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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啦吧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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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做證,我是一個好姑娘。

我成績優秀,助人為樂,吃苦耐勞,尊敬長輩。我心甘情願地過著復一子,每天晚上十點準時睡覺,第二天早上六點按時起。我起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拉開窗簾看天,那個時候,天總是矇矇亮的,就算是夏天,太陽光也只是稍稍有些頭。然後,我會坐在窗前讀英語,聲音大而甜美。我的媽媽走過來,給我遞上一杯濃濃的牛。我把牛呼啦啦喝掉,繼續讀我的英語。

我的媽媽站在清晨的房間裡充滿愛憐地看著我。

遺憾的是,我是一個有點小小缺點的好姑娘,我的心臟,還有我的左耳。生下來,就是這個樣子的,心臟的手術做過了,很先進的技術,沒在我身上留下任何疤痕,所以於我可以忽略不計。但我左耳的聽力始終不好,你如果站在我的左邊跟我說話,我就有可能一點兒也聽不見。

所以,我讀書的時候,總是比別人大聲。

雖然是這樣,我並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好,在十七歲以前,我是那樣單純地愛著我自己,就像這個世界上很多好心的人,那樣單純地愛著我。

可是,比較老土的是,我在十七歲的某一天,忽然情竇初開了。我始終想不起那一天的天氣,我只是記住了他的臉,在學校的對面,黃昏的街道旁,斜斜靠著欄杆的一個男生,背了洗得發白的大書包。他的臉,是如此的英俊。那是我第一次見到他,嚇得我掉過了頭去,心莫名其妙地狂跳不停。

他叫許弋。

我一度非常痛恨這個名字,因為後面那個字在電腦上用五筆很難打出來。我練了好多天,才可以順利地一遍一遍地重複。

的屏幕上,全是這個名字,我用紅,將其打得又大又鮮活。好像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在知道許弋後,我的博客才有了一點兒真正的含義。

我說的是,知道許弋。

事實就是這樣子,我們並不認識,也沒有機會認識。我只知道他讀高三,快要畢業了,他成績很好,我還知道的就是,有個讀技校的女生正在瘋狂地追他。

我見過那個女生。她的穿著很奇怪。有的時候,我覺得她像一顆植物,特別是她穿著綠裙子站在我們學校門口的那一次,我看到她塗了綠的眼影,臉上還有一些金的粉,她拿了一朵黃的葵花,孤孤單單地站在那裡。

還有一次,她用油彩在自己白的衣服上寫上了四個大字:我愛許弋。

很多女生走過她身邊的時候,尖聲叫喊。

她成為我們學校門口的一道風景。

最關鍵的是,最後的最後,許弋居然愛上了她。

他愛上了她。

他在有一天放學後走到她面前,他對她說:我們去看看你喂的貓吧。

女孩呼啦一下跳起來,歡呼著,手臂張開,像個滑翔機一樣地跑了一圈,再到許弋的面前停下。她說:帥哥,我終於相信愛情是可以爭取的哦!呼呼呼,我幸福得要死掉了呀。

那個喜歡把自己的眼睛得綠綠的女孩,我後來知道,她叫吧啦。

我終於認識了吧啦,在學校後面的拉麵館。

我後來想,這其實是我一直都在預謀的一件事。

我還記得那天晚上外面在下雨,店裡特別吵。我下了晚自修後覺得很餓,於是我去了拉麵館。她背對著我坐在靠牆的某張桌子上,穿著粉紅薄對襟衣,顯得很醒目。等我走近後,我發現她叼著555。英國牌子的煙,她得好像特別津津有味,有點像有個小妹妹在吃巧克力。店裡的小電視機裡放著無聲的電視劇,在我看她的時候,她的眼睛自始至終都沒有離開電視機。

我在她對面坐下來。

然後她瞟了我一眼。

然後她伸手在我冒著熱氣的碗裡抓了一把香菜扔進自己碗裡。然後她吐掉菸蒂一聲不吭吃起她的面來。我第一次那麼清楚地看到她,她在腦後挽著一個圓圓的髻,瓜子臉,沒有一顆痘痘眼睛也特別大。我覺得她很漂亮。是那種越看越漂亮的漂亮,深藏不嚇你一跳。她沒有塗綠的眼影。

我當時在心裡想:難怪許弋…

“你也是天中的?”她看著我前的牌子問。