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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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銅喇叭高奏,攪動了黃昏憂鬱寂寞的空氣。喬斯·派克頓應聲而起,一邊摸索主人的劍帶。
這孩子有本能。
“土匪是不會吹喇叭預報的,”詹姆告訴他“無須拿劍。這一定是我表弟,新任西境守護駕到。”他走出帳篷時,來客已紛紛下馬,包括六名騎士、第四十十名騎兵和馬弓手。
“詹姆!”一名身穿鍍金鎖甲與狐皮披風、鬍子拉碴的男人大吼“你瘦了,那麼蒼白!還蓄了鬍子!”
“這點嗎?和你相比,小巫見大巫嘍,老表。”達馮爵士豎立的鬢須長滿整個下巴,濃厚有如樹籬,頭上是一窩黃亂髮——被那頂他剛摘下來的頭盔壓得扁扁的。在滿臉髮中,擠出來一隻獅子鼻和一對炯炯有神的淡褐眼睛“嘖,嘖,你的剃刀被土匪偷了嗎?”
“我發過毒誓,為父報仇之前,決不修面,”達馮·蘭尼斯特的模樣像獅子王,語氣卻十分隨意“但很遺憾,那少狼主先我一步幹掉卡史塔克,剝奪了我復仇的權利。”他把頭盔遞給侍從,用手指狠狠梳理被壓得不成形的頭髮。
“結果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這些。夜裡越來越冷,正如大樹需要葉子,多幾可以保持溫暖。而且吉娜姑媽說我的下巴像塊磚,哈!”他雙手抓住詹姆的胳膊。
“囈語森林之後,我們都很為你擔心,聽說史塔克的冰原狼撕開了你的喉嚨。”
“你為我大哭一場,老表?”
“半個蘭尼斯港都在哀悼——女人的那一半。”達馮注視著詹姆的斷肢。
“不過這是真的,那幫雜種要了你用劍的手。”
“抱歉,我有了一隻新手,純金打造。其實單手有很多好處,比方說害怕打翻杯子出醜,就得少喝酒,再比如上朝時我也不大會撓癢癢摳股了。”
“哈哈,有道理,搞不好哪天我把自己的手也切掉。”表弟大笑。
“凱特琳·史塔克乾的?”
“瓦格·霍特乾的。”這些事怎麼傳出去的?
“科霍爾人?”達馮爵士啐口唾沫“去他媽的勇士團!我告訴你父親,我可以為他下鄉徵集糧秣,但他拒絕了我,堅持派傭兵。他說,有的任務適合獅子,但搶劫還是給山羊和瘋狗。”泰溫公爵確實是這麼說的,詹姆清楚,父親的話聲猶在耳。
“進來吧,老表,我們談談。”加列特已點起火盆,燃燒的煤炭讓帳內熱氣騰騰。達馮爵士抖開披風,扔給小個子盧。
“你是派柏家的吧,孩子?”他嚷道“長得真矮。”
“我是林斯·派柏,願為大人效勞。”
“我曾在團體比武中把你老哥打得很慘。那蠢東西也是個矮子,我問在他盾牌上跳舞的體少女是不是他妹妹,他便然大怒。”
“那是我們家族的紋章,我和我哥沒有姐妹。”
“真可惜,紋章上的女人的頭頂漂亮。男人怎麼會躲在女後面呢?活見鬼,我每敲你老哥的盾牌一下,就覺得自己不像個堂堂正正的騎士。”
“夠了,”詹姆笑道“你出去吧。”皮雅正為兩位蘭尼斯特溫酒,並用勺子攪拌酒罐。
“我需要了解確切情況。”表弟聳聳肩“無休無止的圍困。黑魚坐在城堡裡面,我們坐在城堡外面。說實話,真他媽無聊。”達馮爵士拉過一張摺椅坐下。
“徒利認死了當縮頭烏龜,連一仗都沒打過。結果呢,結果佛雷家的人本緊張不起來,淨他媽添亂,比方說那個萊曼,除了喝酒啥都不幹,噢,艾德溫就更糟糕了,他沒他老爸那麼胖,肚子裡卻淨裝些壞水,活像個膿包。至於咱們的艾蒙爵士…噢,不不,該叫艾蒙老爺,七神保佑,怎麼給了他這個頭銜…咱們的新任奔城伯爵每天喋喋不休地指導我如何攻城。他要我拿下城堡,但又不準傷它一毫,因為這是他的領地。”
“酒好了嗎?”詹姆扭頭問皮雅。
“好了,大人。”女孩說話時,刻意用手掩住嘴巴。小派把酒放在鍍金盤子上端來,達馮爵士摘下手套,抓起一杯“謝謝你,孩子。你又是誰呢?”
“喬斯·派克頓,願為大人效勞。”
“小派是黑水河上的英雄,”詹姆嘴“殺了兩個騎士,還抓了兩個。”
“你一定比外表看上去更危險,小子。那是鬍子嗎,還是你忘了洗臉?聽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老婆會長鬍子。你幾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