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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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直是狗屎!踩著高跟鞋,凌夏快步走著,她咬緊一口貝齒,口燒著熊熊烈火,鞋跟喀啦喀啦地在地上踏出一簇簇火苗。
驀地,她停下腳步。
勾著笑,她悠然自若地瞄了瞄四周。
沒人…很好!
“啊!去你的混賬王八蛋!”她魯地抬起右腿,憤怒地踢著眼前的街燈。
踢還不夠,她乾脆脫下高跟鞋,用力敲打著眼前的鐵管,把鐵管當成那對可惡的狗男女,奮力地打。鏘鏘鏘―無辜的街燈發出可憐的哀鳴。可這還消不了美女的氣,一肚子火反而愈來愈旺盛。
想她凌夏從小到大就長得國天香,從幼兒園開始,身後就跟著一群為她痴的小男生;小學開始,就有人在她家門口站崗,她收到的情書多到可以將太平洋填平,為她爭風吃醋的男生可以從東部排到南部。
國中時期,她開始男朋友,但即使有男友,追她的人還是一大籮筐,她的男友也一任接著一任,換來換去,愛情生活從來就不寂寞。
男人緣,她從來不缺,豔遇這種東西對她而言更是家常便飯。
她從來不用去追男人,只要笑一笑,連手指都不用勾,就有男人來追她,而她,也很樂意被追。
可是,她和男人的往期限都很短,通常都不會超過一年。
而分手的原因往往只有兩個!
第一個,她的長相太豔,追她的男人都只想跟她玩玩,一談到結婚…哦,她看來就不像良家婦女的料,他們可不想戴綠帽。因此,他們往往會選擇其他的人選來結婚;有的甚至還建議,即使結了婚,他們一樣可以繼續相“好”而她的回答則是一腳朝他們最下的東西踢過去,讓他們嚐嚐非常“好”的滋味。
第二個原因,通常也跟第一個相關,那幾個賤男人之所以會跟她分手,很簡單,就是姦情曝光了。
不是被她發現,就是別的女人來找她談判,再不就是哭哭啼啼地求她成全。
是怎樣?現在的第三者都不像第三者了嗎?
好,算了,反正她也不缺男人,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嘛!
她的男人緣很好,不過男人運卻很爛,往過的男人最後都因上述兩個原因而分手。
是怎樣?她長得太美也是罪過嗎?嫌她長得不夠良家婦女,那幹嘛來招惹她?而且分手後都不幹不脆,最後還跑來跟她糾纏。搞到最後,她反而成了搶人男人的狐狸。為什麼?因為她的長相。
這世上有人規定長得太美太豔,身材太好、聲音太嘐,就是搶人男人的壞女人嗎?
去他的三字經,是八點檔還是小說看太多了呀?
長得美不是她的錯,身材好是天生的,她又不能反抗,男人她都讓出去了,也不要了,她就不懂,明明是自己顧不好自家男人,卻反而怪到她身上來,那些女人簡直有病!
這種爛男人送她,她還嫌髒呢!
男人嘛,隨便找就有了,搶人男人那種事她凌夏也不屑幹,更不用說去當什麼第三者了;可偏偏來接近她的都是些爛男人,而她,也真是瞎了狗眼了,怎麼每一次都跟爛男人往?
而這一次,更讓她抓狂!男友搞劈腿還無所謂,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劈了;萬萬沒想到背叛她的除了那個姓張的混蛋外,竟也包括她視為好友的方可欣。往六個月?去他的六個月!
凌夏愈想愈抓狂,紅高跟鞋往街燈狂敲!
她和張書智認識八個月,往七個月,而他們竟然在一起六個月,這表示什麼?
表示她和張書智在一起沒多久,他們兩個就搞在一起了!而她,竟當了半年白痴!
不能怪她毫不懷疑,往的這七個月來,張書智每天跟她熱線,把她顧得緊緊的,任她隨傳隨到,她打的電話,他從來沒漏接過,兩人的約會,他也從沒失約遲到。
他對她呵護備至,把她當成公主一樣伺候疼愛,她還在想,她這次真的找到一個好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