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戰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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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稱戰鬥機為"殲擊機"。它是主要用於殲滅敵空中飛機和飛航式導彈的飛機。它是航空兵進行空戰的主要機種,也可用於對地(水)面目標攻擊。主要特點是:速度大、上升快、升限高、機動好,作戰火力強。現代殲擊機多為單座,裝1-2臺噴氣式發動機。還有領航、通信、救生等設備和火力控制系統、電子對抗系統以及其他自動化電子設備,可自動搜索和攻擊目標。主要裝備武器有航空機關炮,還可攜帶空空和空地及空艦導彈、火箭彈、航空炸彈等。一般懸掛在機翼或機身下方,有的殲擊機的外掛點多達10餘個,可掛導彈、副油箱、電子干擾吊艙等。現代殲擊機的
能,高空最大速度可達到3000千米/小時,超低空允許最大速度可達1500千米/小時,升限為21千米左右,飛行速度在2。0馬赫左右。最大航程,不帶副油箱時達2000千米,帶副油箱時達4000千米,低空作戰半徑超過60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