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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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老舊的夢靨中倏然驚醒,傑森猛地從上坐起,絲被滑落至際。
外頭正下著雨,附近高樓的警示小紅燈在夜空中閃爍,透過整面的落地玻璃看出去,這城市在雨夜中看起來特別寧靜,但那終究只是表面而已。
這地方難得會下雨,他盯著像水幕一般的窗面,深深地了口氣,緩緩鬆開了緊握著的拳頭。
losangeles這個城市的名字加個t,就成了失的天使,住在這城市的人了路,雖然很努力的想回到天堂,卻總是在五光十、燈紅酒綠中走上了叉路;以前的人來這裡作淘金夢,現在的人來這裡尋明星夢,更多的人來這裡作發財夢,但他懷疑究竟有多少人能成功。
這裡的人種混雜,紅的、黑的、黃的、白的,非裔美國人、亞洲人、墨西哥人、歐州人、印地安人都有。
這城市有最華麗的舞臺,也有最頹廢的暗巷,有最成功的演員,也有最委靡的毒蟲;有最燦爛的夜景,也有最黑暗的角落。
這是個複雜的城市,複雜又矛盾的城市,一如它所擁有的名字。
重新倒回柔軟的枕頭上,他以單手覆住眼,吐出一口沉重的氣息,不曉得在二十年後的現在,自己為何還會夢到兒時在暗巷的生活。
也許是因為白天時遇到的那個東方女孩…
她和她有點像,身材嬌小、水漾雙眸,還有一頭柔細長髮,連說話的聲音都是那般的輕柔…
想到舊時記憶中的那名東方女子,他的頸背不由得一緊。
他是個棄嬰,是英華將他從水溝裡救了起來,還供他吃穿。
雖然她是名鶯,卻有著天使的靈魂,她就像這城市一樣,是路的天使。
英華究竟是如何來到這城市的,他並不清楚,但像她那樣年輕的女子,在這城市中無親無戚,身無分文、無一技之長,又只會幾句簡單的英文,最後為了謀生也只能出賣自己的身體;像她那樣的例子,在這城市中比比皆是。
她在街頭招攬客人,這城市雖然黃種人很多,但因為她輕柔的語調和那楚楚動人的表情,她在那幾條街還算小有名氣,所以一開始他們倆的生活還算過得去。
起初他以為她就是他的母親,因為從他有記憶以來,這個女人就一直照顧著他。他跟著她說中文,她卻堅持要他也學說英語,他起初不解,後來聽旁人說,他才曉得她和他本沒有血緣關係,她要他學英語是因為英語才是他的母語。
他為此到耿耿於懷立誓一定要報答她的恩情,要讓她過好子,於是他小小年紀就會偷搶拐騙。沒想到好景不常,在他七歲時,英華在一場幫派械鬥中被牽連進去,死了。
從此之後,他就一個人在街頭巷尾討生活,他恨那些害死英華的幫派分子,卻又因為生活不得不向他們低頭。因為他手巧,跑得快,他們便要他當扒手,扒到的錢全要出去,然後他們會供他和其他境遇差不多的孩子吃食,允許他們睡在廢棄的危樓公寓裡。
他們看似行動自由,其實無論到哪都被嚴密控制著,想跑,沒那麼簡單,那地方是那些人的地盤,很容易就會被人抓回來,他曾跑過無數次,每次都被打個半死!
有時就算有人成功脫離了那些幫派的魔掌,但大部分卻有更糟的下場,因為他們沒有任何謀生的技能,沒有學歷,甚至沒有身分、沒有社會安全號碼,所以不是重回暗巷,要不就是餓死在外頭…
但縱使如此,他還是想出去,想得到自由,十三歲那年,他成功了,雖然被車撞得差點去掉一條命,但他總算是成功了,成功脫離了那黑街暗巷。
伴在眼上的大手往上移,撫過亂髮到後腦勺,直到摸到那手術的痕跡才停了下來。
他面無表情的看著天花板。直到今天,他還能清楚記得那下著雨灰濛濛的天空,那時他以為他今生終於解脫了,可他後來才知道,即使他活了下來,即使他物質上的生活過得越來越好,他內心的飢渴卻從未饜足過…
他仍是那個黑街的小男孩,仍是那個害怕三餐不繼的男孩。有時,望著鏡中的男人,他仍會看見骨瘦如柴的自己蹲在那悉的暗巷角落中瑟縮發抖。
輕扯了下嘴角,他無聲的諷笑著。
他懷疑他這一生會有摒棄不安、放鬆下來的時候。
上午九點,道爾企業辦公大樓。
“道爾先生,這是今的行程。”一名西裝筆、金髮藍眼的男士分秒不差地出現在辦公室門口,遞上了幾份文件“還有今早倫敦分公司傳來的傳真。”傑森接過觀看,另一人送來一杯黑咖啡後又走了出去,那衣冠楚楚的男人則站在一旁等著指示。
先審現過那些急件,簽了幾份之後,他才重新看回最上面那份行程表。
“繡品展?”看到其中一行奇怪的名詞,他狐疑的揚眉,看問他那向來幹練無比的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