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平海城新政首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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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言志自然而然的就接過這個子了;他將自費收購全城土地,甚至包括很多嚴百戶家的地;既然是他出的錢,那最後紅利當然是被他佔了!
最後收回來的地,以後再也不賣了;只能租!
無論是大小商鋪、倉庫還有廉租房、公租房、豪租房!
只能租!
你要自建房?
對不起。平海城內土地緊張,不賣!
麻煩去城外買地——不好意思。城外的地已經被澳宋房地產公司包了!
麻煩去城外二環買地——不好意思,二環的地已經…。
麻煩去城外三環買地——不好意思…。…總不能在月球上買地自建房吧?
張言志想到自己以後可以像地產大鱷一般叱吒風雲,愚百姓、遊戲人生;他就是忍不住生出一種報復的快,我也有今天啊!
說書老頭見張言志出神,他也不敢催促,只等他自己醒過來:“咳咳咳。我們繼續;”
“新政第四條,百戶府和巡檢司共同建立調解會;”
“負責調解處理百姓的各種事物;”這條政策再次引起了說書老頭的側目,他寫字的手再次忍不住的一抖…
按理說,平海城巡檢只有緝拿罪犯的權利,並沒有司法權;巡檢司緝拿犯人後。需要把犯人移縣衙,由縣衙審理;就像現代警察負責抓人,法院負責審理一般道理。
但是平海城又是軍戶城,有一定的特殊,統治者百戶有一定的特權;張言志就利用這一點特殊和特權篡奪了朝廷的司法權,成立了管理機構,這也是他篡奪的重要統治權之一。
“新政第五條,在平海城建立一所書院;”
“由百戶府出資進行適齡兒童免費教育,包吃包住;”
“畢業合格後還將由百戶府統一分配工作。”這一條讓說書老頭有些不敢相信了,他試著大膽得問道:“張先生這這,這——花費太大了吧?”
“哈哈,百戶府是出不起,我出的起——”
“張先生的意思——?”
“很簡單,我缺人手,自己花錢培養,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繼續,新政第六條:長期在城四周建立固定的施粥點;”
“引民進入平海城工作,如興建李家村碼頭等。”
“這——”
“張先生是大善人啊!”說書老頭由衷的讚道。
“你應該叫我仁義無敵,咳咳咳。”張言志特別強調‘仁義’兩字。
“是,是,是——”接著張言志終於出獠牙了,他繼續說道:“新政第七條,由於平海城長期受到海寇的襲擾,為保衛平海城;”
“百戶府和巡檢司繼續擴招新兵,新兵將從本地農民、民中篩選;”
“一旦選中,將直接給予5兩銀子安家費,每月1兩銀,包吃包住;”
“以後還會加餉。”
…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