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五廣陵牧驢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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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農,寡人看過你的考卷和履歷,既然都很不錯,我看還是先徵求下你自己的意見。在句章做太僕司驢少卿,還是去廣陵做牧驢監。當然待遇是一樣的,廣陵牧驢監這個職位也非常重要,當然最好的就是想發揮發揮能有塊地自己搞。”楊晨毓看著名為張農的年輕人,學識不用說,吳越大學農牧專業出來的,論文他也看過,很有自己觀點和新意。至於本事麼,人家在家養馬也是好手。吳越重農牧,儘管放開經商,商戶大增,但喜歡農牧的依然不少,農牧高手也輩出。何況每年農牧節上有各類牲畜評比,養得好的獲大獎,張農就是得了五年前養馬第一才破格進入吳越大學。
“謝大王厚恩,小臣願意去廣陵。”楊晨毓看著這位年輕人,看來這傢伙是實幹派,喜歡有自己空間,能做一把手,好過在句章銜牛尾。廣陵牧驢初創,也需要這樣的人才去定規制。
“嗯,不錯,寡人沒看錯你。喏,這個是死耗令,你看一下,有壓力,才有動力麼。”吳越對諸馬場牧監都有一套考核制度,牲畜是動物,自然免不了要生老病死,死耗是必然的,但是也不能過於縱容。張農看著自己分管的驢一欄,常年的1成,新來2成,新來第二年1成半,第三年同常年1成。
“行,我看還能減少!”
“先別說減少,能在這個數字內,我就很滿意你。”楊晨毓揮揮手打斷了張農的發誓,年輕人闖勁是好的,但是死耗率這個東東不是說減就能減少的。
“這份是您的任命書和印璽,到了廣陵郡,和郡守要先驗印。當然郡守不能管牧監的事務,但是你也要搞好關係,畢竟你在郡守的地頭上,有些事務糾紛還需郡守幫著周旋。”張昭遞上厚厚一沓吳越紙錢和任命書印璽。
吳越管制就是在楊晨毓惡意作下,不斷細化,廣陵有三監,分別是牧牛、牧馬和牧驢監,牧牛和牧馬早就設立。而吳越對北方的貿易,引入大量的野驢和大型家驢,需要有專業知識的官吏去管理。吳越在這方面一項不偷懶,都是中央直接管理,地方政府配合。並不把牲畜草場下放地方管轄,主要就是分地方官的權。而各地郵驛需要的馬匹、牛驢都需從各地牧監那領取,也杜絕了地方官從中假手謀私利的行為。這些牧監草場都是類似於後世的國營馬場牧場,國家直接管轄考核,而地方官還要負責奏聞之事,說穿了就是地方官更多的是對中央在地方企業以常監督而不是管理。一旦中央下察牧場馬場有什麼不對,地方官也要被牽連扣分甚至判刑。
“至於飼料、土地、人丁之事,我想聽聽你這個專業人士的說法?”
“大王,下臣以為六驢一丁,八分一驢一,青草倍給,鹽一兩、豆冬兩斤,夏八兩,秋一斤,粟給一斤,地吳越畝四畝一驢。”楊晨毓計算下自己這次準備在廣陵養驢二萬四千頭,總共二百個群,這麼算要四千丁,鐵定不行!
“官吏、獸醫不算,牧丁只能給你四百人!”
“大王,兩人一群很難做來。”張農才不管大王瞎說,六驢一丁正好了,兩人一群的話太難幹活。
“別討價還價,我原來的看法要一群一人管轄,想來一人有事時就忙不過來,故而給你兩人,這樣下來兩人可以輪休息。這個事就這麼定了,你要管好,兩人管理一群一百二十頭驢已經很充裕!你可知道~~~”大王楊晨毓沒有說下去,後世米帝養驢可是一人管三四千的說法,一人一百吃喝西北風去也。
“諾,臣要到臨海侯那去討教經驗,他們那邊牧場是一人一千!”張農忽然聽說過大王的有些牧場居然要一人管上千牲畜,不由得心下慼慼,看來大王很會榨乾人家。
“這個麼,你去寡人在句章鄉下海邊的牧場住十天,那邊也是一樣,可以借鑑。”楊晨毓給自己挑選的人指條明路。想了想又說道“我不是讓你勞役這群驢,只是牧放,別被偷盜生病即可,能每年供給官府役驢即可,一人怎麼著也不止養六頭驢吧。”
“是的大王,籍冊用紙、烙鐵、棚舍?”
“哦,都已準備齊全,驢也要到位,你從寡人農場出來後,直接去赴任。哦,記得不準勞役和私自出借!”吳越大王才不捨得官府的牧場牲畜給人幹私活呢。要幹私活,自己買去。
“諾,下臣謹記!”
“一部分驢已近發往廣陵牧驢場,土地劃撥還要你去驗證,要是海邊空地多的話,不妨多劃一些,大不了你寫個奏章,走走程序。那些荒地本來也沒人耕種,寡人正要用來飼養麋鹿。你順便圍圈麋鹿以備秋狩之用。”
“諾,下臣記得了。”
“嗯,留下吃飯吧,等下太僕和丞相有話對你代,千萬別不聽哦。”
“小臣會牢記大王和上峰教誨。”
“嗯,你先去邊上領料室,那邊有三百本飼養種植書籍,都是牧放方面的,一併領回去。哦,還有待遇問題,子布,上牧監的話可以配駟馬馬車麼?”
“回大王,上牧監可以!”
“哦,那就好,配駟馬馬車一輛,挽馬八匹、乘馬五匹,輕車一輛。”楊晨毓點頭覺得差不多待遇夠了。
“其實,大王這個本有制度的,您不必事事關心。”張昭一點面子也不給。
“我不是破壞制度,只是牧監地方廣大,光待遇中的駟馬馬車不足矣,必須有輕車和乘馬。只是特例罷了,丞相不必擔心寡人私自破壞制度。”
“哦,這樣的話,也是需要的,十萬畝地,算上雜地湖泊河的話怕要二十萬畝之大,確實需要。這樣吧,臣再給補個手續,作為特例,請大王在特例條陳上簽字。”
“這樣的話,你自己辦了吧,這種事,上報我就可以,知曉了即可,不必我來簽字,丞相自己辦好即可。”
“諾。”張昭又翻過下一疊文書。
“趙雲軍中有士卒擄掠敵軍器械歸幾,未歸己前屬於公物,自然以官馬馱載無可厚非,偶爾超載也是特例。但是襄陽將軍下令分發戰利品後,士卒中仍有以官馬私馱戰利品,按吳越軍馬官馬及車乘法,馬馱私物勿過十斤,車載勿過三十斤,而趙雲手下騎士近百多人,違者多載三五十斤少者十數斤,官馬按律違一斤要笞一,一斤加一等翻倍,罪止罰沒二官馬價!軍馬按律違一斤笞二,一斤加倍,罪止罰軍馬價二,徒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