賞得在兩個禮拜前就預約,若想現場排隊,可能排了兩個小時都還排不進。

主唱阿力是名高挑英俊的男子,嗓音高亢可比張雨生,除了他以外,貝斯手、吉他手皆怕光環被搶盡似的,極盡所能的挑起現場臂眾的情緒,只有躲在最後的鼓手低調內斂的彷彿不屬於這個團體。

鼓手蓄著一頭長髮,皮膚比站在前方的三人明顯黑了許多,輪廓也不似主唱般俊美,獷的如刀刻一般。

他穿著背心與寬鬆牛仔褲,打鼓的手臂肌糾結,每一個敲擊的動作都可以覺到肌的律動。

他一點都不像這群花美男之中的一員,他應該是屬於山林的,屬於廣大的世界,屬於陽光底下的——莊姬莫名的就有這樣的覺。

“厲苜,那個鼓手叫什麼名字?”

“鼓手?”厲苜瞥了與“花美男”樂團扯不上邊的獷男子,“我不知道耶!”

“你怎麼會不知道?你不是他們的fans嗎?”還有人樂團得半調子的!

“不是啦!因為那個人是代班的。”厲苜喝了口氣泡水後續道:“本來的鼓手因為肌腱炎的關係,一個月內不能打鼓,所以請來了代班人員。今天是那個代班鼓手第一天來。”

“原來如此。”

“等等歌曲的空檔,主唱應該就會介紹代班團員了。”厲苜才剛說完,果然就看到主唱阿力跑來代班鼓手身邊,握著麥克風大喊:“這是我們的代班鼓手凱,請大家給予熱烈的掌聲。”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凱顯得有些不太習慣,點了點頭,似乎有些害羞。

“因為阿德肌腱炎發作,我們可是費了好大的勁才請來凱代班。你們說,凱的鼓打得?”

!”女孩們像被點了般,異口同聲,就連厲苜都將手圈在嘴旁大喊,就怕阿力沒聽到她的聲音。

此情此景讓莊姬覺得好笑,她好像看到總統登高一呼,問著大家:“厚憮厚?”然後臺下觀眾皆捧場的大喊:“厚!”

“喂,你笑什麼?”厲苜推了她一下。

莊姬笑著搖搖頭。

“有這麼好笑嗎…喔!天啊!”質問的歷苜捂著嘴,不可思議的瞪著前方,“阿力朝我們走過來了!”莊姬回頭,果然看到阿力拿著麥克風走下來,邊送秋波,邊朝她們的方向前進。

“他會不會是要找我聊天?”厲苜開心得小臉漲紅,殷殷等待。誰知道呢?莊姬沒回應。

突然,一隻麥克風湊到莊姬眼前,將她嚇了一跳。

“美女,要不要點歌?”阿力一手撐在桌上,俊美的臉龐離莊姬超近,其距離足以讓在場女孩昏倒在地。

瞧見阿力竟然找上莊姬,讓厲苜又妒又羨。

“我朋友想點歌。”身邊的妒火快將她灼傷,莊姬聰明的把機會讓給厲苜,將麥克風推向她,“厲苜,你想點什麼?”

“呃…我…”厲苜忙不迭將麥克風抓過去,順便連阿力的手一起握住。

“信樂團的『死了都要愛』。”

“好…”阿力臉上隱隱有三條線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