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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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安瀾,正在對著錄音機,紀錄著我的過去。明天,我就將進入結婚的禮堂,成為一個幸福的新娘。二十九年前,當我出生的時候,我的父親發出“咦”的一聲低呼,因為我是個女孩。
小時候,我整天依偎在媽媽的懷裡,媽媽就緊緊地摟著我,親著我,我是她的小寶貝。我很少見到爸爸,可是我知道他不是很疼我,因為我是個女孩,可是媽媽說,爸爸不在是因為很忙。
他要在全世界飛來飛去做生意掙錢,我的花衣服、我的紅蘋果、我的洋娃娃,都是用爸爸掙的錢換回來的。
可是我不相信,我還是覺得爸爸不疼我,終於有一天,我覺得爸爸疼我了,他雖然還是很少回家,但一回家就馬上抱著我,逗我玩。我很開心,爸爸疼我了,他還買了新的漂亮的汽車,我們還住進了又大又漂亮的新房子,媽媽說,爸爸的生意順利極了,掙了好多好多錢。
後來,我知道那時候算命先生跟我批過命,他說我命好,我命裡旺父,將來還旺夫益子。明天,我就要擁有一個丈夫了,我真的希望,我真的能旺他!
小時候我過得很開心,我是一個小公主。我每天都要對著媽媽,媽媽整天都帶我到處玩,沒有媽媽哄我睡不著,但有一天,我身邊突然沒有了媽媽。爸爸說,媽媽因為難產死了,換回了一個小弟弟。
我不要小弟弟,我要媽媽。我整天哭個不停,我要媽媽,可是爸爸很開心,他整天對著小弟弟笑嘻嘻,他說,小弟弟是他的命子,他替小弟弟起了個名字叫阿,可是我不要命子,我要媽媽。爸爸說,我已經長大了,是報答媽媽的時候了。
媽媽用盡了她的生命,就是為了留下一個小弟弟,所以,我應該疼小弟弟,象媽媽疼你那樣的疼小弟弟,可是,我還是想要媽媽。那一年,我七歲。媽媽終於沒有再出現過,爸爸又象以前那樣,全世界地飛來飛去。
屋子裡除了我和小弟弟,經常就只有女傭玲姨了,沒有媽媽陪我玩,我只好每天逗小弟弟玩。我想,媽媽一定變成小弟弟了,以前家裡是三個人,爸爸、媽媽和我。現在家裡也是三個人,爸爸、弟弟和我。所以,媽媽變成弟弟了。
爸爸說得對,我要疼弟弟,就象媽媽疼我一樣,於是,我每天除了上學,就是跟弟弟玩,哄他笑、逗他玩、喂他吃牛、抱著他睡覺。
我要疼弟弟,就象媽媽疼我一樣,爸爸仍然老是不在家,他曾經帶一個叔叔來給我認識,說是爸爸的律師,以後有什麼事可以找陳叔叔幫忙。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只是知道這個陳叔叔長得好醜哦!
可是有一天,陳叔叔真的帶了幾個穿著黑衣服的人來家裡,做著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從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沒有看見過爸爸,陳叔叔說他死了,他的飛機把頭撞到地上,於是爸爸死了。
我很奇怪,我的紙飛機也老是把頭撞到地上,可我怎麼不會死?我問陳叔叔,爸爸換來的小弟弟呢?媽媽死了。
換來一個小弟弟,爸爸會不會換來一個小妹妹呢?陳叔叔告訴我,爸爸沒有換來弟弟或者妹妹,換來的是一本小簿子和一張小卡片。我可以拿著小簿子或者小卡片去銀行拿錢,要多少都可以,那些錢是爸爸的,不過現在是我和弟弟的了。
現在所有的東西,不是爸爸的,都是我的!連弟弟都是我的!那一年,我九歲,開始了獨立的生活。照顧我和弟弟起居飲食的,仍然是玲姨。玲姨跟我說,我應該每個月給她一萬塊錢。我同意了,現在,我最親的人,除了弟弟就只有玲姨了,我覺得她也是我們家的一份子。
雖然我知道爸爸以前是給她三千塊的,但玲姨終於一天也消失了,在我十二歲的那年。她沒有給我留下任何東西,小弟弟或者存摺,只是帶走了家裡所有值錢的首飾和現金。我很傷心,我是如此地信任她,但她卻背叛了我!
我不再相信任何人,我恨玲姨。我不能再讓人背叛,我又請了我同學小麗的媽媽來幫我照顧弟弟,因為,我不擔心她背叛。前不久,我剛剛又在街上碰上了玲姨,她老了很多,落泊地在路上撿垃圾。
她不認得我,我也不想認她。回想起來,當年她沒有把我們姐弟倆抱去賣掉,已經算很有良心了,我不再怪她。在那之後,我繼續我的生活。我有很多很多的錢,我發現錢是很可愛的東西,有了它,我再也不怕沒人跟玩。
於是我有了很多很多的朋友,他們都用我的錢,但他們都整天圍著我轉,想盡辦法逗我開心。我喜歡人家圍著我轉,逗我開心。我把朋友們分成好幾個等級,越要好的人,我就給他們越多的錢。十五歲那年,我發現了錢的新用法。
我開了一家電子遊戲機店,把我課餘的時間都投放到店裡。我並不喜歡玩遊戲,但我喜歡看到別人神情專注、如醉似痴的樣子,他們是因為我,才能如醉似痴的!
每當想到這兒,我總是到很滿足。有了遊戲廳,我的朋友更多了,周臨的大小混混每天有事沒事總往這兒跑,因為據說這兒有個年輕的美女老闆。
但不論如何,我的朋友真的越來越多,我猜至少也要有幾百人了,但我的好記使我把他們的綽號名字全都記住。
大家都叫我瀾姐,即使其中不少人的年紀比我大。我很接受這種叫法,我彷彿又回到了童年時,家裡眾星捧月般對我的那種寵愛。
他們奉我為老大,因為我有錢,他們都聽我的話。於是,我的遊戲廳生意特別好,永遠高朋滿座,無論白天黑夜。我的“手下”也越來越多,他們全都聽命於我。
我成了這一帶的小霸王,是這兒所有的小混混的老大,但是總有人不服氣,隔壁的老頭就一直看我不順眼,因為他的遊戲廳的生意,幾乎都要給我搶光了。
說來也是嘛,一個漂亮和少女和一個糟老頭,你更喜歡面對著誰?老頭想了個餿主意,出錢從學校裡僱了一大班小學生,一早輪番到我的遊戲廳裡霸著位子,拿著然後到了晚上,一鬨著全都跑開。
我捉得了一個捉不住第二個,一整天的生意就這麼泡湯了,而我的客,在那一天被擠到了老頭那邊去。
不過老頭得意了不到一天。惹火了我,我安瀾可不是省油的燈。當天半夜,十幾個小混混竄進了他的家裡,第二天,老頭就目青鼻腫地歇業了。
從此,老頭再也得不到安寧。既然他先惹事,也就別怪我不客氣,要斗的話,就不妨看看誰鬥著贏!結果當然是我鬥贏了,老頭在焦頭爛額之後,被迫把他的遊戲廳賤價賣給了我,離開了這片他住了幾十年的街區。
那一年,我十七歲,完成了第一次商業併。併的覺非常良好。我的生意額繼續上升,現在,就算沒有父親的遺產,我自己的子也已經能夠過得綽綽有餘了。
不過,我的子不是一個人過,我還要養活一大幫忠心的兄弟。那個時候,我的理想是併全市所有的遊戲廳,成為本市獨一無二的遊戲廳女王。
但霸王的子過不了多久,由於我的勢力迅速擴大,侵犯了隔鄰街區大強的利益,從那時起,我跟大強的鬥爭,就再也沒有停止過,直到我遇到他。大強隔三五,就會派人來騷擾我的遊戲廳,有時還持槍掄的,對著我不三不四地吆喝,聲稱要把我賣去窯子裡給千人萬人騎。
而我的兄弟也不是好說話的,整天也跑去他的地盤上惹是生非,雙方每個月平均都要群毆五六次以上。我從沒有參加過打架,因為並不需要我出手,我手下的猛男多的是,我只負責指揮籌劃。
事實上,大強那傻蛋玩計謀本不是我的對手,經常被我耍得團團轉,只不過他的勢力實在不小,我還找不到完全打敗他的方法。子就在打打鬧鬧,吃吃喝喝中一天天地渡過,後來我也中學畢業了。
放棄了上大學的機會,專門打理我的幾個遊戲廳和照顧著一幫兄弟。曾經有兄弟建議過我們不如也命個幫派的名字,讓我做做幫主,不過我不同意,我們這麼一群烏合之眾,沒必要沒來由地惹警察注目。反正,我就是他們事實上的首領。
那個時候,我已經擁有十幾家遊戲廳了,那兒的生意,已經足夠應付這一幫兄弟們的支出。我的子過得很如意,我夢想著有朝一能併大強,那樣的話,我的勢力將會至少翻了一翻。
我的夢想,仍然是成為全市的遊戲廳女王,但夢想總有終結的時候,有一天,一個改變我命運的消息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