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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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可玟很習慣碰釘子了。
因為她的興趣與眾不同。
假如說,她喜歡音樂--錄音帶行多得是;喜歡畫畫--博物館畫廊裡面都有;喜歡看電影看小說看帥哥--市場上應有盡有。
可是她喜歡的東西,不是那麼容易就見得到的。
她喜歡什麼?
她喜歡考古--不是去挖死人骨頭的那一類。
她做的是中古時代的文學考究。
通常這種東西,大概在臺灣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她也不打算要在臺灣找到什麼東西供她研究。她會出國去搜集一堆的資料,然後帶回來,像是隻回家過冬的熊一樣,慢慢的消化完她三季辛勤的工作。
臺灣對她來說,像個藏冬的地方。
不像她的天才老哥,這裡是他準備一展鴻圖的地方。
不曉得她家那棟被火燒的房子怎麼樣了?
可是新聞照片上的大哥大嫂臉上的表情愉快的,所以她猜一切已經圓滿大結局了。
既然如此,那他們的事也不再重要了。可玟把有關岳邦樵的思緒推到一旁去。
話說回來,剛才提到碰釘子。
她為什麼會在這裡?明知道會碰釘子,可是她還是照樣站在這裡等著那釘子敲到她的鼻頭上。
因為當她聽到自家後院有珍寶的時候,就顧不得冬藏的規矩,興匆匆的跑來了。
要她打消主意?想都別想。
自家後院?喔!就是指臺灣嘛!
她一位要好的朋友兼死黨傳真來函說,在臺灣南部的一個氏族擁有珍貴的中古世紀文獻,而且是他們最有興趣的“魔鬼”典章,問問可玟有沒有聽說過。
天?齲∫?撬你倒**夠嶙?詡依錒苄稚┑南惺侶穡浚?br/>可玟當下捆好包袱,直下臺南,來到這荒僻的地方。以她現代的眼光來看,這種三十分鐘找不到一輛計程車的地方,稱呼荒僻還不夠完美。
她按下門上的對講機,並且連按了數聲。因為這樣才會有人回答。
“請你離開,小姐。你若是再不走,我們只好請警車來了。”門內的聲音,恭敬而有禮的說。
“離開?我連輛牛車都招不到。”可玟半笑不笑的說:“也許警車正是我需要的。”
“很好。”那人竟說。
“喂!等等。”可玟不希望邦樵得花上四、五個小時的車程來保她出警察局。
“你還有事嗎?”
“我剛才是開玩笑的,我只是想問一下,你們裡面有沒有電話,可以讓我叫一輛計程車嗎?我真的等不到計程車也不是我的錯。”要是真以為她是要乖乖離開,那就太不瞭解嶽可玟了。
她那是障眼法,只要他們讓她進了門…嘿嘿!她的爸媽常說她的三寸不爛之舌可以說動死神放下他手中的獵物。
“抱歉。這點我們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