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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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夫倆沐浴完,和衣準備入睡時,孫雅曼又問了一個令人傷腦筋的問題——“那我問你,我另一位己婚的朋友,她前男友也回頭找她,本來考慮要離婚,結果因為他先生很愛她,即使知道我朋友愛的人是前男友,但只要我朋友願意留在他奇邊,她和她前男友做什麼他都願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覺得我朋友還需要離婚嗎?”半躺在上,她背靠著墊高的枕頭,螓首側往譚越這一邊,兩隻眼晴眨也不眨的盯著他的臉問。
“你的朋友情問題怎麼那麼多?”譚越聽完這一段複雜的敘述後,不皺眉。
“雅曼,即使是情很好的朋友,仍然不適宜提出太多有關情方面的建議。”何況,有了早上某人聽完答覆後鬧彆扭的前車之鑑,譚越也不太想回答這個複雜的問題。
“可是我想要知道你的看法。”用近乎懇求的語氣,她可憐兮兮地望著丈夫。
“你說嘛,我不跟那位朋友講就是了,你覺得她該離婚嗎?”既然子那麼堅特,譚越只好再度提供意見。不過,怕有人聽了又會鬧別杻,他儘可能委婉的表達看法:“如果你朋友不想離婚,那就保持三人行的狀態吧。但是,一樁包含了三個人喜怒哀樂的婚姻,到頭來必定有人要受傷。”孫雅曼聽完微微一愣,又不說話了。
“不要想太多。”譚越見子一臉凝重,以為她是在為朋友煩惱。
“情的事除非當事人想通,否則旁人勸再多也幫不上忙。”
“要怎麼樣才能想得通…”她喃喃低語。
心裡明知道怎麼做才是對的,怎麼做譚越才能真正得到幸福,可是她卻做不到!
她好愛他,真的好愛他…只要在有他呼的空間,即使什麼都不做,她就好快樂…如果失去他,她就不是那個完整的孫雅曼了…
傾身窩進丈夫溫曖的懷,她緊緊抱著他,向來樂觀的心,被重重的罪惡纏繞。
她不想成全他們,也不想離開譚越,可是心底深處又明白,她的快樂終究是建築在譚越的犧牲上。
悶悶不樂的過了好幾天,抱著牛角鑽不出來的孫雅曼,決定暫時離開臺北一下,看自己的頭腦可不可以因為玩離譚越而變得清楚一點。
隨便收了幾件衣服,跟譚越編了個藉口說耍陪學姐上山寫生,她就坐上往南行駛的火車,一個人孤身進行她的散心之旅去。
結巢,原本要讓腦袋清朗的鐵道之旅,意外演變成這兩三年婚姻的回憶之旅。當火車停靠新竹,透過車窗,她看著籃底白字的站名,忽然憶起譚越第一次帶她來新竹尖石鄉溯溪的經過…
“不要,我要自己來。”她在急刷而下的水裡奮戰,譚越想拉她一把,她任的拒絕了。
“我一定可以!”
“雅曼,別逞強了。”譚越仍將手伸了過來。
“我要靠自己啦。”不知是那天太陽太毒辣哂得她火氣也跟著大,還是經期前脾氣比較暴躁的關係,她硬是不肯接受譚越的幫助。
“雅曼?”
“哼!”一樣的水,一樣的溪道,他又沒比她多長一隻腳,為什麼她舉步維艱累得要死,他卻一派輕鬆自得?小嘴一撇,鼻子吭出不的聲音。
“雅曼,依你的腳力,等到我們到終點,天可能就黑了。”見她在發脾氣,他還故意出言逗她。
“哪有!你亂講!”果然,情緒暴躁的笨蛋,完全忘了保持她優雅文靜的形象,揚聲抗議完他侮辱人的推斷,她一彎,用手掬水潑向一派悠哉輕鬆的他。
她氣得要死,他卻微笑看著她撒潑,一副覺得她耍脾氣很有趣的樣子。
“我的腳力才不差,而且也沒有在耍脾氣。”見他笑得那樣愉快,她氣得又潑了他兩次水。
“好。你腳力很好,走吧,這一段比較陡,我幫你。”收斂起取笑的角,他溫柔的朝她再度伸出援手。
覺得自己任夠的她,終於乖乖伸出手讓他牽,豈料手才伸出去一半,她的腳不小心滑一下,整個人打跌在這段階梯式的河道里。
“雅曼!”譚越急得蹲下身看她有無跌傷。
“…我沒事。”只是不小心吃了幾口水,外加狼狽得要命罷了。
全身溼答答的,連頭髮也沒有辦法倖免,不用照鏡子她也知道此刻的自己看起來一定醜斃了。
可是,當譚越拉她起身,確認她沒事後,卻低頭給了她這隻醜兮兮的落湯雞一記熱吻…
望著車窗外飛椋而過的風景,回想起她人生中第一次又糗又甜的溯溪,快樂的眸光在她雙眼盪漾閃爍。
近三年的婚姻,譚越帶給她好多美麗的回憶。
除了新竹,他曾帶她去苗栗爬過虎山,陪她去臺中美術館看她朋友的畫展,領她去秀姑巒溪體會泛舟的樂趣,也和她一起去嘉義的阿里山欣賞了出,而她的家鄉臺南,忙碌的他更是陪她回去了十來趟之多。
那些一同出遊的美好過往,隨著火車南駛一一浮現腦海,那些屬於他和她的點點滴滴,隨著回憶過往沁甜她每一次呼。
嫁給譚越,她真的過得好幸福。
然而,他給了她這麼多,她能回報的卻只有煮煮飯泡泡茶,甚至,還因為一場無關緊要的小車禍,連累他留在家裡照顧她整整三天。他對她這樣好、這樣體貼,在他可以重新得回舊愛時,她卻霸住他不放!
離開臺北,混亂的心想清楚了一些事,離開他們的家,貪戀的心變得比較割捨得下,在火車抿達終點站時,孫雅曼終於忍痛做了決定——她是那樣的愛他,所以,她要放譚越自由。
能嫁給他,就像美夢成真,擁有這段夢幻得像跟上帝偷來的時光已足夠。
如今,客觀條件己改變,趙若璃回來丁,為了譚越的幸福,她該滿足的笑著退讓才是。
雖然理智上那樣決定,但孫雅曼不知道當她看見他們兩人在一起的畫面時,她心裡會這樣難受!
改變原本想散心個兩三天的計劃,她在當天晚上回到了臺北。
一下火車,她招了部出租車往譚越的公司去,打算要和譚越好好談一談,但是下了出租車後,她很孬的卻步了,在公司大樓外猶疑半天仍不敢踏進去。
大約嘆了第十次氣後,她很鴕鳥的決定先吃飯,等吃完晚餐,再上樓找譚越談。
穿越斑馬線來到公司大樓對面一家義式餐廳,這家餐廳她和譚越來過好多次,有時候她上完課來等他下班,他們會到這間餐廳吃完飯再回家。
她門路的推開玻璃門,眼睛搜尋著還有沒有靠窗的桌位,待她看見角落有個靠窗的空位時,也看到譚越和趙若璃坐在那個空桌的隔壁桌…
“小姐,一位嗎?”帶位的服務生問她,她瞬了瞬眼,倉惶地回話:“不,我不吃了。”落荒而逃地離開那間餐廳,眼角難以控制的盈著淚珠,孫雅曼這才明白她沒有她想象的那樣大方!
不需要和譚越談了吧…他一定還愛著趙若璃,才會用那樣溫柔的眼神望著她…
“很好,這樣很好…不用談,其實我比較省事。”用力捏捏臉頰,孫雅曼告訴自己快笑。
嘴巴張大一點笑,這樣心才不會痛,還有該死的喉嚨快發出笑聲,這樣聲帶才不會癢癢的冒出疑似哽咽的聲音…
笨蛋!般不懂自己為什麼要這麼難過,譚越從頭到尾都沒愛過她,幹嘛看見他們含情脈脈的樣子就崩潰?
白天時早就決定好放他自由,所以,見了餐廳那個畫面她應該要替譚越高興啊!
有情人終成眷屬,他可以得回所愛、找回幸福,她要替他高興啊…
“希望你們這一次可以相守到老。”當孫雅曼走進第一眼看到的文具行,買了份離婚協議書時,她在心中默默祝福她所愛的男人。
“謝謝你。”這幾年沒有他,她不會如此快樂。
“再見。”雖然好想再多看看他,但為避免她改變主意,還是速戰速決比較好。
原來她也有這樣不乾脆的一面,當發抖的手不由自主想撕掉剛買的離婚協議書時,滾燙的淚水終於滑下她的臉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