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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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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網眼紗。”他高興地說道,將它提了起來。

衣服上繡有許多玻璃珠,鮭魚紅的網眼紗罩在較深的波紋綢上面,整件衣服都因小珠子而閃爍著光芒。兩條肩帶一條在肩上,另一條則落在手臂上。兩隻秀氣的衣袖光只有珠子和網眼紗。

她的手伸入一隻細緻的衣袖底下,網眼紗馬上消失不見。只剩下珠片閃閃發光,彷彿直接鑲嵌在她的手臂上一般。

“噢,明克.你做了什麼?”她問道。他一定是搶了銀行。不,上帝,他一定是用偽鈔買的。她得把它還回去。然而現在她只想看著它,擁著它。

“試穿看看。”他說道。

她望著它,在鏡子前比劃。不,她才不要試呢!她只要看著…假裝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假裝自己變漂亮了。她搖搖頭。

“試試看,”他堅持道。

“我想看看你穿起來的樣子。”她轉頭看著他,心裡雖想,然而又有一些遲疑。她咬著嘴瞪著他。在這方面明克看待她的方式和她自己大不相同。噢,她多希望他是對的。

“來吧,我那有著藍大眼睛的愛人,別這麼沮喪的樣子。穿上它。”裙襬的長度正好,身也很完美合身。領口是方形的,在前呈一直線,而且開得很低。裙身前面是平的,後面則做成波狀。這是一件人的衣裳,憑空變出來的魔法。她再度懷疑他是如何辦到的,然後又沉醉在手套的觸當中。它們覺就像是她的第二層肌膚,手腕彎曲時會出現優雅的細紋。她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東西。那些鈕子倒是不容易扣上。明克得幫她扣上右手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在她的手腕內側動著。一種神奇的覺,而且有一種讓人震撼的效果。

雲妮抬頭看著鏡中的自己,覺到…好像長大了一些。一個成的女人穿著一件成的衣裳。

明克走到她身後,‮摩撫‬著她和衣服,不斷微笑。

“真是漂亮,”他說道。

“我真是太厲害了,我從沒挑上這麼美麗的東西過。”他接著又道:“除了你。”他上她的視線。

“現在你沒有理由不和我一起去了。”她仍然不確定自己是否想去。蹙著眉,她說道:“你搶了銀行。”

“我不是靠不正當的手段得到的。”她望著鏡子裡的自己,幾乎想要相信他,然而這麼做似乎與相信魔法無異。

她努力不要喜歡上這件晚禮服。

“人們會一直盯著我看的。”

“當然。我可以告訴你,我也會。”她擔心地眉頭深鎖。

“雲妮,當你脫去上衣搖著裙襬跳舞時,他們也盯著你看。這個至少端莊多了吧。”他錯了,問題不在這裡,舞會完全是兩碼子事,尤其是她的表親和他的一班朋友們都在場看著。優雅自大的包福德和他那上階級不可一世的態度,他只消看她一眼,馬上就會爆出大笑的。

她拂著裙子,那些珠子並不重。布料本身很輕,簡直有如空氣,在她的手指下發出沙沙聲,柔軟而閃亮。她從沒見過比這更美的東西,從來沒有。而她母親曾經擁有過不少參加舞會穿的漂亮衣裳。

“你是怎麼辦到的?”她轉向明克問道。他怎麼可能變出這樣的戲法?

他的雙手在空中一揮。

“魔術。”他說道。

她頓了一秒鐘,突然蹙眉環顧四周。

“你的狗呢?”這真是一個笨問題,他的狗當然不可能送來這樣一件衣服。然而她發現自己已經有好幾天沒見到那條狗了。

“你的狗呢?”她又問了一遍,這次有點害怕。

他蹙眉。

“雲妮,我有些事要告訴你。這個星期一我把狗和鼬鼠都賣掉了,包括籠子、工具和顧客名單。我再也不需要它們了。”

“你瞧.”他繼續說下去。

“等這件事完成後,我想去當某位紳士的貼身男僕。彌頓說他在新堡的弟第可以給我一份工作。”他讓這話被聽進去。

她的胃一涼。他說出了一個新的地名,他要走了,而且已經有目的地,新堡。

“彌頓說我很有個,可以引那些連襪子的左右腳都分不清楚的年輕紳士,我也贊同。我一定可以把一位紳士照顧得很好的。”他大笑。

“雖然照這件衣服看起來,我或許更適合當個貼身女僕,不過沒有人會僱用我的。”

“但是當貼身男僕對我有好處,也比較安定。況且我又會寫字和算數,他們說我可以替紳士們記帳,並且記錄他們的約會行程。這工作有份好薪水,而且值得去做。不管怎樣,我都不需要狗了,而且那些動物們也得不到需要的運動和照料,最好的辦法是把它們給賣了。至於魔力…”

“不。”她驚嚇地說道。

“它最值錢,雲妮。”

“它是你的寵物。”

“它是我的朋友,絕對是。但是你瞧,那地方在新堡,他們絕不肯讓我帶狗去的。”他頓了一下,低頭看著自己的腳。

“彌頓說新堡的那位紳士自己養了狗,而且都是純種的。他絕不會肯讓他的狗兒們和我的混在一起。”他朝她微笑一下.充滿男子氣概。

“我對魔力說了我打算做的事,它說它也不要去。它很喜歡李澤的‮狗母‬,簡直就愛死它了。它們現在每年都會生一窩小狽。事實上那些小狽一生下來就很搶手,有一大堆人等著要。帶走它就太自私了。”她試著學明克用理智的角度來接受狗被送走了的事實。她低頭看著身上的衣服,它很漂亮,但卻令她淚。她伸手掩住嘴巴。

“怎麼了?”他說道。

“怎麼了?別這樣。”他握住她的肩頭。

“不,”他責備道。

“我要你收下這件衣服,我很樂意把它送給你。你不喜歡嗎?”

“噢,我喜歡。”她哭著道,想要微笑,結果得更糟。她著鼻子。

“噢,它好漂亮,明克。好漂亮。”可是他,噢。他讓她動不已。然而看著那件衣服,又令她到害怕。

因為她不願意多談,他也不去看那件衣服,只是高興地笑著…傻瓜…咧嘴笑著揚起了眉

“我會帶著費弟,如果她撐得住。必要的時候,我會偷偷把她帶進我的房間裡。”他又加上一句道:“今晚和我一塊兒去。”雲妮朝衣服皺眉,然後又望著鏡子裡的他,不確定自己是否喜歡一個他拿狗去換來的夜晚。

然而他是如此地瞭解她。說道:“雲妮,別再猶豫了。我不能什麼都要,可是這樣也不錯啊,一個窮人比富人更瞭解什麼是有價值的東西。我當然愛那條狗,可是我更愛你;我想要一個有熱水可用、有書可看,還有足夠的錢可以讓我的弟妹們有個好的開始的生活。即使你已經有禮服了,我還是會把那些東西賣掉。但是既然你沒有,而我要去的地方應該可以賺更多錢,那麼送樣禮物給你又有什麼不可以呢?”他笑著。

“再說,魔力並不會就此從我的生命中消失。”他用指背輕撫著她的臉頰。

“正好相反。我希望我們一起擁有這個夜晚,一個神奇而特別的夜晚。你有鞋子嗎?”他問。

“沒有。”他大笑。

“那就穿著襪子跳舞好了。”她哼了一聲,終於有點笑意了。明克為了賣狗給她買衣服的事反而安著她,多麼典型的他啊!純真而可愛的典型。噢,她是多麼愛他。

明克有顆高貴的心,他的內在比一位真正的紳士要好上許多;他一直是如此。一種懾人的事實衝擊著她:沒有了他,生命將不再相同…因為將無比貧乏。

賴氏兄弟真的是遲到了,如果他們真有打算要來。在等待當兒,雲妮把她以前的學生,也就是新任公爵夫人的來信內容告訴了他,然後說出自己的看法。

“就算他們真的帶來了邀請函,那也是假的。公爵從不隨便邀請人參加他一年一度的盛事,除非是最古老、最有名望的家族,知名而且血統純正的。”是的,這就是測驗。要是傑米和莫爾不到邀請函,他們可能不會出現在她的門口,那也沒什麼關係。但他們如果來了,想用她的邀請函去,她是不會答應的。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她或明克都不會去的,事情就到此為止了。

但,要是賴氏兄弟真的拿來了公爵給他們的邀請函呢?

丙真如此,她告訴自己,那麼她和明克都不用擔心,他所有的憂慮都是多餘的。不管年輕的公爵夫人怎麼說,明克又是怎麼想的,若福德真的發出邀請函給那兩兄弟,那麼這對有著布萊頓口音的雙生紳士就真的擁有上社會的推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