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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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逃不了了嗎?
就這樣接受自己失去記憶的事實,接受自己在離家出走的這四年間成了某個男人的子,放棄從前的夢想,甘心做一個平凡的小熬人。
這就是她為自己選擇的人生嗎?
想起兩天前蕭牧理在汽車旅館對她說的話,於澄美到心口隱隱地窒悶,覺空空的,似是有些慌,又有些煩躁。
是不甘心嗎?還是不確定?
總覺得事情好像…不該是這樣…
她撫著口,靜靜坐在法庭旁聽席的最後一排,躲在角落,聽著原告檢察官與被告律師之間的辯論攻防戰。
那位被告律師,正是她名義上的丈夫-蕭牧理。
這是於澄美初次來到法院這種地方,她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來到這裡,而且是以一個觀眾的身分。
她原本是偷偷到蕭牧理工作的律師事務所去查探的,想看看這人工作的環境,順便打聽打聽其他人對他的看法,結果去了才曉得他今天有個案子要開庭,於是她便跟來法庭了。
現實裡的法庭辯論其實不如電影裡那麼驚險有趣,甚至可以說有點無聊,既沒有高疊起的配樂營造緊張氣氛,關鍵時刻也沒什麼特殊音效猛烈擊中觀眾的心臟,教人不由自主提起一顆心期待接下來的發展,律師與檢察官更不會做一些誇張的動作引注意力,臺灣的審判制度又沒有陪審團,最後結論都由法官來裁決。
即便是如此無聊瑣碎的辯論過程,那個檢察官平板的講話口氣更令人昏昏睡,於澄美仍是認真地聽著雙方的口舌鋒。
主要是那個男人,蕭牧理,他的表現太彩了!上了法庭的他宛如換了一個人,不復平的內斂淡漠,話多了,也更犀利,滔滔不絕的申論整個邏輯清楚,條理分明,極有說服力。
他似乎也很擅長揣摩對方的心理,尋找對方的弱點,在質詢相關證人時,往往能不著痕跡地套出對己方有利的證詞。
她看得出來,法官很欣賞他,而檢察官恨他。
這就是她的丈夫,她的男人,她現在能夠了解為何他能在法律界闖出那樣一番名氣了,只是不免更奇怪,如此英凜有為的他,為何不全心全力爭取包上一層樓,反而將自己半數時間與心血奉獻在擔任貧民的義務辯護律師?難怪她父親跟大伯父聽聞此事都怒他不爭氣,在於家人的眼中,沒有野心的男人就是個扶不起的阿斗!
“澄美,那個男人不適合你,聽爸的話,馬上跟他離婚!”家族聚餐的隔天,父親便親自將她叫進公司,在私人辦公室裡將她訓了一頓。
“你一定是昏了頭才嫁給他的!因為你離開家太久了,覺得孤單,覺得寂寞,才會隨便找一個人嫁了。”她被父親訓得很慌,從小她就最在意父親對自己的看法。
“爸,你聽我說…”
“你還想說什麼?”父親本不給她機會解釋。
“說你們很相愛?你確定嗎?你現在什麼也不記得了,一切只能聽那男人胡說八道!你們情如果真的很好,他為什麼對你的過去一無所知?你會隱瞞他,就表示你對他不是完全的信任!你們之間的情肯定有問題。你想想,為什麼你會偏偏失去這四年的記憶?為什麼偏偏忘了他?潛意識裡你是想回家來的,你一定是後悔了!”她後悔了?
“你真正愛的人是元祈,你最想嫁的人是他!元祈才是最適合你的對象,你不是從小就想成為他的子嗎?你說過你會成為他最得力的後援,每個成功男人背後都有一個女人,屬於元祈的那個就是你。回家來吧!這裡才是適合你的環境,元祈才是你該嫁的男人。”父親整整花了十分鐘說服她,雖然大部分時間是他單方面的訓斥,但對他來說,能夠專門出十分鐘跟自己的女兒講話,已經是難能可貴的事了。
於澄美記得自己從小到大,父親總是百般忙碌,經常不在家,偶爾回家大部分時間也都關在書房裡,別說她這個女兒,就連身為他枕邊人的媽媽都沒什麼機會跟他獨處。
即便如此,對這個嚴格的父親,於澄美仍是敬愛大於怨的,她明白父親是為了家族的榮耀在奮鬥,她能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都要謝父親的辛勞。
而且父親雖說格冷淡,對她卻算得上是極為關愛的,她記得自己六歲那年發高燒,是爸爸親自抱著她去看急診,九歲那年表演芭蕾舞意外摔斷了腿,當時在海外出差的他也立刻趕回臺灣看她。
比起自己的子,他似乎更關心她這個女兒。
所以她從小便告訴自己,一定要做個乖巧孝順的女兒,有一天像父親一樣,榮耀家門。
這樣的她,竟在四年前選擇離家出走了,她真的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於澄美朦朧想著,這時法庭的辯論也告一段落了,法官宣佈下回開庭時間,蕭牧理的當事人及其家人對他的辯護十分滿意,紛紛圍過來向他道謝。
“蕭律師真厲害!我哥哥的事多藍你了。”當事人的妹妹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此刻仰頭凝睇他的眼眸閃閃發光,就像在看一個大英雄。
蕭牧理的反應卻是淡淡的,看也不多看她一眼,對她明顯的仰慕視若無睹。於澄美怔怔地望著這一幕,這就是蕭牧理跟鄭元祈不一樣的地方,如果是元祈哥,這時肯定會對那女孩施展天生的魅力,笑得她心頭小鹿亂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