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布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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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尋找一位十三歲女處,”她在村子的水井邊對一名灰髮主婦說“非常美麗的貴族女處,藍眼睛,棗紅頭髮。她可能跟一位身材肥胖、第四十十多歲的騎士一起趕路,也可能跟一個小丑在一起。你有沒有見過她?”
“我不見得見過他們,爵士先生,”主婦一邊說,一邊用指節叩了叩額頭“但我會留意,我會的。”鐵匠也沒見過,鄉村聖堂的修士、養豬的豬倌、菜園裡拔洋蔥的女孩通通都說沒有見過,羅斯比村中到處是木條泥土搭成的小屋,塔斯之女在這裡沒有找到一絲線索。然而她堅持不肯放棄。這是到暮谷城的捷徑,布蕾妮告訴自己,假如珊莎去那邊尋求庇護或者坐船,一定會打這兒經過。在城堡門口,她詢問兩個長矛兵,他們的紋章是貂皮上三條“人”字紅槓,屬於羅斯比家族。
“這年頭,她要是在路上走動,早就不是什麼女處了。”年長的那個說,年輕的則想知道,那女孩兩腿間的髮是否也是棗紅
。
我在這兒得不到幫助。布蕾妮跨上馬背時,瞥到村子盡頭有個瘦瘦的男孩騎在一匹花斑馬上。我還沒問他話,她心想,但不等過去,那男孩就消失在聖堂背後了。她沒費力去追,多半他知道的也不比其他人多。羅斯比村幾乎只算是大路旁的一片開闊地,珊莎沒理由在此停留,於是布蕾妮重新上路,經過蘋果園和大麥地向東北方前進,很快便將村子和城堡甩在了身後。到暮谷城才見分曉,她告訴自己,假設對方確實是往這個方向走的話。
“我會找到那女孩,護得她周全,”在君臨,布蕾妮曾答應詹姆爵士“為了她母親大人。也為了您。”高尚的言辭,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她在城中逗留得太久,打聽到的消息卻少之又少。我早該動身…但天海茫茫,往哪裡去找?珊莎·史塔克在喬佛裡國王死去當晚便消失得無影無蹤,即使後來有誰見過她,或者略微知曉她的去向,也沒有說出口。至少沒跟我說。
布蕾妮相信那女孩已離開了都城。假如她仍在君臨,無疑會被金袍子們揪出來。她一定得逃…但逃去哪裡就很難說了。假設我是個月經初的女處,孤獨恐懼,又處於極度危險之中,會怎麼辦呢?她捫心自問。我會去哪裡?對她來說,答案很簡單——回塔斯找父親。然而珊莎目睹自己的生父被斬首,母親大人也在孿河城遭遇謀害,史塔克家的
據地臨冬城已被洗劫焚燬,居民屠殺殆盡。她無家可歸,沒有了父親,沒有了母親,沒有了兄弟姐妹。她也許就在下一個鎮子,也許在前往亞夏的船上,一切皆有可能。
退一步說,即使珊莎·史塔克想回家,該怎麼走呢?國王大道不安全,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識:鐵民佔據了橫亙頸澤的卡林灣,孿河城為佛雷家族的地盤,他們是殺害珊莎的哥哥和母親的元兇。假如她有錢,可以走海路,但君臨的港口仍是一片廢墟,黑水河內雜亂無章地滿了支離破碎的木堤和焚燬沉沒的戰艦。布蕾妮沿碼頭詢問,沒人記得喬佛裡國王死的那天晚上有船離開。少數幾條商船泊在海灣裡,用小舟卸貨,有個人告訴她,更多船隻沿著海岸繼續前進,去往暮谷城,那裡的港口從來沒有這麼繁忙過。
和詹姆說的不同,布蕾妮的母馬外表其實不賴,並且它的確能保持相當快的步伐。旅人比她預想的多。乞丐幫的人們緩步而行,脖子上用繩索吊著碗。一個年輕修士飛馳而過,他的坐騎可以跟貴族領主的媲美。稍後,她遇到一群靜默姐妹,布蕾妮開口詢問,但她們全都搖頭不知。一隊牛車隆隆南行,滿載著穀物和袋袋羊,後來她又經過一個趕豬群的豬倌,還有一個坐馬車的老婦人,由一隊騎馬的衛兵護衛。她也向他們提問,是否看到一個十三歲的貴族女處,藍眼睛,棗紅
頭髮。沒人看見。她又問了前方的路況。
“從這到暮谷城還算安全,”有人告訴她“但過了暮谷城,林子裡就是土匪和殘人的天下了。”郊外的士卒松和哨兵樹仍有綠意,闊葉樹則已披上褐與金
的斗篷,甚或脫去了長袍,
的褐
枝幹像爪子一樣伸向天空。每當有風吹過,壓滿車轍的路面上便
盪起無數盤旋的枯葉。枯葉沙沙地從馬蹄底下掠過,這匹大母馬是詹姆·蘭尼斯特贈予她的。在維斯特洛大地上尋找一個失蹤的女孩,猶如在秋風中尋找一片落葉。她不由得懷疑,詹姆給她的任務是不是一個殘酷的玩笑。也許珊莎已因與喬佛裡國王之死有染而被悄悄處死,埋在某個無名墓地,然後再派塔斯的大塊頭蠢女人去找她,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來掩蓋謀殺呢?
不會的,詹姆不會這麼做。他是個真誠的男人。他給了我這把寶劍,並將其命名為“守誓劍”無論如何,這不是決定因素。關鍵是她向凱特琳夫人發過誓,要把她的女兒們帶回來,沒什麼比對死者的誓言更莊嚴的了。據詹姆說,那個妹妹老早就死了,蘭尼斯特家送去北方跟盧斯·波頓的私生子結婚的艾莉亞是冒牌貨。這樣就只剩下珊莎。布蕾妮必須找到她。
黃昏時分,她看到一條小溪邊上燃著篝火。兩個人坐在火堆邊烤鮭魚,他們的武器防具堆在一棵樹下。其中一個是老人,另一個沒那麼老,但也不算年輕。相對年輕的那個站起來跟她打招呼。他穿一件斑斑點點的鹿皮上衣,繫帶緊緊繃在大肚子上,亂蓬蓬未加修整的鬍子覆蓋了臉頰和下巴,顏猶如陳舊的黃金。
“我們的鮭魚足夠三個人吃,爵士。”他大喊。
這不是布蕾妮頭一次被錯認為男人。她摘下全盔,讓頭髮墜落下來。她的頭髮是黃,像骯髒的稻草,而且同樣脆弱乾枯。長而稀疏的髮絲在她肩頭飄蕩。
“謝你,爵士。”那僱傭騎士眯起眼睛仔仔細細地打量她,布蕾妮意識到對方一定是近視眼。
“一位小姐,對嗎?全副武裝的小姐?諸神慈悲,伊利,看看她的個頭。”
“我也以為她是個騎士。”年長的騎士一邊說,一邊翻轉鮭魚。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稱得上大個子;作為女子,她就是個巨人。
“怪胎”是她一生中聽得最多的詞。她肩膀寬,部更寬,腿長臂
,
肌比
房發達,手掌腳掌也大得不像話。除此之外,她還很醜,長了一張佈滿雀斑的馬臉,牙齒在嘴裡顯得太大。這些,她都無須別人提醒。
“爵士先生們,”她說“你們在路上有沒有看見一個十三歲女處?她有藍眼睛和棗紅頭髮,她或許跟一位身材肥胖、第四十十多歲的紅臉男子在一起。”近視眼的僱傭騎士撓撓頭。
“我不記得有這樣的女處。此外,什麼樣的顏算是棗紅?”
“紅棕吧,”老人道“不,我們沒看到她。”
“我們沒看到她,小姐,”較年輕的人確認“來吧,下馬來,魚快好了。你餓不餓?”她確實肚餓,但不敢放鬆警惕。僱傭騎士名聲不佳。人們常說:“僱傭騎士和強盜騎士乃是同一把劍的兩面。”這兩個人看起來不太危險。
“對不起,該怎麼稱呼,爵士先生們?”
“我是有幸被歌手們傳唱的克雷頓·朗爵士,”大肚子道“也許你曉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蹟。我的夥伴是‘窮鬼’伊利佛爵士。”即使真有關於克雷頓·朗
的歌謠,布蕾妮也沒聽過。對她來說,他們的名字跟他們的紋章一樣陌生。克雷頓爵士的綠盾頂部有一道棕
橫幅,上面還有戰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則畫著黃金與白貂,然而看他的樣子,估計不曾擁有過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他少說有第六十十歲,臉又瘦又窄,頭戴兜帽,連著一件打補丁的
布斗篷,身穿的鎖甲上斑斑點點的鏽跡就像雀斑。布蕾妮比他倆都高一頭,坐騎與裝備也比他們
良。要我怕這樣的人,除非長劍換成縫衣針。
“非常謝你們,尊敬的爵士,”她說“我很樂意分享鮭魚。”布蕾妮甩腿下馬。她先將鞍配從母馬背上卸下,然後餵它喝水,再拴好繩索放它吃草。她把武器、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樹下。此刻,鮭魚已烤得鬆鬆脆脆。克雷頓爵士遞給她一條魚,她盤腿坐在地上大啖。
“我們去暮谷城,小姐,”朗一邊說,一邊用手指撕開自己的鮭魚“你跟我們同行比較好。路上很危險。”關於路上有多危險,布蕾妮可以告訴他更多詳情,而且他聽了決不會喜歡。
“謝謝你們的好意,爵士先生,但我不需要你們的保護。”
“我堅持意見。真正的騎士會保護柔弱的女生。”她摸摸劍帶。
“這個可以保護我,爵士。”
“劍的作用取決於揮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