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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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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公司前,我先到樓下的便利商店買杯咖啡提神,於是就不小心全程目睹了“貧賤情侶百事哀”的年度分手悲情大戲。

“他結婚了!”

“我知道,但是他會對我好。”

“就為了安逸的生活,你情願捨棄我們這麼多年的情,去當個見不得光的‮婦情‬?值得嗎?你究竟在想什麼!”

“值得!在你為了現實而妥協,忍受以前無法忍受的事時,受應該比誰都還要深刻,不是嗎?所以我願意拿名分去換安穩的生活,我以為你能理解…”

“我忍受那些,是為了什麼?是因為你!因為想起你,不得不為之的忍耐…”到頭來,所有的妥協,還是保不住在現實壓迫下搖搖墜的情。

很番石榴的內容,連大學社團的舞臺劇都不屑編了,要在以前,看到這種老梗舞臺劇我一定會笑出聲來。

但是這一刻,我笑不出來,他悲愴而無力的神情令我當下呆立原地,忘了該移動腳步,禮貌地迴避。

女子什麼時候離開,我沒留意,全副注意力都在他身上。

不知時間又過去多久,垂眸靜立、宛如僵化的男子終於有了動作,回眸的瞬間,我已經來不及閃避,目光與他撞個正著。

他似有一瞬間的錯愕、帶著一些些隱私遭人窺探的窘迫,最後臨去那一眼,則是責備我不懂得迴避的唐突行徑,不過他終究沒說什麼,有涵養地擦身而過。

時隔不到十二小時,下班前果然下起傾盆大雨。開車回家的途中,我一面留意路況減速慢行,瞄了眼便利貼上的地址,彎進巷子裡。

我原本是預備探視一位剛剛生完孩子、正在坐月子的下屬,順道送個禮表示心意,但看見前方的狀況後,不由自主慢下車速。

我幾乎是毫無困難便認出那抹身影——這段時間實在太常出現在眼前了。

看他在大雨中撿拾為數不多的家當,淋得一身狼狽,不必用腦也能推敲出是發生了什麼事。

房東會不會太狠了?雨下那麼大,趕人也不看時機的。還有——這男人今年沒安太歲吧?怎會衰成這德行?!

從初見到現在,還真是一回比一回悽慘。

我未經思索,腳下便踩了煞車。

撿回最後一隻皮箱,男子坐在店家的騎樓下,望著雨幕發呆,望著望著,竟笑了出來。

我分不清,那笑是苦中作樂?嘲諷命運?還是自身的狼狽?

而後,出乎意料的是,他竟拿出他的小提琴,就地拉了起來。

坦白說,這出人意表的舉動讓我錯愕。他是被到神智不清了還是怎樣,乾脆順應時勢當起街頭藝人嗎?

我想我可能也瘋了,居然也有興致欣賞,並且辨認琴音。

雨勢太大,加上隔了段距離,實在聽不真切,我索打了傘下車,就近聆聽。

兩個瘋子,在滂沱大雨下,一個拉琴,一個聽琴,而且都還理所當然得很,完全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想想也是。

沒有現實的迫、環境的壓力,他能夠暢然做自己想做的事,這才是他真正愛的、真正想做的。

他是用他的生命熱愛他的小提琴。

別問我為什麼知道。音樂會說話,愛與不愛、投入幾分,由他拉琴的姿態中,完全可以受到他澎湃的生命力,他在音樂裡活了過來。

所以在人生最絕望的谷底,他拉琴,覺自己並非一無所有,覺自己還活著,他還有他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