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點了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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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在距家最近的地方殺了他,因為我不容許任何人知道我的住所,可是樹卻始終溫良,並無過分舉動,只是靜靜的為我打傘。
我知道像我這樣美麗的女孩,會令男人產生念。站在樹的右邊,肩膀不時輕擦在他舉傘的臂上。傘是偏向我這一邊,而他的左肩盡是一片雨水溼透。
我的鞋跟和著雨水旋律敲擊在地面,並泛起相似的水紋。時間大概是晚上零點,街道上途人稀少,燈飾冷清。
其間路過一處“哈達斯24小時店”樹問我說:“要不要宵夜?”我知道一個在經期的女孩子不可以吃冷飲,卻還是覺得他幽默,不過轉念想想其實如常。假如殺人都可以做遊戲,冰淇淋為何不可做宵夜?我說:“你為什麼不問我家住在哪裡?”他點了一支香菸,笑。我說:“樹。帶我回你家吧。”***“你,連睡覺都不卸眼鏡的嗎?”是的,因為我不希望有人看見我的眼睛。殺手最不可以曝的,就是眼神,他遞給我一張紙巾,讓我擦掉滑雪鏡上附著的零散雨滴。我說不必。隔著鏡片,世界就如虛冷的水花。
這樣是好的。樹一直很少語。自己用乾巾擦頭髮。一路上,他一直在淋雨,傘都是傾向我這一側。牆上掛著一個女孩的照片。長長的髮絲垂下來,是女生常見的清純髮式。
“女朋友?”
“是的,”樹停下來:“曾經是。”樹又遞上熱好的烤鵝給我吃。我說不必。
“一年前,有一次我在執勤,看見有個小混混非禮她,就抓了那個小混混,然後送她回家。”我笑。樹接著說:“她和你一樣,不回自己家,跑到我這裡。三個星期之後,成為我第一個女朋友,後來,一個月,她就和我分手,她說警察不好,去跟了先前非禮她那個小混混。”他說話的聲音很輕,又有點緩慢而模糊。也許是淋到冒。我看見照片下邊那些摺紙的鶴。
“呃…白的,是她先前疊給我的,她一天疊一隻,說她不在的時候,就讓它們陪我,一天一隻,一生一世。”他頓了頓“疊到第三十一隻的時候。
她就離開我了,而那些灰的、大一點的,是她走之後,我給她疊的。我只是希望她真的真的開心,便一天疊一隻,給一份祝福她。”那些摺紙,分明是粉紅和藍,而在樹的眼中,卻無端成了灰白。我嘗試問他:“盲…可以…當警察麼?”他似乎未聽見,岔開話題問我問我要不要洗澡。我說不必。樹說:“放心在這休息,放心。天亮了我帶你去警局辦暫住證,然後盡力找份合適的工作幫你。”我謊稱是外埠初來的女子。
他竟如此熱心,那一夜我未睡,他在客廳的沙發上鼾聲微作。大約夜午三點的時候,雨收勢。我便獨自離開。
關門時很輕,惟恐驚擾睡的樹與那些安靜的紙鶴,他的頭髮很短,微卷。睡著的時候看起來竟像小孩一樣安詳可愛。***1996年底的時候,我在一間凍超市打工。
1997年初,我砍光頭飆三刀。警察抓我坐牢,卻被洪盛會的丁耀出面保出來,之後,那間凍超市開除我。
丁耀卻叫我入了他們社團。起先我跟的大哥是四眼鳴。1997年5月,四眼鳴被東英阿升的人砍死在金馬娛樂城。
耀哥便安排我坐四眼鳴的位子。直接跟了四眼鳴的老大水佬森。水佬森是洪盛會的雙花紅,手下四百多號馬仔,六條街,十一個場。可惜1998年的5月3晚上零點鐘的時候,被殺手幹掉了。
那個時候,洪盛的489龍頭是七叔,那天,七叔帶了最可靠的五個人去和泰國人易毒品。
水佬森在內,竟無一人回來。殺人越貨的是一個叫銀狐的女殺手,她和七叔的乾女兒“輕姐”勾結,意在那批價值400萬的毒品。七叔的仇,他兒子大衛哥很快就報了,而我,卻並無所謂。
那些子裡看見兩個絕的女子被蹂躪成不似人型,我甚至有些不堪,而這子並非太漫長,在她們小腹微微隆起的時候,耀哥就聯合東英的山鬼哥殺了大衛。
之後,我又上了水佬森的位,而那批毒品和那兩個女人卻人間蒸發。1998年12月25聖誕節的時候,耀哥死在自己的車內。
是定時炸彈,而前一天平安夜,有小弟說在一間叫maya的酒吧內似乎看見銀狐,之後,我成為那間酒吧的常客,除了銀狐和輕,我其實還希望遇見另外一個女人。
***1997年10月13。我是一個女。
“你叫什麼名字?”
“菱香。”
“我是銀狐。”她放下仍在冒煙的一對手槍。
“為…為什麼…不殺我?”我蜷在屍體間,戰兢問她。
“我,不殺女人。”華冠星海娛樂城1717包間。一個叫銀狐的女人殺死七個人,然後離開。
***1999年4月17。我仍是一個女。一個同樣美麗的女人在同一個地點殺了七個男人,她沒有問我名字。也未留一句話,她用仍在冒煙的槍口指著我,指著我。
戴著邊框很大的弧型滑雪眼鏡,閃著冰冷的強烈反光,她目光落在我的眉骨,槍口彌散硝煙,然後她離去。我記得,她和她拔槍的動作一模一樣。
腳步聲也是相像。同一個牌子的高跟鞋。警察趕來的時候,我靠在包間門口的牆壁上。菸,那一天,我擦了很深很深的白粉底,打很濃重的眼影。眼線和線都勾畫成出離的線條。警察很快趕來現場,一個年輕的警察當地口音:“請隨我走,做一份筆錄。”我喜歡聽他說話的聲音,那是舒緩而柔和的語調。牆壁上沾著那七個男人死亡瞬間飛濺的鮮血,k廳的音樂依然沒有停,是老鷹樂隊的加洲旅館。onadarkdeserthighway,coolwindinmyhairwarmsmellofcolitas,risingupthghtheairupaheadinthedistance,isawashimmeringlight***…“林秀樹/fi:6308/27歲/特事二科/二級警司。”我看見他夾在前襯衣口袋邊沿的警官證,襯衣整潔而白淨。
“我是菱香。”我告訴他我的名字。***做完筆錄,已經是1999年4月1721點5分。
那夜陰冷,空氣溼。抬頭不見月。層雲低湧。菱香按下手印的時候,我發覺她的手相美。指紋的印記清晰卻顯淺淡。
我看得出她的憔悴,忽然下雨。一路上,我都是為她撐。因為我知道,一個化濃妝的女人,是不可以淋到雨的。因為那看起來很像哭過。女孩子,怎麼可以在我這樣一個外人面前哭呢?
而一個像她這樣的女,更應該知道堅強和做秀。
“警官,到津泰路那個站排,我可以calltaxi。”她一直是低頭在走,我看見她的高跟鞋踏在雨水泛起的水紋,她說:“謝謝你送我,我得走了,我有點冷。”這乍暖還寒的小雨夜晚,她穿著薄如輕莎的連衣裙,灰系,印染著細暗花。我跟她距離最近的時候,只隔著我一件襯衣。
覺她在微微發抖。共她行的這路段,在19個小時之前曾走過一次反向,而前方500米是間酒吧。
“請你喝杯暖咖啡吧,菱香。”我喊她的名字,在她髮間嗅到暗香,她點了摩卡,而我是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