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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為什麼要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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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上的疼痛漸漸消退了,雨勢也沒有剛才那麼大了,但他破爛的衣服牢牢地貼在他的皮膚上,冷得難受。

修挪回了自己棲身的橋,卻發現,自己只不過離開了半天的時間,原本屬於自己的位置上卻已經住上了新的人。

那是個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的男小鬼,*歲的模樣,看起來面生,應該是新來的傢伙,正裹著竹蓆子睡得不知人事。

他的睡相很難看,著粉紅的牙滿汙垢的牙縫,扯著小呼嚕,嘴角淌下一灘口涎。原本自己鋪在地上防的廢報紙被踢出了橋,一部分已經被剛才滂沱的雨水淋成了爛泥,另一部分則被小鬼墊了腳。

修看著睡得像頭豬一樣的小鬼,沉默了一會兒,就默不作聲地走上前,動手連席子帶人捲了卷,扛出了橋,直接往乾涸了的河道里一丟,拍拍手就走。

河道早就幹了,沒水,但河底的石頭很硌人,那睡死了的小鬼因為背被摔痛了才悠悠醒轉過來,齜牙咧嘴地從地上艱難地爬了起來,睜著混合著眼屎的眼睛,糊糊了半天,才發現自己是被人丟了出來。

修此時已經把剩餘的破報紙捲了卷胡亂堆在了自己身上,背對著沉沉的黑暗閉上了眼。

小鬼指著修指天畫地地罵,結果吵醒了橋裡的其他人。

那些脾氣比修暴躁了不知道多少倍的人被吵醒後,本不管誰佔不佔理的問題,紛紛用更加下汙穢的詞彙叫罵起來。一時間整個沉睡的橋又喧譁了起來,和白天一樣熱鬧,罵得那小鬼抱頭鼠竄,轉眼就沒了影。

製造騷亂的源頭消失了。剛才才喧譁成一片的聲音又漸次消去,最後也只剩下了大家此起彼伏的呼嚕聲。

修在溼的地上本睡不著,但並不是因為身上的傷痛。對已經被打過太多次的修來說,身上的這點兒傷本算不得什麼,他這些年捱過的打早已經把他的皮筋骨磨得相當結實。

但即使如此,他還是睡不著。他在黑暗裡,默默地分析著他得出了自己為什麼捱打的原因:自己還不夠強!

光能扛打有什麼用?早晚有一天會被人打死。要想變得更強,就得會反擊。

可是,修清楚,憑自己的力氣,頂多可以對付一些個年齡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人,一旦碰上一個在體型上和年齡上都佔據優勢的人,比如說那個喝醉了酒的酒鬼,比如說那個年輕人,自己那點橫衝直撞的招數本派不上用場!

不過。那個年輕人看樣子是有兩把刷子的。

不管是他的步法,還是出手的程度,都是凌厲而確,他雖然瘦,可是力氣之大遠遠超乎了修的想象,修敢確定。如果自己面對面實打實和他較量的話,他甚至有能力在一分鐘之內把自己打死!

修想到這兒,很不開心地翻了一個身,把臉朝向了橋外,卻驚駭地發現,那個穿白衣的年輕人居然就正坐在他容身的橋邊,面對著夜幕慢慢地著煙!

而在這之前,修本沒有聽到什麼動靜!

至於那股煙味,修起先本沒有在意到,因為在這個橋裡。住著的並不只是修一個人,在修的隔壁,就住著一個老煙槍,他除了尋找果腹的吃食外,每天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到處去尋覓別人沒有完的菸頭。一發現便如獲至寶,在嘴裡貪婪地不停,所以在這個橋裡總是瀰漫著各種劣質煙的味道,修早已習以為常了。

不過,那個老煙槍的煙絕沒有年輕人的這麼高級。

見修注意到了自己的存在,一骨碌爬起來,用警惕的眼神盯著他,那年輕人笑笑,撣撣菸灰,壓著嗓門開了腔:“我就打算,如果我這完你還沒注意到我的話,我就動手推你了。”修不開口,直直地看著那年輕人。

橋上有幾個路燈,足以讓修把這個年輕人的面容看清楚:年輕人大概17、8歲的樣子,不過神情很老成,濃眉大眼,五官很俊朗,嘴角總帶著一抹笑意,脖子上掛著一個銀牌子,看樣子蠻值錢的,那身被自己的髒的白運動服上衣此時已經被他脫下來系在了間,他現在穿的是一件黑的運動背心,兩條胳膊在外面。

修驚訝地發現,他的胳膊上也和自己一樣佈滿了傷痕,有刀砍的,也有火燒的,大多數都是皮外傷,密密麻麻地分佈在他的胳膊隆起的肌上,看起來叫人羨慕。

看修對自己的胳膊興趣的樣子,年輕人叼著煙,也看向了自己的胳膊,注意到上面的傷痕後,他滿不在乎地笑笑,問修:“怎麼樣?很酷吧?”修立即收回了自己的視線,看了看橋裡睡著的其他的六七個人,皺了皺眉頭,想出去,卻被年輕人伸手擋住了去路:“去哪兒?想跑?”修的眼睛在年輕人身上上下打量了一圈,眼神中充滿了連修自己都沒察覺到的傲氣和輕蔑:“你想吵著別人睡覺?”年輕人一愣,修也不管他,從他架起的胳膊縫隙之間爬了出去,來到了寬敞的空曠的河道上,就站住腳不動了。

修其實是個特別矛盾的人,他很暴躁,為了滿足自己的鬥毆*不惜向別人挑釁,但有的時候,他又表現得異常有原則。

他的宗旨就是,要打架的話也只找那些故意尋釁的人,比如說今天碰上的酒鬼,那些和自己身份差不多的人,比如說一些小混混,或是那些他認為該教訓的人,比如今天碰上的那個女變態。至於那些正常人和普通人,他從來不去找他們的茬。

常生活方面,他也有自己堅持的原則,比如說別人給自己錢或吃的的時候要說謝謝。比如說自己惹出來禍事後要道歉,比如說不能妨礙到人們的正常作息。

那年輕人顯然沒料到修會說出那句話,愣了一會兒後,自言自語地“嘿”了一聲,似乎對修更興趣了,隨著修來到了河道上。

他的嘴上還叼著煙。叉著雙手,先是環視了一下空曠的河道,繼而饒有興趣地打量著修,問:“要和我約架?”修搖搖頭,說:“你的衣服是我髒的,當時我沒說對不起,是我的錯。你可以打我一頓,但是聲音小點兒,別吵著別人。”年輕人沒想到修居然會這麼說,而且修的聲音非常認真。一板一眼的,口吻本不像是個孩子,倒像是個囉囉嗦嗦的老年人,險些笑出聲來,但他還是很好地忍住了,反問他:“你既然知道把我的衣服髒不對。那為什麼那個時候還要踹我?”修很直接地道:“那個時候我心情不好,你又直接來抓我,我是自衛。”年輕人搔搔頭皮,覺得這個孩子說話有趣的。剛才還悶聲不吭,得自己還以為他是個啞巴,現在他說了話,不僅不結結巴巴,還有邏輯,甚至懂得用“自衛”這種文質彬彬的詞兒,他覺得新鮮。

於是年輕人索究底道:“你上過學?”修不知道年輕人為什麼問得這麼細。不過既然對方問了,就得回答。

老人教過他,對於別人的問題,能夠回答的要儘量回答,這是對待別人的禮節。而禮節對於人來講。是很重要的。

所以,修很認真地回答道:“我沒有上過學。不過有人教過我認字。”年輕人“哦”了一聲,繼續打量著修,開玩笑似地問他:“我打你一頓,你保證不叫?你能保證?”天又開始淅淅瀝瀝地下起小雨來,修摸了一把臉,抹掉落在鼻尖上的一兩滴雨水,覺得這個年輕人真是個怪人,同時說:“我不會叫的。”年輕人卻沒有任何動手的意思,繼續興致地問:“你覺得我大老遠的跟著你過來,就是因為一件衣服?就是因為我打算揍你一頓?”修畢竟還是個孩子,不明白年輕人的弦外之音,再加上他的思維也是單線的,直接反問道:“難道不是嗎?”年輕人一下子翻了個白眼,有點兒哭笑不得。

這傢伙還真的以為自己冒著雨跑了這麼遠,就為了一件破衣服?

不過年輕人也意識到,這個孩子的腦子看起來不是特別好使,是個筋的主兒。

既然是這樣的話,那就好辦了。太聰明的孩子不好掌控,就是這樣一筋的孩子才比較好玩,不好,自己用不著花太多時間和功夫,就能把他哄到自己這邊來。

年輕人忍著笑,把臉儘量變得嚴肅起來,問道:“想不想跟我學打架?”修一怔,皺著眉打量著年輕人,不說話了。

年輕人看到修這個樣子,笑得更燦爛了:“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看人的眼神特別欠扁?”修仍不講話,低下了眼睛,用仍未脫童稚的聲音問:“你是幹什麼的?”年輕人蹲下神來,一把摁住修的頭,把嘴湊到他耳邊,快速而輕鬆地說:“你先別管。你回答我,你想不想跟著我走?我可以教你打架,而且,你可以憑藉打架賺錢,賺到很多很多的錢。你願意嗎?”修起初被年輕人按住腦袋的時候,強大的手勁得修十分反,他掙扎了起來,但隨著年輕人的說話聲,他漸漸安靜了下來。

儘管不知道年輕人所指的那份工作是什麼,修還是不可避免地動了心。

至少,他聽明白了兩個關鍵詞:賺錢,打架。

前者可以滿足他的生理需求,後者可以滿足他的神需求。

這正是修理想中的工作。

不過,這麼好的事情,他為什麼要找自己?

修抬起眼睛來,直視著年輕人的眼睛,問:“為什麼要找我?”年輕人答道:“不為什麼,覺得你閤眼緣唄。怎麼樣,跟不跟我走?”年輕人口頭上這麼問,心裡已經十拿九穩了:這孩子絕對是動心了!

修確實是動心了,但他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把那項工作是什麼問清楚:“那到底是幹什麼的?你是什麼人?”年輕人笑笑,答道:“嗯…你看過電視上打拳擊沒有?我們的工作質,和那個差不多,只不過得涉及到一點點的金錢易。至於我嘛…我是個拳師,叫方寧。你可以叫我方寧叔。”說到這兒,年輕人微眯起眼睛,打量著修,笑意盎然地道:“話說到這兒也差不多了吧?你,答不答應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