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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一吻可否還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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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銘在一起的子我什麼也沒有說,只是拼命忍住淚水,不讓它下來。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很多的酒。

在認識阿銘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屬於“情商弱智”人群,所謂的“大眾情人”、“白馬王子”對我而言,並不比一杯香草冰淇淋或熱巧克力更具引力。然而,面對阿銘,我還是失去了免疫力。阿銘介入某個故事,便會成為故事的主角,尤其是關於愛情的故事。

那時我剛進大學校門,第一次參加同鄉聚會,還未見到阿銘本人,就已聽到上幾屆的同鄉們不止一次地談到他和他那位比他還高一年級的女朋友。想象中,阿銘應該是高高大大、英俊瀟灑、籃球打得一級,不費力氣就可以拿到獎學金的那種傳奇人物。真正見到阿銘,反而覺得他其實也很普通,只是特別愛笑,多少帶些孩子氣。

同鄉中,我們兩人所住的宿舍樓距離又是最近。那時候,阿銘的女朋友已經畢業,阿銘在學校裡仍然炙手可熱,在女生心目中的分數居高不下。而我呢,用那時舍友的話來講,是“沒心沒肝,情竇未開,只適合包辦婚姻,不適合自由戀愛”愛情在我眼裡避之猶恐不及。偶爾遇到男生來追我,也總是心慌意亂,手忙腳亂,最後只好全權由舍友去處理。大概阿銘也是覺得我年紀小,和我在一起比較“安全”吧,總之那時我們常常見面。

和阿銘在一起的子,總是最快樂和無所顧忌的。我們一起站在小攤前大嚼羊串,大口地灌可樂。這個時候我才體會到什麼叫做“痛快”和他一起去溜冰,從不用擔心他會笑話我張牙舞爪的架勢,當我們牽著手在溜冰場內旋轉時,我總會覺得自己像要張開翅膀飛起來。沒課的下午,伏在天橋的欄杆上,懶懶地曬著太陽,吃著美味的烤紅薯,聽著阿銘教我如何辨認街上跑過的名車,我便會想最悠閒、安逸的子也不過如此吧。心情好的晚上,兩個人在靜靜的馬路上一邊走,一邊大聲唱歌,半夜爬到山頂去看星星。很多時候,也會跑去看通宵電影,遇到屏幕上出現男女主人公親熱的鏡頭,阿銘總會用手擋住我的眼睛,或者乾脆把我的頭扭向一旁,理由是“少兒不宜”其實那時候放映的片子並不都十分彩,經常看到半途我就已困得糊糊,而阿銘就像一個站崗的哨兵,負責在放映“佳作”時把我叫醒。和阿銘在一起,最簡單的娛樂也會變得其樂無窮。

有時候阿銘也會對我講起他的女朋友雪映,漂亮、聰明而且能幹,阿銘常說畢業以後就可以“夫團聚”了。我想象中的雪映是高貴而又優雅的,因為阿銘說過和雪映在一起是參加晚宴的覺,而與我一起就像去郊外野餐。一次我一手拿一支冰淇淋,與阿銘邊走邊聊天。吃到第二支,冰淇淋已經開始化了,滴到我的衣服上。阿銘看到後很自然地幫我擦掉,笑著說:“雪映從來不會同時拿著兩支冰淇淋來吃,更不會像你這樣吃得滿身都是。”我也覺得自己的樣子好狼狽,就說:“你在這裡等我一下,不要跟過來啊。”

“你要幹什麼?”

“因為冰淇淋實在太好吃了,我不捨得扔掉,可是在男士面前吃得如此不文雅又太有損我的淑女形象,所以我決定躲起來把它吃完。”阿銘聽了大笑“可是我覺得你本沒有淑女形象可損害啊,你還是這個樣子比較可愛。”轉眼之間,新年來了,新年舞會阿銘約我做他的舞伴。晚飯後我換好新衣,急忙奔向在樓下等我的阿銘。衝到樓下,看到阿銘背對著我倚在欄杆上,望著他那悉的身影,我突然到莫名的緊張與羞澀,不知道他轉過身來之後,我該如何面對他。這時,我才驚覺自己對阿銘並不只是簡單的友情。那晚的舞會我只到格外的凌亂與擁擠,後來阿銘拉著我從舞會上溜出來,跑到我們常去的天橋上,看著黑夜裡車來車往。那晚的車輛很少,我們的話也很少,阿銘只是看著我微笑,然後他走過來,輕輕地吻了我。那一刻我覺得呼、心跳、一切的一切都停頓了,甚至是現在,我還可以清晰地憶起那種令人窒息的幸福和快樂在心中淌的聲音。

回到宿舍後我開始回憶和阿銘在一起的一幕幕。最初的幸福消退之後,我陷入了疑慮。我想,也許我和阿銘的情早已超出了友誼的界限,而我也不像自己一直以為的那樣單純。阿銘已有女朋友,而且雪映現在不在阿銘身邊,我是不是趁虛而入?更重要的是阿銘對我究竟是怎樣一份情?想起以往大家提起阿銘與雪映,總是用“才子佳人”來形容,而我也許只是晚宴之外偶爾一次的郊外野餐罷了。我為什麼不晚一年等阿銘畢業後才來這所學校呢?那樣我就不會遇到阿銘了,也就不會有現在的苦惱了。可是,如果沒有遇到阿銘,又是一個多麼大的損失啊。就這樣,我反反覆覆胡思亂想了一夜。

那以後的子,雖然還和阿銘一起出去,但卻拘謹了很多,再沒有了往的自如和隨意。阿銘沒有說過什麼,但我想他一定也覺察到了我的變化,也許,他的心裡也並不輕鬆。一次聊天,不知為什麼突然兩個人都靜默了下來,許久過後,阿銘才像自言自語似的:“也許我們認識的時間不對。”以前偶爾阿銘也會開類似的玩笑,而我也會故作悲傷狀地嘆息:“對呀,你是恨不相逢未嫁時。”然後相對大笑。可現在,好像一切都變了,我不知該說些什麼。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這種尷尬並未持續太久,阿銘很快就要畢業了。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在忙著聯繫工作,我們見面的機會少了很多。最後一次見到阿銘,已是在給畢業的同鄉送行的聚會上。那天晚上,阿銘講話很少,就那樣懶懶地倚在椅背上,很疲憊的神情,笑起來也是倦倦的。我注意到阿銘的左手被燙傷了,手面上一串水泡,我立時覺得很心疼,可也只是像其他人一樣淡淡的一句:“怎麼這樣不小心?”其實我很希望自己能夠理直氣壯地去關心他,可是我應該以怎樣的身份去做呢?普通朋友?我很難做到;女朋友?他已經有了。席間大家的談笑玩鬧漸漸變得恍惚,好像離我越來越遠。我只聽到阿銘輕輕地對我說:“我要走了。”我什麼也沒有說,只是拼命忍住淚水,不讓它下來。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很多的酒,第一次我看到阿銘醉得幾乎不省人事,馬上有女生自告奮勇要扶他回去。我想,阿銘這樣的男孩無論走到哪裡都會有女孩簇擁著他吧,很快,他就會忘了我吧。

第二天,我沒有去送阿銘,也沒有去上課。火車站離學校很近,躺在上,我可以聽到火車的轟鳴聲,聽著它帶著阿銘漸行漸遠,離開了我的生活。而我卻很不爭氣地想起以前和阿銘一起乘車回家的情景。我不知道需要多久才可以重新快樂起來。我只希望一覺醒來之後能把一切忘掉。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沒能做到。

謝上天讓我認識了你這樣的話總是讓我的鼻子湧起一股酸水,又趕緊昂起頭,把眼淚憋回去。現在的我,哪裡會為別人哭?

上大學的時候,就認識了濤。一個系,比我大三個月。填登記表的時候,發現倆人是一個地方的,就兄妹相稱了。他這個哥哥是非常盡職的,從沒放過任何一個照顧我的機會。

四年大學,我談了兩次戀愛,每一次都是轟轟烈烈的開始,然後——無疾而終。第二次我幾乎要瘋掉。對方沒給任何理由,也不肯說分手,也不肯與我再聯繫。我人若遊魂,天天在校園裡飄蕩。被濤得知,跑來看我,勸我。我本不聽勸,他只好夜夜隨我一樣不上晚自習,陪著我吃飯,喝小酒,聽我罵人。我總是罵他煩,罵他討厭,罵他管我,罵著罵著就會想起那個走掉的人,眼淚就會迸出來。濤總是默默地聽著,默默地看著我大哭,然後送我回西區的宿舍。那段子就是無數個這樣夜晚的堆積。

終於走過了這一段艱辛的子,突然想起是濤陪著我度過的。不好意思地去找濤,說請他吃飯,全當謝謝。在學校東門外的麥當勞裡,濤從兜裡掏出一疊信封,花的、粉的、藍的…各式各樣,推到我面前:“喜歡嗎?你不是常常寫信嗎?送給你的。”我冷笑,哪裡還用得著?我已經沒有那個需要寫信的人了。習慣地嘲笑他:“我早就不喜歡這些花裡胡哨的東西了,只有你才喜歡,土人!”他除了拿眼睛瞪我一眼,什麼也不會,我早摸透了。他永遠是原諒我的。

我和濤的家都在深圳。畢業時我執意要留在北京,濤是獨子,他要回去。畢業前大家都哭哭啼啼,難捨難分。濤也來找我:“還是回深圳吧,幹什麼都有人照顧,一塊回去吧?”我不為所動。

大四的課程少,大家三天兩頭地聚在一起,唱歌、聊天。濤常常來陪我,經過四年,我也懂事多了,也知道這樣的好人難得,但還是對他頤指氣使,連我的同學都看不下去了,可我知道沒事,天底下的人就算全都棄我而去,有一個人也會著我走來,那個人就是濤。我無論如何都不明白像他那樣溫文爾雅的好學生是如何忍受我的乖戾、任還有那許多莫名其妙的憤世嫉俗。也曾在微醉時對他說:謝上天讓我認識了你,你是我見過的最好的人。不,是對我最好的人。濤依舊是那樣的沉穩又溫柔:誰讓我倒黴呢?上學第一天就認識你,誰讓我倒黴呢?酒醒之後,我又成了那個霸道的丫頭。

濤要走了,說好我不去車站了。但到了那天,我又不知哪筋錯亂了,非要鬧著去。擁擠的車站,茫茫的人海,我突然覺是生離死別。濤站在那裡,微笑著跟他的同學握手。我看著他,濤也看著我,我的眼淚突然就掉了下來,濤輕輕地擁抱了我,第一次擁抱了我。他掏出手絹,替我擦去眼淚:“我不在了,可不許哭。回去後,我就給你打電話。”那時候的分離大家都刻意搞得很羅曼蒂克,我也是。只有濤,還是那麼平實,好像明天又將再見,好像明天又將騎著車把我從東區教室帶到西區宿舍,一路上忍受我的聒噪和難聽的歌聲。他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多少女孩看著呢,可他從不在乎,從沒有放棄我。往事一幕幕,像火車一樣朝我轟隆隆駛來。難道人真的只有在失去時才會痛珍惜?

工作、生活、又是戀愛。濤依然電話來電話去。電話裡,我會說:“最近我認識了一個新男孩,人很高很帥我會好好發展爭取快快給你找個妹夫。你也快點,別老拖著,不趕緊的話好姑娘全沒了。”濤在電話那頭笑:“不著急,你要小心,別又哭得像從前一樣,現在可沒人哄你。”這樣的話總是讓我的鼻子湧起一股酸水,又趕緊昂起頭,把眼淚憋回去。現在的我,哪裡會為別人哭?與濤的每一次電話都好像回到了大學時代,那個年輕、茫又驕傲、倔強的年代。

一步步走過來,發覺自己最珍惜的還是那段青時光。任卻又自由,痛哭但是純粹。濤是那段歲月最值得回憶的回憶。

畢業三年了,有了固定的工作,固定的男朋友。對他講起大學裡的事,他總也不相信我大三的子是在大哭中度過的,更不肯相信我有一個鐵哥哥不求回報地照顧了我四年。他不理解,雖然我們的情很好,很好…

一吻可否還定情莫名奇妙的是,我們之間的關係有了明朗的趨向,居然被人美譽為金童玉女,而我們雙方似乎又都沒有打破這種說法的念頭,反而來往更頻繁了,我確定我戀愛了。

那口老鍾“噹噹”敲了兩下,已是凌晨兩點。我按下遙控器,瞬時周圍一片安靜。我懶懶地鑽進被窩,雖然可以想象到自己酸楚的雙眼佈滿了血絲,但我的心卻興奮不已。

最近上了本劇。這不,剛奮戰完了六盤《一吻定情》,雖然裡面的女主人公相原琴子實在是傻得可以,與eq200的入江直樹實在不配,但觀眾仍會很寬容地接受灰姑娘最終找尋到王子的幸福故事。那一吻,甜而又扣人心絃。

不知為何,會把斌的影子與入江重疊,雖然他並沒有入江的絕頂聰明,但也是機有加,再配個他的高個子,勻稱的身材,清秀的臉龐,也一時成為校園內競相青睞的寵兒。而我也突然有想成為琴子這樣的sillygirl的冒失念頭,但看來是銜接不上的,因為我也是和斌不相上下的那種。難道只有灰姑娘才能找到真正的王子嗎?我不胡思亂想。

鋪對我實在無多大引。坐在書桌前,我寫下:高一,我與你素不相識;高二,你成了我的室友的暗戀對象;高三——至此,我不擱筆,猛敲自己腦袋一下,要命,思期怎麼挑上這關鍵時刻來光顧我。但事實就是事實,高三,我和斌成了同班同學,而且居然發現自己的眼睛老跟著他跑。

也不知道是哪輩子修來的福。老天居然安排了這樣一個土得掉渣的機會。

早上起得太晚沒趕上校車,無奈之下,只能乘車+換車+步行這道公式來完成這段艱難行程。老天還真不給面子,居然有心情讓我衝個涼。剩下最後5分鐘,我深一口氣,充分展現我的運動細胞,豁出去了,我以50m賽跑的高速雨衝刺。一件亮黃雨衣瞬間出現,我及時剎車,抬頭看,是斌。開朗的個與急迫的時間讓我衝他大喊:“喂,大帥(斌的綽號),快閃,我快來不及了。”

“少廢話,我載你。”大概是急昏了頭,沒多想,我忙以一記漂亮的跳躍穩穩坐到他的車後座上。不過很快我的股就和水泥地接了吻,鑽心的痛讓我呆呆望了他好久。隨即大叫:“開什麼玩笑,不會騎就說嘛,逞什麼英雄,唉喲,疼死我了。”他也沒顧上自行車,先來扶我,我也管不了什麼淑女風範了,大嚷:“現在好了,都晚了,你幫什麼倒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